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社會心理是歷史唯物主義的重要范疇,也是考察社會現象時不可回避的現實話題。 然而,學術界對社會心理來源問題的探討還遠不夠深入,盡管歷史上部分哲學家、史學家的研究涉及到了此問題,但他們對社會心理生成模式的解釋存在著根本的局限性。 在社會心理生成的問題上,應該堅持決定論原則,社會心理的生成是被實踐決定的,這對把握一些重大的理論問題和實踐問題有著本源性意義。
賈孝敏, 東岳論叢 發表時間:2021-09-08
[關鍵詞]社會心理;實踐決定論;本源性意義
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①被作為新時代創新社會治理的一項戰略任務提出來了,這就意味著研究社會心理和社會心態在新時代有著非常重要的戰略意義。 那么,社會心理如何構建、社會心態又如何培育呢? 其實,這些都應該從社會心理形成和產生的原因與規律中去尋找答案。 然而,在馬克思主義哲學中,社會心理生成問題的研究還非常薄弱。 以往人們研究社會心理現象時,往往將“社會心理是什么”作為研究的邏輯起點,幾乎都把社會心理作為既成的心理現象,卻忽略了它的來源和生成問題。 其實,當我們追溯到人類意識的史前時期,或者我們去關注嬰兒的心理活動時,就會發現社會心理不是“預設”的、既定的精神狀態,而是在人們的社會生活中不斷“生成”的,這一點我們也可以從社會心理演變和變遷的歷程中窺見。 因此,我們在研究社會心理時,就不能局限于“社會心理是什么”的思維模式,因為任何事物的本質都不能從單一的維度得以把握。 任何事物和現象的本質存在于它產生、發展和變化的動態過程中,它們在自身生成、發展和演變過程中不斷展現自己的本質。 我們研究社會心理應該從“是什么”“為什么”“怎么樣” “從何來”“到哪去”等多維角度把握其本質。 因此,社會心理“從何來”即社會心理的生成問題,就是我們必須要解答的基礎性問題和前提性問題。 對這個問題的探討和解決不僅有助于深化對社會心理的研究、完善馬克思主義哲學的體系,而且還有助于為我國新時代建設社會心理、培育社會心態奠定理論基礎,提供現實指導。
一、幾種關于社會心理生成的解釋模式及其局限性
社會心理不僅是歷史唯物主義的重要內容,也是我們考察社會現象時不可回避的現實話題。 在馬克思主義哲學史上,率先提出“社會心理”一詞的是普列漢諾夫。 在他那里,社會心理是指包括“各種感覺、情緒、理想、愿望、要求、信念、觀點、習慣、道德風尚和審美情趣等”①在內的“特定民族或特定階級、階層廣大群眾中間普遍流行的、自發產生的、沒有經過系統加工整理的精神狀況” ②。 普列漢諾夫的思想傳到我國以后,學界對社會心理的研究取得了不少有價值的研究成果。 然而,我們在回顧前人研究成果的同時,也要思考被遺漏的方面和有待深入研究的問題,其中社會心理是如何形成和產生的這個問題在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就還沒有被提到理論層面加以研究。 在普列漢諾夫提出“社會心理”概念之前,歷史上就有哲學家在探討人們的性格、風俗和民族精神等的產生時,觸及到了社會心理的生成問題。 20 世紀以來的史學家和心態史學家們也在考察歷史上各種類型人物的欲望、動機和價值觀念等的產生時, 涉及到了此問題。 概括而言,歷史上形成了幾種關于社會心理生成的解釋模式,即地理環境決定論、社會環境決定論、觀念決定論和精神結構決定論。
