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星堆遺址出土的石器可分為非實用器和實用器兩大類。從三星堆遺址第二期開始,非實用器開始多于實用器,石璧最為常見,這一格局一直持續至遺址衰落。石器加工方面,三星堆遺址主要采用打、磨、鉆三種工藝,石璧的制作大致經制坯、打磨、鉆孔三個步驟;石斧多以礫石為素材,先加工扁圓礫石長徑兩側,然后從兩側、頂端和底端向礫石兩面進行加工并制出刃部,最后磨光;石錛多以石片為素材,打制出頂部后,利用石片邊緣成刃部,然后磨光全器。
本文源自四川文物 發表時間:2021-02-10《四川文物》(雙月刊)創刊于1984年,是由四川省文物局主辦的西南唯一的文物考古大型專業雜志。《四川文物》自創刊以來,堅持學術性、知識性、資料性兼顧的辦刊宗旨,積極宣傳黨的文物法和文物相關政策,交流信息和研究成果,傳播文物知識,提高讀者對文物的鑒賞水平,熱忱為廣大讀者服務。
關鍵詞:三星堆遺址;石器;石璧;制作工藝
回顧以往研究,有關三星堆遺址出土石器的探討并不多見,在依據形態對石器做基礎的型式劃分外,相關討論主要集中于石璧這一類器物上,重點關注其性質和用途。如針對石璧在三星堆等遺址出土時呈從大到小依次排列的現象,最初研究“廣漢文化”玉石器的學者指出石璧可能是祭器。[1]而后其他學者又提出四川出土的石璧與葉玻島(Yap)巨大的石璧狀貨幣相同,或許是一種貨幣。[2]也有人推斷石璧可能與后代的衡權有關。[3]陳顯丹據《周禮·春官·大宗伯》中“蒼璧禮天”的記載,提出“在非常重視禮儀和祭祀成風的商周社會,社會經濟文化高度發展的古蜀國將璧作為一種禮器是置信無疑的”。[4]此外,還有學者通過對三星堆真武倉包包、金沙、鹽亭出土石璧做音樂聲學測量分析,指出石璧具有良好的音樂聲學性能,認為它們是用于祭祀禮儀的敲擊樂器。[5]相比之下,針對三星堆石器制作工藝的討論較為罕見,目前僅見陳顯丹概要介紹過三星堆石器加工過程中運用到的工藝,[6]但也不涉及石器具體的加工步驟。
一 三星堆遺址石器概況
自1929年首次發現以來,三星堆遺址已開展了30余次考古發掘,其中石器出土較普遍,大多見于地層和灰坑中。截至目前,三星堆遺址經發掘調查獲得石器共1403件,[7]主要包括石璧、石斧、石錛、石璋、石琮、石矛、礪石、石鑿、石跪坐人像等,其中石璧類石器數量最多,約占石器總數的44%,石斧、石錛次之,分別占9.8% 和8.4%(封三;圖一、二)。
以功能為標準,可基本將石器劃分為實用器和非實用器兩類,前者以石斧和石錛為代表,后者以石璧類石器為代表。而從生產加工的角度看,石璧類石器可進一步粗分為成品、半成品、殘次品和副產品,石斧和石錛中也有少量半成品和廢品。其余類別的石器多為成品,礪石、石鉆及部分石球可能是加工工具。
材質方面,因未開展系統的巖性鑒定工作,目前還不清楚三星堆遺址出土石器在選料方面有何特點,不過據肉眼觀察,石璧、石矛、石璋大部分以一種灰黑色、可見片狀層理或顆粒感較強的巖石為材料,結合過去對三星堆一、二號祭祀坑出土石器的巖性鑒定結果,[8]推斷可能主要是板巖和砂巖。同時,石琮、石人、石虎等石器的質料也表現出較強的一致性,基本都使用一種容易產生紅色銹蝕物,但磨面光滑細膩的灰白石料,可能是蛇綠巖的超基性巖漿巖及蝕變巖石。[9]石斧、石錛、石鑿大多呈深灰,顏色深淺不一且部分表現出明顯層理結構,推測石料來源可能不同。礪石多為黃或灰黃色,可能為粉砂或石英砂巖。
二 石器構成的歷時性變化
三星堆遺址延續時間相當長,保存有自三星堆遺址一期至四期,相當于從寶墩文化、三星堆文化至十二橋文化的完整序列。[10]長期以來,我們對三星堆遺址石器的認識都基于發掘報告和綜論性文章中以器類為基礎的介紹,對于三星堆遺址各階段不同石器的分布情況,即石器構成情況的歷時性變化并不清楚。得益于近年來工作的開展,本文將以三星堆遺址分期體系為軸,對遺址內出土、具有明確年代信息的石器[11]做進一步觀察。
三星堆一期時,遺址內石器數量還很少,僅發現24件石器,[12]主要出土于三星堆和月亮灣的早期地層和灰坑中,主要是石斧和石錛,分別占一期石器總數的42%和21%(圖三∶1)。比較特殊的是仁勝村墓地,其中6座墓葬出土有41件黑曜石珠,從石珠在墓葬中的位置看來,它們可能是墓主飾品。[13]
