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音樂教改論文
我國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于2001年秋季在全國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38個實驗區開始啟動。2002年秋季,實驗區已增至500多個,全國共有1000多萬中小學生參與了新課程的實驗改革。到2005年秋季,全國所有的中小學生原則上都已進入新課程的學習。同時,普通高中和幼兒教育的課程改革也積極推進。與前幾輪相比,本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可以說是一個系統工程,它涵蓋了課程目標、課程結構、課程內容、課程管理和課程評價等方面;涉及了現行中、小學的所有學科。其影響面之廣,規模之大,是前所未有的。這也是我國基礎教育為推進素質教育而實施的一次極其深刻的變革。這次課改是在世界進入知識經濟時代和我國加入WTO的大環境下進行的,有著深厚的政治、經濟、文化和教育背景。就音樂教育學科來講,毫無疑問,它對在職和未來的音樂教師在教育思想、教育觀念、教學方法等諸多方面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高師院校培養的學生(將來的音樂教師)將會是素質教育的具體組織者和實施者,他們自身的素質如何,將直接關系到基礎教育改革的成敗。這就意味著我們必須根據基礎音樂教育改革的實際需要來主動調整高師音樂教育的培養目標和規格。
高等師范音樂教育是基礎音樂教育的工作母機,作為培養基礎音樂教育師資的高師音樂院(系)(也包括音樂學院的師范系)來說,我們現行的教育思維與機制、課程結構與設置、培養目標與模式等都存在著嚴重的不足與缺陷。這種狀況已經不能滿足基礎教育形勢發展的需要。目前,我國高師音樂教育(也包括音樂學院的師范系)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很多專家、學者都在思考:高師音樂教育如何主動適應基礎音樂教育改革,使我們的畢業生一走上工作崗位便能很快適應新的形勢,能真正肩負起推進基礎教育改革向縱深發展的神圣使命。這的確是當前高師音樂教育界無法回避的問題。高師音樂教育已經沒有更多的時間可以等待了,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我們只有認清現狀,興利除弊,大膽革新,才有更加美好的未來。就目前的情況看,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進行調整與改革:
一、強化為基礎音樂教育服務的思想
高師音樂教育應為基礎音樂教育服務是國家對師范音樂教育培養目標的定位。多年來,高師音樂教育界就這一點在理論上已基本形成共識,但在實際工作中卻反映出為基礎音樂教育服務的觀念不強的問題:
1.有的高師院校把研究基礎教育方面的課題和文章不列入科研范疇。很多高校主管科研的職能部門及領導都認為:科研就要爭取搞幾項驚人的發明創造,論文就要爭取寫那種發表在核心刊物上的讓人覺得高深莫測、怎么讀也讀不懂的文章。我認為目前我們在評定核心期刊的思路上似乎有些偏差,指標體系在結構上也有些失衡,這種偏差和失衡已經導致有些專業或學科——特別是新興的邊緣學科根本就沒有一種所謂的核心刊物,但在評定職稱或科研業績時卻經常被“一刀切”。事實表明,當下我們的評價機制存在著嚴重的漏洞和缺陷,總是以不惜犧牲一部分人員的利益來成就另一部分人員極度膨脹的欲望與虛榮,致使當前我國科研整體水平不高,科研心態虛無浮躁,很多人員已經喪失了崇高而嚴肅的科學研究精神。
2.另外,個別核心期刊在選擇文章的價值取向方面也存在一些問題。音樂老師,更關心的是教學中的實際問題,不可能老是給學生講解這教、那教這經、那經的音樂;也不可能天天沉醉在這考古那考古的“古典主義”當中。但有趣的是,這類文章就是容易在核心刊物上發表,我想原因很簡單,這類文章一般人很難讀懂,因而也就不敢妄加評論。凡是讀不懂的肯定就是高深的,既然是高深的,那當然就該在重量級的刊物上發表了,真是漂亮的邏輯。這無形之中嚴重打擊了很多音樂老師致力于基礎音樂教育研究的熱情。至于基礎音樂教育方面,很多人都認為那是很淺顯的、沒有研究的價值。在相當部分領導或編輯心目中,他們是很不重視基礎教育理論研究的。從走上三尺講臺的那天開始,我一直在苦苦思索一個帶有邏輯悖論性質的問題——作為高師院校,連與自己息息相關的基礎教育的諸多問題都不屑一顧,那高師院校究竟要研究什么?!但至今我卻無法給自己找到滿意的答案。可悲的是這種現象在實際研究工作中,是非常普遍的。它嚴重制約了我國基礎教育的發展水平和速度,也使高師院校的研究視覺偏離了它原本應有的重要領域。
3.在教學中,高師院校音樂教育專業很多學科的老師只關注本門課程的教學和研究,對基礎音樂教育不感興趣,對中小學音樂教育的現狀一無所知。表現出觀念狹隘、各自為陣的“小農”意識,對音樂教育缺乏整體的把握與認識,這是當前高師音樂院(系)普遍存在的最嚴重的問題。他們都認為,了解、研究中小學音樂教育的發展變化,那是教《音樂教學論》老師的事情。這樣就順理成章地把高師音樂教育與基礎音樂教育接軌的沉重任務交給了音教法老師身上。我們的學生合不合格,走勢如何,都是音教法老師的事情,與音樂教育專業其它課程的老師無關,似乎一切都是音教法老師惹的“禍”。先不說這種約定俗成的看法對不對、合不合理,從一個側面我們看到了一個不爭的事實:音教法老師在本專業內部應該占有一席之地才對,但實際的情況是很多老師甚至個別領導都認為,《學科教學論》是豆芽科,導致學科教學論老師在本專業內部得不到應有的重視,他們的很多勞動都得不到應有的報酬這是目前我國高師音樂教育領域存在的令人啼笑皆非的尷尬悖論。這些顯然與2001年2月教育部印發的“關于積極配合和推動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教師培養培訓工作的意見”的文件精神不符。2002年12月初在福建武夷山召開的“全國中小學音樂教育發展與高師音樂教育專業教育教學改革學術研討會”上,楊瑞敏女士在發言中再次提出了這個問題。目前,中小學音樂教育在很多方面都正在或已經發生著深刻的變化,而很多高師音樂院(系)卻依然高高在上,關起門來搞自己的教學,還在繼續著封閉的人才培養模式,造成了高師與中小學之間嚴重脫節的現象。
事實上,不得不承認,我們在某些方面已經落到中、小學音樂教育的后邊去了。對于中小學音樂教育的現狀怎樣,在新形勢下他們需要什么規格的音樂師資,為什么要進行新一輪課程改革等問題,我們并沒有十分清楚的認識,這正如企業沒有很好的調研市場行情。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能生產出市場需要的合格“產品”嗎?要改變這種被動、尷尬的局面,高師音樂教育必須要拿出甘當“小學生”的勇氣,在政策上要對研究基礎音樂教育方面的課題予以適當傾斜,在資金上要對基礎教育理論及實踐層面的研究加大投入,進一步強化和切實貫徹為基礎音樂教育服務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