地理環境決定論把地理環境和自然條件看成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決定性因素,認為社會心理的生成是人類社會發展歷程中的一個部分。 他們把外在的地理環境作為解釋社會心理生成和變遷的基本出發點,認為要從地理環境中去尋找社會心理生成的規律。 持這種觀點的主要有亞里士多德、法國社會學家博丹、德國的人類學家 F·拉采爾以及孟德斯鳩。 在他們那里,社會心理是被民族性格、民族心理、民族精神面貌和民族風俗等概念指代的,他們把民族性格、民族心理、民族風俗和民族精神面貌等的產生都歸結為氣候、空間位置和土壤等自然環境。 地理環境決定論對社會心理生成的闡釋訴諸物質因素,較之唯心主義和神學世界觀有較大的進步,但因未擺脫形而上學思維方式的控制,從而未能科學地揭示人和自然環境之間的關系。 持此論者把人與自然環境之間的關系看成是單向度的因果關系,“忘記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變自然界,為自己創造新的生存條件”③,也忘記了“地理環境經過社會環境影響于人”④。 與地理環境決定論不同,社會環境決定論從社會環境出發揭示人內在心理的產生和變化,尋找社會心理變化、變遷的終極原因和規律。 最典型的代表是愛爾維修,他認為人們的道德、性格和幸福等都是被政治法律制度所決定的,不同的政治制度造成不同的民族性格、風俗和道德等社會心理。 在他看來,“感情和性格的千差萬別歸之于自愛這種情感的各種不同的變相,這些變相是依人們所受的教育、支配人們的政治、以及人們所處的不同地位為轉移的。”⑤愛爾維修看到了民族精神和性格隨著社會環境的變動而改變的特性:“各個民族的性格和精神是隨著他們的政治形式變化的,一種不同的統治輪流給予同一個民族以高尚的或卑下的、堅定的或輕浮的、勇敢的或怯懦的性格。”⑥可見,愛爾維修對社會心理生成的詮釋也是從唯物主義路徑進行的。 然而,正如普列漢諾夫所批判的那樣,他在揭示社會心理的社會環境根源時,只看到了教育和制度的影響,卻遺漏了經濟因素的制約和決定作用。
觀念決定論認為,思想或觀念是社會發展的決定因素,社會心理的生成不外乎就是思想和觀念在人們心理中的具體反映和表現,思想和觀念的邏輯演進歷程就是社會心理的邏輯演進過程,人類社會心理產生和發展的規律內在于觀念和人的精神之中。 持這種觀點的主要有德國史學家 F·梅涅克和美國史學家 A·O·洛夫喬伊、P·米勒,以及哲學家黑格爾。 上述史學家認為,高層次精英人物的社會心理不是外在的客觀因素造成的,而是人類社會中已經形成的主導思想和意識形態作用的結果。 他們把精英群體的社會心理和精神狀態的生成和發展看成是“完全超脫于塵世之外”的,這就對社會心理和精神狀態的產生賦予了觀念和思想決定論的意義。 可見,他們把思想和觀念看成是人類社會歷史的決定力量, 顛倒了社會現實和思想、觀念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典型的唯心史觀。 而在哲學家黑格爾由“絕對觀念”建立起來的哲學體系中,指代社會心理的“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是“絕對觀念”在現實社會中的一個具體表現。 可見,與上述史學家類似,黑格爾也對社會心理的生成賦予了觀念決定論的意義,只不過他們對“觀念”的理解是不同的:史學家所闡述的“觀念”是人們頭腦中的觀念和思想,而黑格爾的“絕對觀念”是人之外的一種客觀的精神性存在,前者是主觀唯心主義,黑格爾是客觀唯心主義。 與觀念決定論相似,作為西方新心智史學的精神結構決定論在繼承法國年鑒學派的長時段理論基礎上,把精神結構看成長時段的各種結構中最為穩定的因素,認為精神結構的變化時間比經濟結構和社會結構變化所需的時間都長,精神結構是決定人類社會歷史的最大力量和最重要的因素。 法國年鑒學派的第二代領袖 J·勒高夫通過一些現實案例,把社會心理的生成訴諸于精神結構,用精神結構去解釋它的生成和變化。因指出了影響社會心理生成的精神性因素,較之地理環境決定論、社會環境決定論而言,精神結構決定論具有一定的進步性和合理性。 但是,此理論夸大了精神結構對人類社會的決定作用,沒有看到人類物質生產實踐的作用,具有根本性的缺陷。