進入三星堆二期,石器種類和數量明顯增多,這一階段共發現石器143件,散見于地層和城墻堆積中。石璧、石琮和石矛三類非實用器自這一期開始出現,其中石璧類石器還可細分為璧芯、石璧坯和殘石璧三種。與一期相比,二期最大的差別在于石璧類石器一躍成為出土數量最多的石器,占該期石器總數的34%,石斧和石錛僅占13%和11%(圖三∶2)。
三星堆三期,石器種類和數量顯著增多,灰坑、房址、地層等各類堆積單位中均有發現,共發現石器634件。在二期基礎上,三期又新增石虎、石跪坐人像、石璋、石蛙等非實用器,但所見數量不多。同時,石璧類石器數量繼續增長,這一階段,石璧類石器已經占到石器總量的 51%,石斧和石錛的相對比例與二期差異不大,分別占10%和12%(圖三∶3)。
三星堆四期,石器數量減少,共發現420 件。除不見石虎、石蛇、石蛙等石器外,四期石器種類和各類石器在數量上的分布結構與上一階段差異不大,石璧類石器仍然占這一期石器總量的50%,石斧和石錛次之,各占12%(圖三∶4)。
可以發現,三星堆一期與二、三、四期的石器在類別上判然有別,石璧等非實用器在二期后成為遺址內最主要的石器。也是在進入二期后,三星堆遺址進入三星堆文化階段,城內遺跡顯著增多,城內結構發生較大變化,新建月亮灣小城和倉包包小城等,這一時期石器構成情況的變動是否與三星堆聚落的發展變遷存在關聯,以及背后是否反映了三星堆社會的變化有待進一步討論。
三 制作工藝與加工步驟
在三星堆遺址歷年發掘的堆積單位中,發現有大量石璧類石器的半成品、殘次品和副產品,以及部分石斧和石錛的半成品和廢品。通過對這些“中間產品”以及成品上保留的加工痕跡進行觀察,可基本總結出三星堆主要石器類型的加工步驟。文中微痕分析采用基恩士(Keyence) VHX1000三維超景深體視顯微鏡,觀察倍數為 20~200倍。
1.石璧
三星堆內的石璧類石器可分為殘石璧、石璧坯和石璧芯三類。其中殘石璧大多呈扇形或半圓形,大約為完整石璧的1/3到1/2不等,正面、底面和側邊均經過磨制,其上可見內孔單面管鉆的痕跡。從殘余部分較多,可復原整器的殘石璧看來,大多石璧的直徑在7~17厘米左右。石璧坯體量差異較大,最大者直徑可達70余厘米,最小者直徑5厘米,不過多數石璧坯的直徑在8~14 厘米左右。石璧坯大多一面較平,一面弧拱或不平整,弧拱面大多為打擊破裂面,可能保留有部分石皮,而平面則可能經過磨制,或本身為較平的自然石面。石璧坯可進一步分為兩類,一類為初步打制成型的圓餅,未經磨制或只磨制了較平的一面;另一類為璧面上可見管鉆旋痕,但還未完全鉆透的石餅,管鉆均施于較平的璧面,這類坯料基本已完成初步磨制的工作,坯料邊緣和鉆孔的璧面大多已經過磨制,另一面的中心位置可能也經過了磨制。石璧芯尺寸各異,直徑2~6厘米不等,大部分集中于4厘米左右。璧芯均磨制較好,系單面管鉆獲得,璧芯周緣可見管鉆形成的旋痕。同時,部分璧芯中部又施以單面管鉆、雙面管鉆或鑿鉆做進一步鉆孔。
通過對上述三類石璧生產過程“中間產品” 的觀察,可以基本復原石璧的加工流程,簡單總結如下:
(1)制坯。通過敲擊從母巖或礫石上剝離片狀石料,作為下一步加工的素材。在某種程度上,通過敲擊將石料打制成一個理想形狀完全依賴于操作者對力量的控制能力。生產過程中通常會出現許多不規則的片狀和塊狀廢料,以及初步成形的石璧坯。從石璧坯多數一面弧拱,一面較平的情況看來,在打擊過程中,通常是從一相對較平整的石面向另一面進行打擊,這一相對平整的面雖然也會見到少量片疤,但多集中在璧面邊緣,不似另一面片疤可能覆蓋大部分璧面(圖四)。
(2)打磨。毛坯制成后,下一步就是打磨毛坯表面,修整輪廓。從存在的不少一面磨平,但側緣仍然毛糙的石璧坯可見,制作者通常將石璧坯相對較平的那一面打磨平整(圖五),然后再磨制輪廓,使其成為相對規整的圓形。需要說明的是,在磨制側緣的過程中,制作者會根據側緣的弧度有選擇的進行磨制,如若打制的側緣較薄銳,可能還出現有一定凹缺時,這部分可能會保留選擇不磨,或與磨制工序反而容易使石璧形狀進一步“走樣”,出現如側緣明顯內凹等問題相關(圖六)。同時,從璧面有旋痕的石璧坯看來,部分石璧坯在打磨過程中,除了會打磨本身就較為平整的坯面外,也會局部打磨相對弧拱或不平整的那一側坯面,但磨制范圍基本限于坯面接近中心的區域(圖七)。
