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碳經濟形勢下銀行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銀行行業運行理念的轉變
即使說我國銀行業相較于之前有了很大的轉變及完善,不過同樣需要注意到的是其發展速度依然不是十分理想,參與進來的銀行業很好,尤其是我國部分規模較大的商業銀行在這以問題上表現過于被動,假如說無法在運營觀念上完成改進與提升,就會導致銀行在低碳產品的研發推行問題上受到極大制約障礙。因此,從大的范圍上總結而言,當前我國銀行業運營觀念的轉變依然處于最初期。
2.我國有些銀行組織成立可持續發展部門
組織成立可持續發展部門對于銀行而言,具有十分關鍵的現實性意義,在銀行內部,必須要組織相應的機構及指派專業人員進行負責,才可以更加高效的進行低碳業務,在原本基礎上實現產品與服務項目的創新與改進。現在,在我國有一部分的銀行對于這一問題有了較為清楚的認識,對于其重要意義也有了明確的了解,并逐漸的投入研究。比如說興業銀行在二零零八年的時候就組織建成了可持續金融中心,用于環境金融產品的開發與推行。而以招商銀行和工商銀行為代表的一些銀行雖然沒有規劃設置針對性的部門,用于可持續性產品及服務的研發,不過卻在銀行中開展了責任劃分工作,組織形成專門的負責小組,專門負責低碳金融方面的工作業務。相較于國際上一些較為先進的銀行,我國在這一問題上存在明顯的欠缺,和國外發達國家間還存在很大的差距,還有很多的銀行對此沒有一個明確的概念,對此的投入力度也相對不足。從這里我們也能夠明顯看出,大部分的銀行對于低碳經濟開展依然沒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對于其和傳統業務在開展過程中的差異性加以區別對待。
3.推行實施低碳信貸業務,專注于信貸模式的創新與改革
現在,從我國銀行業碳金融實際開展的情況來看,最為關鍵的核心就是對于低碳信貸這一領域。結合銀行所面向社會公布的責任報告文件,能夠明顯看出不管是規模較大的商業銀行,或者是規模較小的銀行都在不斷的投入到綠色信貸業務的開展過程中,并且在低碳信貸的發放問題上逐漸的加大了力度。當前我國銀行業在低碳信貸產品的創新問題上還停留在最初階段,很多東西都不盡完善。比如說興業銀行在推行很多融資模式的前提下,依次結合客戶及項目不同類別加以創新與改進,使之更加符合客戶的實際需求。不僅如此,自二零零六年以來,興業、浦發及北京銀行這幾個銀行一個接一個的和國際金融公司達成了合作意識,選擇全新的信用借貸取代實現對低碳項目的支撐。及時是當前我國銀行子啊低碳信貸問題上較之前有了明顯進步,并獲得了十分可觀的成果,不過依然需要認識到這和低碳經濟發展的實際需求存在較大的差距。另外一方面,也能夠從有些銀行所公布的數據信息中查詢到問題,這種種現象表明當前我國銀行業在低碳信貸運行問題上海存在明顯欠缺,對于低碳經濟的發展實際意義并沒有充分的認識到。
4.嘗試涉足于碳資源交易活動,推行相關的金融產品及服務項目
從我國當前的情況來看,銀行業慢慢的對于低碳經濟有了正確明晰的認識,對于其中存在的發展潛力開始投入更多的重視,并慢慢的嘗試著涉足于碳資源交易活動。當前,從全世界范圍內來說,碳交易市場正朝向規模化發展,現在資金已經超過了一千四百億美元,作為銀行業能夠選擇的參與途徑有很多,現在,在銀行業參加到碳排放權交易活動的途徑最關鍵的是清潔發展體系。據相關數據報告,一直到2011年3月,我國在聯合國清潔發展機構注冊的項目超過一千二百個,差不多占據了全世界全部總數量的四成左右,這給我國銀行業的發展創造了全新的發展機遇及良好的時機為。另外,很多銀行同時還結合項目開展的具體特征,推動了相應的服務項目。比如說,在我國清潔發展機制與國際間做好連接作用,促進交易的完成。農業銀行在這一問題上也有越來越深入的參與,在二零一零年的時候全新增加的顧問項目為五個,當前所運行的機制能夠完成差不多降低五百萬噸的排放量。不僅是創造和清潔發展體系存在緊密關聯的服務項目,另外還有部分商業銀行同時也研發推行了和碳排放權交易彼此關聯的理財產品,投放市場供消費者選擇。比如說深圳發展銀行在二零零七年就曾經在市場中投放了和CO2排放相關的理財產品;交通銀行業在可再生能源的基礎上研發出一款全新的理財產品,這些理財產品在投放市場后廣受歡迎,為銀行創造了良好的經濟效益。通過上文的分析,我們能夠歸納出下面的觀點,當前我國銀行業正逐漸的意識到低碳經濟發展的現實意義,并將這一觀念慢慢的滲透到自身的發展過程中,不過和國外發達國家相比,這一力度是明顯不夠的,依然存在很大的差距,這就需要在未來的發展中進一步的改進與完善。