上述幾種解釋模式為我們從唯物史觀視角探討社會心理的生成問題提供了思想材料和反思的可能,盡管它們對社會心理生成的理解方式和存在的片面性各不相同。 地理環境決定論只看到地理環境對人的意義和影響,沒有看到人對地理環境的反作用,從而取消了人在地理環境中的主體地位和能動性;社會環境決定論倒是看到了人和環境的相互作用,卻沒有追問環境和人之間相互作用和相互關系的現實根源和基礎;觀念決定論和精神結構決定論顛倒了思維和存在、社會意識和社會存在之間的關系, 過分夸大了人的主觀能動性,沒有認識到觀念、思想和精神性因素也是來自人們的現實生活即實踐,是一種典型的唯心史觀。 總之,它們有的把外在環境訴諸一種純客體的理解,從而導致人主體能動性的消解;有的把社會心理生成的環境訴諸一種純主體的理解,也有的用思想、觀念和精神來解釋社會心理來源,從而導致人主體能動性的抽象發展。 可見,導致以上幾種理論陷入片面性的根源都是相同的,即都沒有對社會心理的生成訴諸一種實踐的理解,在社會心理生成的理解方式和思維方式方面存在著根本的局限性。 因此,要避免上述幾種解釋模式的片面性和錯誤,達到對社會心理生成問題的科學理解和詮釋,最根本的就是要實現理解方式和思維方式的轉變,這決定著研究者對社會心理生成問題理解的水平和性質,只有理解方式和思維方式發生了根本的、重大的轉變,才能實現對社會心理生成問題研究上的哲學革命。 馬克思主義哲學作為一種“新”唯物主義,它與舊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的根本區別就在于實現了對人們所面對的感性世界的思維方式的哲學革命,即它對人們所面對的感性世界賦予了實踐活動的理解和把握。 這就要求我們在理解人類社會歷史時,不僅要從實踐去理解人類社會中的物質方面即社會存在,而且也要從實踐去理解和把握人類社會中的精神方面即社會意識。 這就內在地要求我們對作為社會意識層次的社會心理生成問題的理解和詮釋,不能從純粹的外在環境和人內在的思想和觀念出發,要從實踐活動出發。
二、社會心理“實踐決定論”的建構與闡釋
社會心理到底是如何產生的? 不同的歷史觀對此有著不同的回答和理解。 馬克思主義歷史觀認為,人們所面對的感性世界是在人們的實踐活動基礎上生成的,無論是感性世界中的物質還是精神都是人們感性實踐活動的結果和產物。 就此而言,作為人類精神現象的社會心理不是預設的,而是在人們的實踐活動基礎上生成的。 因此,在社會心理生成的問題上,筆者反對將社會心理的生成看成純粹偶然的社會現象,應該堅持決定論的原則,但它也絕不是被地理環境、社會環境和思想、觀念等其它因素決定的,而是被實踐決定著的。
從社會心理內部構成要素的形成來看,它的諸多構成要素都是在人們的實踐活動中產生的。 社會心理是一個由多種要素構成的體系和系統,包括感覺、情感、動機、風俗習慣、道德風尚和審美情趣等等。這些構成要素在實踐中形成一個層層遞進的階梯狀結構,其中感覺是處于整個社會心理系統邏輯結構的底端。 感覺是客觀事物在實踐活動基礎上在人們頭腦中的反映,因為“心理最初由來自感覺經驗的簡單觀念合成”①,也就是說,感覺是社會心理構成要素中最先反映和透視著現實社會歷史現實的。 人們會因這一客觀事物的屬性滿足自己需要,以及滿足自身需要的狀態和程度而產生對客觀事物的不同情感和情緒,如喜歡或厭惡、肯定或否定等,也就是說,“感覺結合成更復雜的狀態時,一定的情感也隨之產生”②;情感和情緒又引發人們的各種愿望、動機和行為,當然愿望和動機的形成還要受到人們的需求和利益的驅使。 一定群體的物質需求和精神需求是有不同層次的,人們的愿望和動機也就必然各不相同。風俗習慣的形成則需經歷一個較為漫長的過程,它是生活在一定地域的群體在共同的物質生產實踐中、相互交往活動中形成的,或從傳統中習得的生活方式和思維方式,一旦形成就會有較大的穩定性,從而成為一種支配和規范人們行為和動機的社會慣性力。 這種社會慣性力使得特定群體有著相同或相似的社會心理結構,人們在認識和看待事物和社會現象時就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情感、需要和動機等社會心理狀態;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必然對客觀事物、他人的語言和行為選擇等社會現象進行美或丑、善或惡的審美評價和道德評判,從而形成道德風尚和審美情趣。 