(3)鉆孔。從殘留有管鉆旋痕的石璧坯看來,基本在打磨工序完成后,將在石璧坯整體更平整的那面施行鉆孔(圖八)。鉆孔采用單面管鉆,璧芯外壁螺旋紋痕跡的存在可作為佐證(圖九)。另外,從石璧坯內孔和石璧內孔底部殘留斷茬的現象看來(圖一〇、圖一一),存在還未鉆透即從另一面敲下璧芯的情況。
2.石斧
石斧間形態差異較大,正立面可分為梯形和正方形,橫截面分為長方形、梯形和扁圓形,刃部分為平直刃、正弧刃和斜弧刃。這些區別沒有固定搭配,較難依據形態做系統分類。總體看來,石斧的刃寬一般要稍大于頂寬,整體接近梯形。多數石斧橫截面為兩面微弧、兩側較直的長方形,只有少數小型石斧的橫截面呈扁圓形。其中,最大的石斧長19、寬11.7、厚2.7厘米,最小的石斧不過5厘米,多數石斧的長度在8~12厘米左右。以礫石為素材,根據加工過程“中間產品”和成品表面殘留的加工痕跡,石斧的制法應是先將礫石長徑兩側打擊去掉并琢平,使石料兩側相對窄長且規整,而后由兩側、頂端和底端打擊石料的兩面(圖一二),形成“目標成品”的兩面和刃部,在確認刃部沒有因打擊斷裂或出現較大凹缺等明顯失誤后,直接磨光或琢平器體打擊痕跡后磨光全身(圖一三)。
3.石錛
石錛按體量可分為中、小兩型,其中中型錛一般長 5~8厘米,小型錛多在5厘米以下。從正立面看,石錛具有梯形和條形兩種形態,兩者厚度差異不大,多在1厘米左右。大部分石錛以石片為素材(圖一四、圖一五),在修整邊緣,向一面或兩面打擊出頂部后,利用石片邊緣成刃部(圖一四),一般刃部磨制較好,兩面可能粗磨,不見琢制者。多數成品石錛都已磨制較好,如84GST104③∶176(圖一六)。這件石錛大部分磨光,只在頂部、側緣和刃部可見少量打擊形成的崩疤,從橫截面十分扁薄的情況看,應該也是以石片為素材。
四 結語
三星堆遺址發掘出土的1400余件石器大多屬于石器廢料和殘次品,石器成品的數量相對較少,特別是數量最多的石璧,成品并不多見。次于石璧的器類是錛和鑿,再就是璋、矛等,基本可將石器分為實用器和非實用器兩類。這一石器構成的分野出現于三星堆遺址的第二期,從這一階段開始石器種類和數量也顯著增多。聚落考古的分析指出,三星堆在遺址第二期時成為成都平原唯一的大型城址,[14]此后城內西北青關山大型建筑的營建和器物坑內大量銅器、金器、玉器的埋藏,反映各類資源不斷向三星堆匯聚,石器生產的迅速發展與這應當存在著密切關聯。至少就產品構成和生產能力而言,三星堆的石器生產在遺址第二期時已發生不小變革。具體三星堆的石器生產在歷時角度發生了怎樣的變化,專業化水平呈現怎樣的發展態勢,它與三星堆遺址的社會復雜化到底有什么聯系,這些問題還有待在未來做深入探討。
另一方面,與三星堆遺址石器類似的組合還見于金沙、新藥鋪、波羅村、方池街、正因村等遺址,其中與金沙共性最強。此前,在分析金沙遺址出土的石跪坐人像時,王方已指出其造型 “繼承和沿襲了三星堆遺址石人的象征意義、藝術風格和造型特征”,[15]而后施勁松在系統梳理金沙祭祀區遺物時,又進一步指出金沙與三星堆出土的銅器、金器、玉器、石器等大多相似。基于三星堆和金沙兩地的文化具有同一性和延續性,他認為可將三星堆文化和十二橋文化合并為同一文化,統稱“三星堆—金沙文化”。[16]這一觀點的提出并不意外,此前已有學者根據青銅人像發式提出的“金沙遺址是三星堆族群南遷形成”,強調三星堆文化與十二橋文化一脈相承。[17]從上述對三星堆石器的分析看來,未來還可進一步從石器生產的角度,討論三星堆和金沙在技術、組織和消費方面的聯系與差異,對比觀察這兩個聚落如何控制利用資源,從手工業考古的角度理解成都平原先秦時代的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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