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音樂
近幾年,高師音樂教育課程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改革偏重教學內容、課程設置等方面,教學理念與方法的改革涉及較少;教學方法仍以教師講授方式為主,專業課程的主體授課內容和方法與專業音樂院校仍然基本雷同,學生在學習中思考與討論的積極性、主動性較低。更重要的是評價體系的著眼點仍以技能水平的高低為標準,而忽視了對作為師范生的師范性的“教”的技能的重視與培養,因此,作為銜接初、高中音樂教育和培養高中音樂師資的高師來說,如何緊密地結合高中新課程改革的趨勢,在自身改革發展中不斷進行調整,是個繞不開的話題。筆者認為:
一、應擴充音樂教育課程體系
一直以來,高師音樂教育學課程主要針對小學和初中音樂課程進行教學,忽略了高中音樂教學部分,所以課程教學內容中:1.應適當加入高中音樂新課程改革的內容,在必修課程—《音樂教育學》中對高中新課程改革的背景、內容、存在的問題等進行專題講授;2.觀看和分析高中音樂課程優質課,結合《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進行評價和講解;3.在后期的課堂實踐當中應包含高中音樂教材中的單元內容,要求學生進行備課、講課及評課,使學生對高中音樂課程逐漸了解和熟悉。4.增加關于高中音樂課程的選修課內容,如開設《高中音樂教材分析與實踐》,在課堂中就不同版本教材進行分析比較,并就一部分內容要求學生進行課堂實踐,提高學生對教材的熟悉程度;5.開設《〈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解讀》、《高中學生心理研究》等選修課程,豐富音樂教育課程體系。
二、改革音樂教育實習
音樂教育實習是準教師能夠順利走上教學崗位重要的實踐活動之一。一般高師實習基地大多分布在初中和小學,高中較少。目前大多數學校的集中實習方式雖然有利于學生在相對完整的一段時間聽課、做課,在一線教師的指導下提高授課水平并積累經驗;但弊端在于《音樂教育學》課程一般在教育實習之前完成教學,在學習過程中因缺乏直接的中小學音樂課堂聽課儲備,學生在進行課堂實踐時對象感不強,所備課程無論是內容還是方法上都不適應授課對象。另一方面,學生在實習過程中發現某方面知識的欠缺,在實習之后想要進一步完善時,會缺乏必要的指導和時間。所以,高師音樂教育實習時間應適當擴充,實習地點與方式應更為靈活與多樣化。筆者建議,首先應增加更多高中作為高師的實習基地,讓學生在實習時直接接觸高中音樂課堂;其次,實習方式可從集中實習改為分散與集中相結合,將實習時間分散在各個學期,如從大一開始就要求每學期有兩周左右時間進行基礎音樂課堂觀摩,或者挑選部分對高中音樂教育有特殊興趣的學生提前安排校外指導教師,利用地方基礎教育的力量提高學生的實踐技能,并定期在學院進行做課和匯報,以對在校其他學生起到示范作用。
三、改革教學方法
高中音樂新課程改革中最為基礎和重要的模塊為音樂鑒賞模塊,它是高中一年級學生的必修課程。
《音樂鑒賞》教材中,涉及內容均為史學類和民族音樂學課程當中最基礎和最為核心的知識點。以人音版《音樂鑒賞》為例,第一單元為學會聆聽音樂與音樂基本要素介紹,第二到第六單元為中外民族民間音樂,第七到第十三單元為經典西方音樂與流行音樂,第十四單元為中國古代及近現代音樂。可見它與高中其他音樂與藝術選修教材關聯性很強,突出了課程內容的豐富性與趣味性,可使學生了解高師所學幾門課程與基礎音樂教育課程之間千絲萬縷的聯系。這就要求授課既要抓住重要的知識點,讓學生對課程的核心內容了如指掌,還應以靈活的教學方式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如民族民間音樂課程可帶領學生進行地方采風;史學類課程可帶學生到當地博物館和展覽館進行參觀與學習,將書面知識與實踐知識結合起來,并在課堂上開展專題性討論等等,這些對今后學生走上工作崗位在教學中補充校本教材會大有裨益。
四、實踐類課程改革
實踐類課程既包括器樂和聲樂這樣的專業課程,也包括舞蹈、表演等更具實踐性的課程。教師在課堂上不僅要重視技巧的示范,更應重視教法的傳授。而且高中音樂新課程改革最大的變化是顛覆了過去以欣賞為主的單一教學內容,將教學內容補充為鑒賞、創作、歌唱、演奏、戲劇表演、舞蹈等六大模塊,要求高中音樂教師必須一專多能,在勝任音樂鑒賞教學的同時,還能夠開設一到兩個其他模塊的教學。目前高師學生普遍較重視專業主科,對舞蹈或者戲曲等其他領域的興趣和專注度不高,這種狀況很難適應高中音樂教學選修模塊開設的要求。所以應積極引導高師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點選擇并深入學習其他模塊的知識和能力,并應特別加強即興創編能力的培養。
總之,隨著高中音樂新課改的推行與發展,我國高中生的音樂素養必將會不斷提升,而作為銜接初高中教育和培養高中音樂師資的高師,在改革中應始終遵從“師范性”和“針對性”,在課程設置、教學理念、教學方法和實踐課程等多方面不斷地做出調整,以適應我國基礎音樂教育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