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行政監督論文
作者:鐘麗娟 單位:牡丹江聯合職工大學
政府行政管理的優劣直接關系到國計民生和社會進步與發展,為防止政府的非法行政和不良行政,提高政府管理效率,減少政府管理失誤,遏制腐敗,確保政府管理效能,就必須對政府實施有力監仔。行政監怪是實現政府有效的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使國家機關及其公務員的行政行為符合國家法律、法令、法規的重要保證。特別是現代社會.管理事務越來越復雜,管理范圍越來越大.這就更需要健全行政監督機制,開展強有力的行政監督工作。行政監督在國家政治和法律監任中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并發揮著巨大作用。建國以來,由于我國行政監督機制不健全,監怪機關缺乏足夠權力,監怪工作十分薄弱.導致我國行政管理效率低下,給我國行政管理帶來了極大危害。特別是目前我國行政管理面臨著走向現代化和政治改革的宏偉任務.加強行政監督在當前具有十分重要愈義。
一、我國行政監份機制的現狀
從總體上說,我國現行的行政監督機制是適合我國國悄的.較為全面系統的,有效的。但這一體制尚不夠完善,在實際工作過程中也基露出明顯缺陷與不足。其主要表現為:
1、多元化的監怪力t缺乏有力度的整合,監督的合力較弱我國的行政監督是一個多元化的體制.行政監份主體不僅有行政組織自身,還有政黨、權力機關、司法機關、社會團體、公民及社會輿論。監任主體多、機構多、方式和渠道多.這是一個優點。但如果不把這種監怪機構力t整合好,這種優越性也難以發揮出來。從實際情況著,各種監怪機構之間的關系目前還沒有理順。雖然各類監督主體都有監任權,但各自如何分工不甚明確.不甚合理.各種監怪主體又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監怪權限、方式、程序、范圍等不夠明確具體等問題,彼此又缺乏聯系和溝通,工作中往往各自為戰.尚未形成一個嚴密有序、分工合理、協調互動、運行高效的有機整體。這樣.容易造成“潤監”,而腐敗分子逍遙法外.嚴重影響了行政監督的實效性。
2、行政監督法制化程度較低,監督彈性較大行政監督立法是建立和完善行政監份機制的前提和保證。監督主體執行監督職能.必須以客觀事實為依據,以有關法律為準繩,如果缺乏行政監怪立法.會造成監份機關無法可依,行政監怪缺乏標準和依據,易導致監怪的盲目性和隨憊性.甚至產生負向功能。現在我國在行政監督立法方面已邁出了較大步伐.先后制定和頒布了一批政策、法律、法規,但是還不完善,尤其是缺乏專門監督法規.立法的滯后給行政監怪帶來了消極影響。如:是與非、罪與非罪、合法與不合法的界限,有的沒有法律規定.有的規定不清,這在監份上易引起混亂。監督機構對腐敗現象的監怪或懲處缺乏法律依據和法律手段,這大大影響監份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由于現行機制缺陷,政務公開的程度不夠,權力的行使缺乏透明度.人民群眾對行政活動、政策規范缺乏了解.監督的集道不甚通暢。這就使得人民群眾對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監督受到較大限制。
3、行政監怪偏重于事后的追懲性監督,忽視了事前預防性監督及事中的過程性監督行政監怪活動是一項經常性、連續性的活動.凡是有行政管理活動.就應伴隨著行政管理活動的監督。根據監督主體對監份客體進行監督的不同發展階段,行政監份可分為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后監任三個前后相繼的階段,行政監督應在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地進行,做到三者有機結合。長期以來,我們一直把監督工作的重點放在“糾偏于既遂”上,偏重于追懲性的事后監督,忽略了行政行為發生前的預防和行政行為過程中的控制。應該說,這是一種“馬后炮”式的監督,由于事前預防和事中控制不完善,以致造成行政偏差出現過多.行政監督機構整天忙于應付“查錯糾偏”,陷人被動消極的不利局面。預防為主應是行政監督工作的根本目標.應以“防患于未然”為主,同時.加強過程中的控制,建立起全方位的監控機制。