綜上所述,社會心理的形成就是客觀世界中的事物和現象刺激人們的感官形成感覺,感覺引發不同情感和情緒、愿望和動機,這些心理要素積淀凝聚為風俗習慣,在風俗習慣的長期浸潤下,各種社會心理要素就躍升為審美情趣。 而這些構成要素無一例外都是在人們的物質生產活動、社會交往和政治活動中自發形成的,抑或是從傳統文化中習得的日常意識。這個物質生產活動、社會交往和政治活動以及習得或繼承的過程,實際上就是人們的實踐過程。 在馬克思的歷史觀中,人們實踐的基本類型就是物質生產實踐、社會政治實踐和科學文化實踐。 因此,社會心理的形成不是偶然的,它是人們實踐活動的必然產物,它的內容和發展狀態是被人們實踐的方式決定著、被實踐中形成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等社會歷史條件決定著。
從社會心理的性質來看,它構成要素的性質也是被人們實踐的方式即生產方式和交換方式的性質決定著的。 社會心理的生成是一個非常復雜的過程,影響因素極其繁多,不僅受到以往的社會意識形式的影響,而且也會受到當前社會歷史條件的制約。 同樣,人們所處的自然環境因素對社會心理形成的影響也是不可否認的。 不同群體的社會心理和社會性格呈現出的地域性差異,都可以從自然社會生態環境中找到答案,如日本民族居住地域的狹小、資源的匱乏以及地質災害的頻繁發生等自然環境的情況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日本民族具有的憂患意識、危機心理;中國地大物博塑造了中華民族豁達包容的社會心理;我國西北高原和江南水鄉自然條件的不同造就了這兩個區域的人們社會性格的差異,等等。 自然環境之所以能影響社會心理的生成,最深刻的原因在于人們認識客觀世界時對客體的取舍、選擇和選擇的方式都是被自然環境限制和制約著的。 盡管如此,地理環境對社會心理生成的影響卻不是根本性和決定性的。 否則,我們又會走回到地理環境決定論的老路上去。 在制約和影響社會心理生成的各種條件中,哪些才是根本性的呢? 馬克思在其《〈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已經為我們揭示了答案。 他認為, “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制約著整個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過程。”③也就是說,物質資料的生產方式對社會心理的生成才是具有決定作用的,作為社會心理內核的文化和社會心理的性質都不是由地理環境決定的,而是由人們所處社會歷史環境中的各種條件決定的,尤其是生產方式和交換方式。 如果說地理環境影響著社會心理的形式和外部特征,社會歷史條件則影響著社會心理的內容和實質。 生產方式、交換方式和經濟基礎與社會心理的內容和根本性質之間有著必然的因果關系,它們之間是決定和被決定的關系,也就說,生產方式、交換方式和經濟基礎決定社會心理的內容與根本性質。 任何一個民族的社會心理“是由它的境況所造成的,而它的境況歸根到底是受它的生產力狀況和它的生產關系制約的。”①不同歷史時期的社會心理和不同類型的社會心理之間的根本區別不是形式和特征上的不同, 而是其蘊含的經濟關系、彰顯的價值觀念、透視的主體能力和人的本質力量的差異。 然而,這些差異都是被生產方式、交換方式決定著的,即是說,有什么樣的生產方式和交換方式,就會孕育什么樣的社會心理,性質不同的社會心理在不同性質的生產方式和交換方式基礎上生長起來。 然而,社會心理并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會隨著實踐方式的改變而變動著,隨著在實踐中形成的生產方式和交換方式的變更而變遷。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社會心理的變遷歷程本質上就是生產方式和交換方式的演變歷程。 