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財政稅收
稅收已經成為現代經濟生活中的一個永恒的熱點,因為不論法人、自然人,不論富人、窮人,只要發生應稅行為,就要依法納稅,不納稅就是違法行為。而現實是大多數納稅人并不情愿多繳稅,其實他們這樣做是完全正常的,因為他無須超過法律的規定來要求承擔國家賦稅,稅收是強制性課征的,而不是靠自愿捐款。企業稅收籌劃策略以降低成本、增加凈利潤、獲取稅后利潤最大化為目的,在處理涉稅事務中所應采取的方法或對策,是企業經營管理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稅收籌劃的基本原理
稅收籌劃最重要的原理是節稅原理,而節稅原理又可以細分為:
1.絕對節稅原理。絕對節稅原理是使納稅人的納稅絕對總額減少的節稅原理。它又有直接節稅原理與間接節稅原理之分。(1)直接節稅原理:直接減少了納稅人的稅收絕對額。例1:某生產性企業年不含稅銷售額為100萬元,不含稅貨物購進額為60萬元。籌劃前:如果該企業為一般納稅人,其應納稅額為100×17%-60×17%=6.8萬元。籌劃后:如果該企業申請為小規模納稅人,其應納稅額為100×3%=3萬元。籌劃結果:這樣可以直接減少應納稅額3.4萬元。(2)間接節稅原理:某個納稅人的稅收絕對額沒有減少,間接減少了同一稅收客體的絕對總額。例2:一位老人擁有財產1000萬,他有一兒一孫,但他們都很富有(遺產稅率為50%)。籌劃前:若老人兒子繼承財產后既沒減少也未增加,隨后又遺贈給老人孫子,則該筆財產遺產稅為:1000×50%+500×50%=750萬元。籌劃后:若老人其兒子已經很富有而將財產直接遺贈給其孫子,則應納遺產稅為:1000×50%=500萬元。籌劃結果:間接節減納稅總額250萬元。
2.相對節稅原理。相對節稅是指一定時期的納稅總額并未減少,但因各個時期的納稅額的變化而增加了收益,從而相當于沖減了稅收,使納稅總額相對減少。相對節稅主要考慮了貨幣時間價值,通過推遲實現應稅所得或提前列支扣除項目,這樣推遲了稅款的繳納,相當于取得一筆政府無息貸款,可以使納稅人在本期有更多的資金用于投資和經營活動[1]。例3:某生產企業購進固定資產原值20萬元,預計凈殘值8000元,預計使用年限五至八年。籌劃前:若按八年折舊,則年折舊額=(200000-8000)÷8=24000元,節約所得稅24000×25%=6000元。籌劃后:若按五年折舊,則年折舊額=(200000-8000)÷5=38400元,節約所得稅38400×25%=9600元。籌劃結果:盡管折舊期限的改變并未影響稅負總額,但考慮到資金的時間價值,采用較短的折舊年限折舊對企業有利。
二、企業稅收籌劃的具體應用
企業財務管理,是通過籌資、投資、經營管理、收益分配等一系列活動來實現的,而每個活動往往同時涉及多個稅種,因此,稅收籌劃既可以從不同的財務管理環節著手,也可以從不同的稅種著手。下面的分析,擬從不同的財務管理環節進行。
1.籌資過程中的收稅籌劃。企業在籌資過程中,要充分考慮稅收因素,因為不同的籌資渠道稅收的影響程度不同。權益資金在使用上雖然具有長期性,無固定的股息負擔,使用起來比較安全;債務資金到期要償付本息,如果企業不能按期償付本息還有破產的風險。但從資金成本的角度是看,權益資金的成本是股息,不能作為企業費用列支,只能在稅后利潤中支付,不具有抵稅作用,而債務資金的成本是利息,可以在稅前沖減企業利潤,具有明顯的抵稅作用。因此,合理安排企業的資金構成可以獲取節稅效益。只要企業息稅前投資收益率高于負債成本率,增加負債額度,提高負債的比重,就會帶來權益資金收益水平提高的效應。但是隨著負債比例的提高,企業權益的財務風險及籌資的風險成本必然相應增加,以致負債的水平超過了息稅前投資收益率,權益資金收益率就會隨著負債額度,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企業必須確定負債的總規模,將負債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即負債籌資所帶來的收益要能抵消由于負債籌資比重的增大所帶來的財務風險及籌資風險成本的增加。
2.投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投資創辦企業有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多種組織形式可供選擇。如果人數較少,規模不大,應選擇獨資企業,因為這類組織形式的企業,會計核算的要求不高,稅款一般是定期定額征收,實際稅負較輕。如果規模不很大,但投資的人數較多,則可以選擇合伙企業的形式,因為合伙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一樣只按個體工商戶工薪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不征收企業所得稅,不存在重復征收所得稅的問題,與公司制企業相比較稅負較輕,又因為合伙制企業所得稅的征收方式為先分后稅,如果投資人數多,勢必降低稅率,獲得節稅收益。如果規模較大,則應選擇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一是對公司的外在形象和信譽有利,二是公司制企業有五年補虧,股東借款利息扣稅,再投資抵免,保留盈余等各種優惠可以享受。在這兩種公司制組織形式中,應力求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因為無論是外在形象還是稅收優惠,股份有限公司都優于有限責任公司。就公司制企業內部組織而言,又存在子公司和分公司的選擇。子公司為獨立的法人,可以享受免稅期等多種稅收優惠,而分公司不是企業法人,不能享受稅收優惠,但其經營的虧損可以并入總公司,因此可以少繳部分所得稅[2]。
3.收益分配活動的稅收籌劃。中國對經營所得幾乎全部征收所得稅,但對于資本利得,有征收所得稅的,也有予以免稅的。免稅的資本利得有:個人投資入股企業的資本公積金轉成股本的所得、個人買賣國庫券差價所得和利息所得等。經營所得中若有個人參股,在分配股利和股息時,都應該按照代扣代繳20%個人所得稅[3]。因此,通過將經營所得轉化成資本利得來減少所得稅是一種比較好的稅收籌劃方法。根據中國稅法的有關規定,資本公積金轉成股本屬于個人股份,免征個人所得稅,利用該優惠政策就可以起到節稅效果。這種方法也就是稀釋資本法。
三、企業籌資過程的稅收籌劃案例分析
某市軟件公司A成立于2001年,A公司的籌資方式,同樣既有債權籌資又有股權籌資。現該公司為擴大生產規模,擬籌資12000萬元,所得稅率25%。現有如下方案:方案A:增發普通股12000萬股,每股1元。方案B:增發普通股6000萬股,每股1元。發行債券6000萬元,債券票面利率為6%。方案C:增發普通股4000萬股,每股1元。發行債券8000萬元,債券票面利率為9%。方案D:增發普通股3000萬股,每股1元。發行債券9000萬元,債券票面利率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