二、低碳經濟背景下銀行業發展趨勢
1.拓寬低碳融資渠道和方式
目前,銀監會已旗幟鮮明地提出支持低碳金融服務創新,并先后出臺了《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商業銀行并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督促金融機構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履行金融業社會責任,致力于創新信貸服務機制,發展“綠色信貸”業務,減少高耗能、高排放產業信貸投放,支持產業結構的調整、優化和升級。因此,低碳銀行應積極借鑒法國開發署(AFD)能效融資方案、國際金融公司(IFC)能效融資方案、清潔發展機制(CDM)財務顧問方案、綠色股權融資方案和專業支持方案開展CDM項目金融服務。CDM是國際上開展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減排項目,是市場化解決氣候變化的理想機制。金融機構特別是商業銀行可以聯合國際專業機構,為國內減排項目提供CDM項目開發、交易和全程管理實施的一站式金融服務。
2.加大中小節能環保企業融資力度
低碳經濟理念促進了綠色產業的發展。近年來,節能環保產業中一大批中小企業快速發展,但是,商業銀行在判斷中小節能環保企業的經營模式、項目技術的成熟度和經營可行性方面相對地欠缺。建議在貸款的審批上,要考慮按照該企業碳減排量進行授信,同時,將項目所實現的碳減排額作為還款來源,從而實現對企業承擔“環保責任”的軟約束。浦發銀行在這方面作了一些有益嘗試。自2006年以來,浦發銀行在每年的信貸投向指引中,都明確提出對新能源和環保行業,給予重點授信的支持,對污染環境、能耗超標的企業,不與其建立授信關系。截止到2009年,浦發銀行已經陸續地提供了1000多億元,支持了一大批風電、水電、污水處理、垃圾焚燒發電、電廠脫硫脫銷、工業和建筑節能領域的一些項目,促進了中小節能環保業的發展。
3.促進商業銀行開展低碳金融
相對于傳統產業,低碳產業中涉及了大量的新興技術,商業模式也非常新穎和獨特,商業銀行在發展低碳金融的過程當中,收益和風險有時候并不完全匹配,會面臨一定的風險。因此,建議監管部門能夠對商業銀行從事低碳金融給予扶持政策,比如說對于銀行開展低碳金融給予稅收的減免,在風險資產占有方面,給予一些傾斜政策。同時,針對低碳企業的IPO(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低碳企業發行公司債和票據出臺一些專項鼓勵政策和綠色通道,支持低碳企業的融資工作。
4.加強低碳銀行基礎設施建設
借助低碳金融的順風車,強推企業品牌建設,低碳銀行進行必要的準備,在人才培養、系統配置、網絡建設、產品研發等方面,多管齊下,在人才培養方面,制定“低碳銀行”人才中長期培養與發展規劃,在培訓、引進、儲備、交流和使用等方面,加強“低碳銀行”建設的基礎。在系統配置方面,要不斷豐富低碳金融文化的內涵,努力融合金融行業文化、國民傳統文化與國際慣例文化,同時在銀行內部實行精細化監管。在產品研發方面,以金融傳信為機遇,發展低碳金融產品,拓展金融視野,推動金融經營戰略轉型。低碳銀行作為一項全新的模式,客觀要求銀行創新業務運作模式、金融產品服務和風險管理方式,提高參與國際業務的議價技巧,加強與國際金融機構之間的業務往來,不斷積累國際化經營的經驗。
作者:張婧 單位:長沙市體院北路348號長沙航空職業技術學院經貿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