因此,在社會心理的生成問題上,不能對社會心理的影響因素進行簡單羅列,我們要對影響社會心理生成的不同條件和因素進行仔細的辨認和分析,因為其影響力和作用的大小并不是根本相同和完全一致的,它們對社會心理生成的制約作用和影響程度有的是根本性的,有的是非根本性的,有的是直接的,也有的是間接的。 在馬克思的唯物史觀中,社會心理的生成是眾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它們相互作用時形成的合力推動社會心理的產生、發展和變遷。 但是,在眾多條件和因素中,人們的實踐方式即生產方式和交換方式才是社會心理性質的根本決定力量。
可見,盡管社會心理是精神性的,卻是一種有根性的存在,這個有根性并不是指社會心理生成的時間起點和源頭,原因在于人們的實踐和社會心理的生成并不存在時間的先后。 從時間的維度上看,社會心理的生成和人們的實踐是同時發生的。 但是,從邏輯或發生學的維度來看,人們的實踐和他們社會心理的生成就有先后問題。 這種先后主要是邏輯上的先后,體現為因果關系,即是說,社會心理是被一些確定性的因素決定著的,它的生成是有原因的,這個原因就是人們的現實生活即實踐。 我們承認了影響因素和社會心理生成之間的因果性,也就內在地承認了社會心理生成的被決定性,原因在于因果關系之間本身就是一種引起和被引起,決定和被決定的關系。 社會心理生成的背后有著必然性的原因,有著內在的必然性和規律性。 因此,實踐才是社會心理生成的基礎和根本方式。 在社會心理生成的問題上,筆者認為,應該堅持實踐決定論的原則。
當然,我們堅持社會心理生成的決定論,強調其必然性和規律性,并不意味著社會心理的生成是一個純自然的自發過程,也不意味著否定了調節、優化和培育在社會心理生成過程中的作用和意義,更不意味著作為社會心理載體的人在社會心理生成和變遷過程中的作用的消解,因為社會心理本身就是人們的社會心理,而作為其生成基礎的實踐,本身就是人們的能動性的活動。 在社會心理的構建和社會心態的培育過程中,我們應該遵循社會心理生成的內在必然性和規律性,這樣才能更好地建設“社會心理服務體系”,也才能使社會心態朝著“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方向發展。
三、社會心理“實踐決定論”的本源性意義
社會心理生成的“實踐決定論”具有本源性意義。 這里的“本源性意義”,主要有三個層面的涵義: 一是指實踐是社會心理和社會心態存在和變遷的依據和本源;二是指社會心理“實踐決定論”能從本源上對有關社會心理的錯誤理論和實踐撥亂反正、正本清源;三是指我們黨提出的社會心理構建和社會心態培育的新要求和新目標源于社會心理“實踐決定論”的思維方式。 具體而言,社會心理“實踐決定論” 對下列問題的理解具有本源性意義。
首先,需要從實踐決定論思維來理解和把握中國人社會心態的嬗變。 社會心態是一定時期內人們的情緒基調、社會價值和社會認知的總和,是人們對當前突發事件和偶發事件的心理反映,是突發或重大事件和社會環境導致的結果和產物,它是人們的社會心理結構和心理模式的外化。 與社會心理相同, 社會心態也植根于一定歷史時期的政治、經濟和文化關系中,它不僅被實踐方式的性質所決定著,而且
還隨著實踐方式的演變而不斷變化著。 在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中,人們的社會心態呈現出“天人合一” “重義輕利”、守常求穩、追求“中庸之道”等特征,不僅受到宗法制度、封建皇權的影響,而且還受到農業社會和儒家思想等因素的制約。 當時的中國長期處于農業社會,以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為主,農業生產基本是靠天吃飯,生產結構單一,勞動生產率低下。 這樣的經濟狀況和實踐方式造就了人們敬天、崇尚天命、求穩和保守的精神傾向和社會心態。 