4、在現行的雙重領導體制下,專職監督機構缺乏應有的地位和必要的獨立性在當前的內部行政監份機構中,有行政監督權的專「〕機構如監察部門,大都設在政府機關內部,在領導體制上,這些部門受雙重領導,即受同級行政機關的領導,又受上級業務部門的領導。在雙重領導體制下,專職監督機構受到的控制比較多.尤其是受制于執行權。在組織上,監督機構的負貴人,不是由同級行政機關的領導成員兼任,就是由行政機關任命。在經濟上,監督機構一般都是從同級行政部門那里領取活動經費、事業經費、工資和獎金,從而在經濟上受制于人。這種監督體制嚴重影響了監份主體的獨立性,使監份人員在心理上有顧慮.他們害怕濫用權力的人用多種辦法對其工作設t障礙.干擾甚至打擊報復。監督人員背著這個思想包袱,難以毫無畏俱地展開工作,難以獨立行使監督權。表現在辦案上,往往是先由黨政首長內定性質.然后交監督部門去執行法律手續.監督人員只能被動地接受長官意志,更有甚者.有的官員受人情之托.干擾執法人員辦案,影響司法獨立公正。
二、加強和完甚行政監任機制采取的措施
為有效地解決上述存在的缺陷.遏制腐敗,應該加強和完善行政監督機制,提高行政監督效能。措施如下:
1、重視和加強行政監份立法,實行行政監督的法制化行政監督立法是依法實行行政監督的前提和基礎。只有盡快建立健全各種行政監督法規,才能為積極有效的行政監督提供基本的規范程序。長期以來,我國監督立法薄弱盡管這兒年也制定了一些法規條例,如:《行政監察法)。但從總體上講,仍不能滿足當前行政監督發展的實際需要,因此.行政監任立法見待加強。行政監督立法既需要基本法規,還要制定各類行政監督機關法。既要制定實體法規.還要制定行政監督程序法。當前最需要的是:(l)《監份法》:明確規定立法監督、執法監怪和守法監任三項內容,并把執法監督和守法監督作為重點。(2)要有一套系統、完備的規范行政權力運行的各個環節及其公務員行為的行政法典。(3)各種法律規范要有較強的可操作性。(4)社會監督保障制度要完備。這樣.不僅使行為主體有了行為的準則,而且也為監督主體行使監督權提供了標準。
2、改革行政監督的雙重領導體制,建立起行政監督的垂直領導體制行政監督機關保持獨立,這已是世界各國公認的一項原則.只有如此,才能保證監督的有效性。我國的內部監督實行雙重領導體制,實踐證明,這種內部監督由于體系不獨立、地位不高.容易受人情關系的影響,因而監督大打折扣。解決這個問題的有效辦法是建立自上而下的獨立的外部監督體系。外部監督不同于內部監督,它的優點是,外部監任地位獨立,自成體系,受關系網的影響小.不用擔心打擊報復,比較容易做到大膽秉公執法,嚴格依法辦事。那么怎樣建立獨立的外部行政監份體系呢?首先在組織上使現行的監督監察部門從行政機關獨立出來,不再隸屬于行政部門的領導.并提升其地位,使其與同級行政部門地位平等,賦予其相應的職權,監督同級行政部門和行政首長。獨立出來的監察機關自上而下成垂直領導體制,下級監察部門只受上級監察部門的監督,干部的任免由上級進行,并只對上級負責,不受行政部門的約束。按照我國國體的要求,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因此,監察機關隸屬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并對其負貴。建立相對獨立監份機構后,要把該機構以作為整合整個行政監督力t的統一領導機構,由它統一組織、管理、協調和指揮各種行政監督力t。這樣就可避免監怪主體多.政出多門,力t分散的缺陷.形成一股強大的監價合力.充分發揮監份體系的整體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