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綠色建筑經濟激勵政策的經濟學原理分析
依照經濟學原理來說,沒有過度的使用自然資源,就不會出現自然壟斷現象,這樣的話市場失靈情況也就不會發生,也就是說社會資源會在市場機制下得到最優配置。但實際的市場并不是這種理性狀態,會存在一些經濟外部性問題來干預市場對社會資源有效分配的作用,這就需要結合強制性政策,即通過一定程度政府的干預,市場就可以發揮它的經濟作用。綠色建筑的經濟激勵政策就是利用了這個原理來促進綠色建筑的發展。經濟有兩種外部性問題,一種是外部經濟;另一種就是外部不經濟。市場在通常情況下,都會生產過量的外部不經濟產品,并且生產少量的外部經濟產品。綠色建筑具有外部經濟型,而非綠色建筑產品又是外部不經濟產品,所以要想制定正確恰當的綠色建筑經濟激勵政策,就要結合綠色建筑的外部經濟性和非綠色產品的外部不經濟性兩方面進行分析。
1.1綠色建筑的外部經濟性分析
當綠色建筑產品的需求曲線與供給曲線相交于一點時,會產生一個對于的均衡產量和價格,但是因為沒有把綠色建筑生產行為所帶來的外部收益計算進來,所以這個均衡還并不足以達到社會的最優產量。如果把外部收益計算進來就會產生一個較高的曲線,此時,全社會對綠色建筑產品的需求與生產者能夠向社會生產的綠色建筑產品的供給達到均衡狀態。這是的產量和價格才是最優的。當外部經濟性存在時,是社會沒有任何成本的分享了綠色建筑產品的外部收益,使得綠色建筑產品的供給就不能滿足社會的需要,造成社會不能達到帕累托最優效應。要使綠色建筑產品的產量達到最優產量,就需要政府干預來讓綠色建筑產品的外部效益內部化。
1.2非綠色建筑產品的外部不經濟性分析
目前,大多數的建筑產品都不是綠色建筑產品,非綠色建筑產品具有外部不經濟性的特點,具體可以表現在很多方面,主要的體現為環境污染和資源的消耗。其中環境污染又包括室內的甲醛氣體對人體會產生危害、室外的粉塵噪音、地方性的酸雨和全球性的溫室氣體。由于非綠色建筑產品的外部不經濟性,生產非綠色建筑產品的社會成本大于其生產者的內部成本。為了保證企業的產量能夠達到社會最優產量,政府同樣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使生產非綠色建筑產品的外部成本內部化,從而達到社會的帕累托最優狀態。
2綠色建筑經濟激勵政策的提出
可以從兩個反面進行分析,來制定綠色建筑的經濟激勵政策:一方面是怎樣將非綠色建筑的不經濟性消除;另一方面是怎樣將綠色建筑的經濟性更好發揮。可以增加生產非綠色建筑產品的繳稅標準來降低其生產,反之可以給與生產綠色建筑產品的企業適當經濟補貼進行鼓勵,這樣就可以同時解決上述兩個問題。因此作者在本文中提出的綠色建筑的激勵政策就是補貼政策和稅收政策。
2.1補貼政策
首先是對綠色建筑產品的生產者進行補貼,這樣可以充分調動生產者的生產熱情,從而增加生產能力,擴大產業規模;其次是對綠色建筑產品的消費者進行補貼,這其實還是對綠色建筑產品生產者的一種間接補貼;再次就是同時針對生產和使用綠色建筑產品的人群進行補貼,該方法就是結合了前面兩種方法,也將前邊所說的兩種原理結合到了一起。通過上述三種補貼方法既能調動生產者的生產熱情,擴大生產量,又能夠刺激消費者的消費行為,從而擴大了市場的需求,最大程度的促進綠色建筑產業的發展。
2.2稅收政策
稅收政策包括兩種,一種是稅收優惠政策,另一種是強制性稅收政策。稅收優惠政策同補貼政策一樣,實際上是降低了綠色建筑產品生產者的生產成本。但是不同的是減免稅收不像補貼政策那樣需要國家拿出大量的資金,只是減少了國家的財政收入,且易于執行。強制性稅收政策就是對非綠色建筑產品的生產者進行收費。政府可以對每單位產量的非綠色建筑產品征收定量稅,稅的額度要幫助企業的產量恰巧達到最優的均衡狀態。
3結語
綜上所述,有利于綠色建筑產業發展的方法很多,文中提出的政府的經濟激勵政策只是其中的一種。但是每種方法都有它的優點和不足,在實際情況中,要采取什么樣的方法還要全方面的綜合考慮各個因素,要分析現實中的具體的社會環境和經濟環境。
作者:董雅梅 單位:內蒙古牙克石市建筑工程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