2021-4-9 | 醫療衛生論文
衛生資源配置研究現狀,衛生資源配置研究因其能為衛生政策與衛生體制研究提供基礎性論據而成為熱點,包括衛生資源分類界定、投入產出規律、配置標準與方法等〔1〕。目前已經查閱到的較多文獻均集中在衛生資源配置的方法學研究,主要有:衛生服務需要量法、衛生服務需求量法、需要調整服務目標法、衛生資源/人口比值法〔2〕、灰色模型法、項目預算與邊際分析法、衛生資源密度指數法、馬爾柯夫模型法、相對醫療服務需要法、衛生資源布局研究等多種方法,其中以前4種方法應用最為廣泛〔3〕。衛生資源配置的研究內容主要集中在衛生機構的設置、醫院床位、衛生人力、衛生設備和衛生經費五個方面。英國、澳大利亞、瑞典、南非、美國、日本、法國、加拿大、印度尼西亞、墨西哥等國家在衛生資源配置方面作了不少研究〔4〕,但是這些國家的國情與我國有較大差異,難以直接采用。世界衛生組織(WHO)針對上世紀60年代許多國家資源配置和利用不合理的無序狀態,組織各地專家在總結各國經驗教訓的基礎上,研究和倡導區域衛生規劃。實施區域衛生規劃目標是構建與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有效、經濟、公平的衛生服務體系和管理體制,改善和提高衛生綜合服務能力和資源利用效率。據WHO調查發現,全世界80%的衛生資源用于為10%的人服務,造成世界性衛生資源不合理的狀況〔5〕。
因此,世界各國都很重視衛生資源的研究,如何合理公正地配置衛生資源、提高效率已成為世界各國衛生改革關注的首要問題。我國對衛生資源配置的研究起步較晚,全面、系統地開展衛生資源配置研究是從九十年代中期,特別是1997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提出優化資源配置、實施區域衛生規劃的重要內容后部分省份才成立了專門的研究組,研究和編制各地的衛生資源配置標準。區域性衛生規劃是我國現階段優化衛生資源配置、提高衛生資源使用效率的重要舉措。區域衛生資源配置標準必須建立在衛生服務調查基礎上,衛生部分別于1993、1998、2003年和2008年開展了4次全國衛生服務調查,為合理配置衛生資源提供了客觀依據。和晉予等研究發現我國現有的衛生資源配置結構不合理,一方面表現在我國衛生資源在東、中、西三大區域之間配置不平衡。另一方面,我國衛生資源在省級行政單位之間的配置也不平衡,此外,我國區域衛生資源在城鄉之間也很不平衡,中國醫療資源配置的最大問題是農村現有的醫療資源不能滿足農村的醫療需求問題〔6〕。我國農村地區衛生資源嚴重短缺,60%以上的鄉(鎮)衛生院缺乏基本醫療設備。占全國人口總數71%的農村人口,僅擁有全國衛生資源的20%,衛生資源配置呈“倒三角”,與居民健康需求“正三角”相矛盾。農村衛生機構分為縣級衛生機構、鄉鎮衛生院(包括中心衛生院和鄉衛生院)和村衛生室三級,農村衛生資源利用效率不高、衛生資源的短缺與浪費并存的問題仍較突出。2002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指出:要建設社會化農村衛生服務網絡,要求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縣、鄉、村衛生機構功能,制定基本設施配置標準。針對農村衛生資源配置標準的研究較少,主要方法有根據一定服務半徑和服務人數調整農村衛生機構布局、衛生服務需求量法、需要調整服務目標法、衛生資源密度指數法、衛生服務可得性指數法等,但各地的標準并不統一,確定標準的方法缺乏科學合理性且難以推廣。
我國床位資源配置現狀
醫院和衛生院是我國主要的醫療衛生服務提供機構,而病床是醫院和衛生院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物質基礎之一,作為重要的衛生資源,也是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衛生資源發展水平的重要指標,早在1964年WHO就將床位用于國家或地區間衛生資源的比較和研究。床位資源的配置方法主要有服務目標法、供需平衡法、衛生服務需要法、數學模型法〔7〕,衛生資源配置提出的床位配置標準主要是醫院床位總量和每千人口床位數。通過查閱統計年鑒,2010年我國每萬人口病床數為30張,遠遠低于同期歐洲水平(63張)。2010年我國東部省份每千人口醫療機構床位數平均為3.96張,中部省份為3.30張,西部省份為3.35張。每千人口醫療機構床位數最高的省份在東部的上海(7.44張),最低的省份在西部的貴州(2.51張),兩者相差近5倍,地區之間的床位資源配置存在明顯差異。目前農村鄉鎮衛生院床位千人口擁有量與城市仍存在較大的差異,同時又存在使用效率不高的問題。2010年農村每千人口醫院和衛生院床位數為2.44張,不足城市千人口醫院床位數(5.33張)的1/2。2010年每千農業人口鄉鎮衛生院床位數為1.12張,與2008、2009年相比呈現逐年增長的趨勢。2010年衛生部門縣屬綜合醫院床位使用率為89.4%,鄉鎮衛生院病床使用率為59.0%,其中中心衛生院為61.0%,鄉衛生院為57.6%。
我國產科床位資源研究現狀
產科床位資源的重要性,婦女兒童占我國人口總數的三分之二,是弱勢群體,有更高的衛生服務需求。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是作為世界上公認的衡量社會發展和衛生保健的指標,日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近20年來,為了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國際上在1987年提出“母親安全行動”,1994年提出“2015年人人享有生殖健康”目標,1996年提出“愛母分娩行動”。建國以來,我國也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降低孕產婦死亡率。1960年代前主要推廣新法接生,大大降低了新生兒和孕產婦死亡率;1960年代后,逐步轉向建立規范化的縣、鄉、村三級婦幼衛生保健機構和網絡,承擔保護婦女兒童健康的特殊職責;1980年代后,婦幼衛生工作進入快速發展期,婦幼衛生國際合作項目的大量實施有效促進了孕產婦死亡率的下降;2000年以來開展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兒破傷風項目,是我國投入最大、持續時間最長、受益面最廣、影響最大的降低孕產婦死亡率的行動計劃;2008年我國啟動了中西部農村地區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項目,自2009年起在深化醫改中,將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項目納入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并從“貧困救助”走向“普惠救助”,大大提高了農村地區住院分娩率。在各項綜合措施的共同影響下,全國孕產婦死亡率從1996年的64.7/10萬下降到2010年的30.0/10萬,下降53.2%,但與亞洲的日本(6/10萬)和新加坡(9/10萬)還有很大差距〔8〕。2010年農村孕產婦死亡率(30.1/10萬)高于城市(29.7/10萬),西部(46.1/10萬)高于中部(29.1/10萬)及東部地區(17.8/10萬)。東、中、西部地區孕產婦死亡率下降幅度分別為37.76%、57.02%和66.27%,地區間孕產婦死亡率仍存在差異,農村和西部地區仍是孕產婦死亡干預的重點〔9〕。產科助產技術服務作為基本醫療服務事關母嬰安全,有較大的醫療風險性。在助產機構結構布局和產科資源利用上如何實現以人為本、方便群眾、母嬰安全和優質服務的要求,合理規劃、科學發展產科資源十分重要〔10〕。產科服務機構提供的產科保健服務的數量是降低農村地區孕產婦死亡率的先決條件,質量則是必要的基礎。目前國內外許多研究和實踐都證明住院分娩與安全分娩有密切關聯,住院分娩是保障產時母嬰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是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新生兒死亡率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農村婦幼保健工作的重點和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