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成本核算論文
一、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制約問題
我國高校會計制度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沒考慮該項資金收入和支出的歸屬期。這樣,教育投入和教育成本在時間上和因果關系上的配比原則就不能體現,最終致使高校固定資產折舊、科研費用等對高校教育成本有重大影響的因素未能合理進入成本核算范圍。比如2013年某高校2013年年末的固定資產累計為40120萬元,其中房屋建筑物30000萬元,車輛及運輸設備1500萬元,專用教學設備1500萬元,一般設備4000萬元,圖書等2120萬元。現在我們借鑒《企業會計準則》(2006年版)對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房屋和建筑物為20年,專用教學設備為10年,一般設備為5年,車輛及運輸設備4年,圖書8年。無形資產累計為4200萬元。采用直線法,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使用壽命(年),當年就應計提折舊2935.5萬元。若按50年來攤銷該高校的土地使用權,那當年就應該攤銷84萬元。則該高校未計入高等教育成本的折舊與攤銷共計3019.5萬元,那么就對高校的效益影響就較大。這樣的會計信息對于反映經濟業務的原來面貌會失真,也不利于反映固定資產的折舊情況。總之,長期以來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中存在大量問題,管理效果不理想,高校教育效益也難以有效提升。對此,筆者提出以下幾點改進措施。
二、改進措施
1.提高教育成本核算的意識
高校、政府都應把握教育制度改革的大好機會,提高高校管理人員教育成本核算的意識,營造氛圍,培育成本核算等管理方法和文化,逐漸使教育成本能夠得到有效控制,并且應該使學校的財務狀況與教職工的工資收入掛鉤。只有這樣,才能在越來越激烈的競爭中得以更好的生存,才能更好地促進我國高校教育事業的發展。
2.完善高校教學水平評估的指標體系
政府應該將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考核指標納入高校教學水平的評估指標體系,從而加強高校教職工的成本核算意識和行動,激勵其進行教學、、科研、管理等方法的不斷改進和創新,從而使教育產品得質量得到改善。
3.制定適合高校教育特點的會計制度
簡單來說,就是通過重新設計高等學校的會計制度來適適應教育成本核算的需要。隨著高校招生規模的不斷擴大,從而財務收支數量隨之增多,按照目前的收付實現制的會計核算方法,就很容易形成財務管理的漏洞。而權責發生制,其本期的收益和費用是以應收應付作為標準,凡是屬于本期的收益和費用,無論款項是否收到或支出,都作為本期的來處理,對于不屬于本期的收益和費用,即使已經收到或支出,卻都不能成為本期的收益和費用。這種會計制度,避免了現金收付的具體時間對成本核算信息的影響,能更真實地反映財務狀況,更適合對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
4.實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
高校固定資產折舊是指高校擁有的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損耗,逐漸向產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費用中轉移的那部分價值。一方面,現今高校會計制度中的固定資產按賬面原值核算,沒有計提折舊,這樣就無形中增多了高校的資產數量,另一方面,教育應該計算人才培養成本,如果不計提折舊,人才培養的成本數據就不會準確。對于這個問題,高校可以進行年度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編制;對報廢及有待改造的固定資產應該及時辦理相關手續;應根據高校的實際情況選擇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
三、結論
綜上所述,隨著我國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逐漸深入,用于提高辦學效益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規范制度的建立將會越來越迫切。只有建立健全與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相配套的管理體系,才能更好的助推高校成本核算的規范化及高校改革的深入。
作者:秦黎麗 單位:陜西學前師范學院審計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