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使中國擺脫了三座大山的壓迫,建立起了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 尤其是到 1957 年,經過社會主義改造,我國逐步建成了以計劃體制為中心的集中統一的經濟體制,這種經濟體制與當時落后的生產力、中國傳統文化以及國家環境等因素共同作用,催生了一種獨特的社會心態。 計劃經濟片面強調國家利益、分配問題上的平均主義,導致人們對物質不可能有過多的追求,又由于儒家“重義輕利”價值理念的長期影響,就形成了人們輕物質重精神的社會心態。 由于強調“一大二公”,沒有準確把握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之間的辯證關系,使得人們逐漸形成了極“左”的社會心態。 計劃經濟體制下高度集中的經濟決策權壓抑了人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這使得人們的競爭意識和技術創新意識薄弱,從而形成保守僵化的精神特征和社會心態。 建立市場經濟后,我國經濟高速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得到顯著提升,這對傳統觀念、價值體系、行為規范以及社會心態形成了強烈的沖擊。 面對這種沖擊,有的人積極調整自己的情感和心態去適應新的社會現實,而有的人卻無所適從,表現出狂躁、畸形的社會心態。 綜上所述,社會心態的變化是各種社會歷史條件共同作用的結果,經濟條件的變化是其中最根本的決定因素,包括經濟條件在內的各種社會歷史條件變化的最終根源是人們實踐活動的變遷。 也就是說,如果基于社會心理實踐決定論思維,社會心態的內在邏輯應該是:實踐能力和實踐方式的變化———生產方式和交換方式等的變化———社會心態的變遷。 實踐是社會心態變遷的依據和本源,社會心理“實踐決定論”應該是現實中社會心理變遷和社會心態變遷的解釋原則和解釋框架。
其次,需要從實踐決定論思維來理解和把握文化和社會心理的關系。 學術界對社會心理和文化之間關系的看法有“內在說”和“外在說”兩種觀點,它們各有一定的合理性。 有人認為,社會心理是文化的內化、固化和積淀,它是被文化塑造和構建的,也就是說社會心理是被文化制約和決定的。 社會心理的實踐生成和文化生成之間并不矛盾,二者在唯物史觀中的理論邏輯中是自洽的,是貫通和圓融的。 我們需要用實踐決定論原則來剖析和闡釋,這就涉及文化、社會心理和實踐三者的關系。 對文化的概念, 筆者反對將文化作廣義(人們創造的一切都是文化)的理解,文化是以精神和觀念的形式存在著,物質性實體本身并不是文化,至多只能說物質性實體中蘊含著文化的因素。 既然肯定了文化的精神性和觀念性,精神、意識和觀念的東西是對物質東西的反映,因而文化也是在人們的現實生活即實踐中生成的。可見,社會心理和文化都是被人們的實踐活動決定著,實踐是它們產生的基礎和生長的土壤。 然而,社會心理和文化在實踐活動中的產生和形成到底孰先孰后? 究竟是人的心理使文化得以產生,還是文化使心理的生成成為可能? 這也是人類思想史上長期爭論不休的“心物關系”問題。 筆者認為,在唯物史觀的視野中,社會心理和文化的產生沒有時間先后,它們是在人們的實踐過程中同時產生的。 社會心理既是心理現象,又是文化現象。 一定的社會心理不僅反映一定社會時期政治和經濟,而且也反映著傳統文化和當前文化,或者說,社會心理自身也是文化的一種表現形態,文化本身就蘊含著社會心理。 從社會心理和文化的產生來看,它們之間既不存在時間意義上的先后,也不存在發生學和邏輯意義上的先后,是人類在實踐活動過程中形成的兩個方面。 只不過,在人類社會的發展史上,文化一旦產生,就會成為“一種巨大的保守力量”,塑造著后人的社會心理,制約著后人社會心理的形成和變遷。 從這個意義來說,社會心理是被文化決定的,是在文化中生成的。 然而,塑造和構建人們社會心理的文化歸根結底也是在前人的實踐活動中產生的,是前人實踐活動的產物。 因此,社會心理的實踐生成和文化生成之間是“源”和“流”的關系,因為二者都是在實踐中形成的。 綜上所述,我們理解了社會心理、文化和實踐的關系,也就能把握社會心理和文化的關系,社會心理和文化是一個整體的兩面,它們相互構建的途徑是人們的感性實踐活動,統一于人們的實踐活動之中。 顯然,運用社會心理實踐決定論思維來剖析社會心理和文化的關系,可以驅散社會心理和文化關系理解上的迷霧。
