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業與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1.促進農村綜合發展,開展多種經營,擴大農村勞動力的就業機會,增加農民收入,特別是努力消除農村貧困狀況;
2.合理利用保護與改善自然資源,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以利于子孫后代生存與發展的長遠利益。我們可以把這一目標解釋為:農業生產安全目標、農村社會發展目標和農業生態環境良性循環目標。目前,我國農業水利基礎設施絕大部分為公共物品性質,伴隨著我國農業經濟和科學的發展,對農業水利基礎建設的需要也會更加突顯,這也反應在此類設施在農業水利設施總額中占有的比例的逐年上升。農業水利基礎設施也是本文研究的重點。農業水利基礎設施有效運行要有明晰的運行服務主體,而農業水利基礎設施運行服務主體的明晰及重塑,必須有農業水利基礎設施產權制度創新來保障。
二、農業水利設施投入不足的原因分析
1.中央財政對農業水利設施投入整體不足
農業水利設施歸于公共產品范圍,公共產品一般由政府供給和非政府供給。其特點為:公益性、公共性及投資回報周期較長等特點。在我國的廣大農村享受的政府供給的公共產品相對較少,而各級政府供給的大部分是滿足城市公共產品的需要。尤其是農業水利設施的投入,國家的投入是極其有限的。從每年國家財政投入的絕對數額來看呈上升趨勢,但是用于農業的財政支出在財政支出中所占比例卻逐年下降,在2000年前國家用于農業的支出一般在10%以上,自2000年開始,這項支出的比例一直在9%左右,據此,足矣顯示國家對農業公共產品的投入在減少,相應用于農業水利設施的投入也會逐年降低。
2.基層財政困難的現狀限制了基層政府的投入能力
自我國采用分稅制改革后,一般中央財政收入占到全國財政收入的一半以上,再加上省級財政的收入,使這部分收入財力的比重之和超過60%,從而實現絕對掌控地位,而基層財政(縣鄉兩級)收入比重僅有20%左右。而基層財政的20%左右的收入在基本滿足日常開銷后,公共設施與民生建設就更談不上了,再加上分稅制帶來的省級以下政府財權和事權的不協調,以及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截留、擠占、挪用支農資金等現象,因此,在預算過程中常會出現設施建設的瓶頸問題,尤其是在農業水利設施建設的方面。即便有上級政府的轉移支付的款項,同樣也難以解決基層公共設施的完備問題,同樣農業水利設施的建設投資資金不足的現狀愈加突顯。加之鄉鎮自籌統籌資金的投入也有所下降,因而導致農業水利設施投入的普遍不足。
三、有效的解決方法
普及農業水利設施的建設,從根本上提升農村經濟的發展的關鍵是,各級政府要從思想上根本上提高對農業水利設施建設的重視,要從根本上搞好農業水利設施建設工作,提高農村經濟發展,首先必須從政府做起,必須從思想上來提高農民對水利設施建設的重視程度,并切實主動地將農業水利基礎建設擺在首位并實施到工作中去,農業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直接影響農村的經濟發展,不但能夠提高農作物的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而且還可以增加農業產量。農業水利建設的普及從另一方面取決于當地領導未雨綢繆的憂患意識。能夠把農業的生命之源--水利建設,放在工作的首位,并系統、高效的得以實施。在實施工過程需要各個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及領導相互監督相互合作,必須要用發展以及創新的眼光來看待農業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對農村經濟發展所起到的決定性作用。
四、結束語
在農業水利設施建設過程中要給予農戶及其他投資者優惠,繼續完善“民辦公助”“以獎代補”等政策措施,拓寬農業水利設施投資渠道,緩解資金投入農業后不能有效地轉化為利潤的現實,確保資金投入的可持續性。增長農民收入,同時保護環境,是的資源得到合理利用。
作者:武秀梅 單位:內蒙古河套學院理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