再次,需要從實踐決定論思維來理解和把握新時代社會心理建設社會心態的培育。 社會心理建設和社會心態培育在我黨的執政理念中一直就有比較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在進入 21 世紀以后,我們黨對社會心理、社會心態的重視和認知呈現出一條比較清晰的軌跡:從 2006 年《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要“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開放包容的社會心態”,到“十二五”規劃首次把培育社會心態寫入五年規劃,即“注重心理疏導,培育奮發進取、理性平和、開放包容的社會心態”,再到 2017 年十八大要求“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最后在十九大報告中又圍繞“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提出要通過“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來培育 “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 可見,進入新時代后,中國共產黨不斷完善社會心理構建、社會心態培育的目標體系,深刻的原因在于,人們的社會心理和社會心態是隨實踐的變化而變化的, 不是永恒的、超歷史的,任何歷史時期的社會心理和社會心態都是具體的、歷史的。 社會心理和社會心態的生成歸結為實踐,社會心理和社會心態變遷的闡釋也應該堅持實踐的解釋原則。 因此,我國新時代社會心態培育的目標也只有放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的實踐中才能找到根源和依據、得到科學的說明。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變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 新的社會矛盾和新的社會歷史條件會引發人們新的欲望、情感、審美情趣和價值觀念,從而形成新的心理態勢。 如果人們對新的社會結構、社會體制、文化形態及社會變遷等不適應,則會產生心理的矛盾和困惑、甚至社會心理的分裂,則會釀成社會思潮,從而對社會發展帶來不利的影響。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只有符合新的文化、新的交往方式和新的生產方式的心理態勢才是合時宜的,原有的社會心理和社會心態逐漸不符合歷史發展要求,已經逐漸失去它存在的依據和理由。 在新時代條件下,如果沒有必要的群眾的心理準備,任何思想觀念、甚至領袖人物的思想都不會影響和改變社會,黨的任何方針、政策、路線也不會產生實際效果。 而社會心理和社會心態代表著民心民意,它對社會發展起著“劇中人”的作用。 所以,社會心理的培育和調適就是新時代社會發展面臨的重要課題。 那么,又如何構建社會心理、培育社會心態呢? 我們應該從社會心理生成的規律性和必然性中去尋找答案,將社會心理生成的決定因素轉換為社會心態培育機制的構成要素。 社會心理實踐決定論思維應該是我國構建社會心理、培育社會心態過程中必須要堅持的基本思路和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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