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法律教學重理論講授和知識傳授,而輕實踐教學和能力的培養一名專業的法律人才,法律素養的積累是必不可少的,傳統的法律教育的目標是讓學生熟練的掌握必要的法律基本理論,形成必備的法律素質,這些都是法律工作者必備的法律素養。但是在新形勢,新背景下,我們絕不能滿足于此,因為它只是培養學生掌握必備技能的一個過程而已。新時期法律教育的目的是建立在此基礎上,培養和訓練學生準確運用相關法律原理去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而對這種實際能力的培養,因此我們必須加強法律教育的實踐能力訓練的環節。而目前傳統的法律教學方法已經遠遠不能實現上述教學目的的需要。因此,在新時期的教育過程中,我們必須改變傳統重理論,輕實踐,重課堂,輕課外的法律教育局面。而應針對具體教學內容開展模擬教學、案例討論、現場觀摩等具有較強實踐性的教學方式,同時還要注重改革法律教學實踐能力訓練的內容和方法。
二、法律教學過程學生綜合能力的提升策略
1、法律教學過程中,注重學生自學能力的培養
俗話說“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在此法律理論知識就好比魚,而學習方法就好比漁,較好的學習方法可以大大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讓學生在以后的學習和工作道路上受益無窮。而興趣是最好的老師,因此激發學習興趣是培養學生綜合能力的前提條件,然而能力的提高也會反過來激起學生更高的學習興趣。學生之一認識到某門課程的重要性,才會認真對待并產生學習的熱情,從而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這就要求教師在教學實踐過程中首先讓學生充分認識到該門課程的重要性,再根據學生的個性特點,恰當的組織教學活動,并采用多種多樣的教學方式來讓學生保持持久的學習興趣,同時在這種教與學的過程中學生的自學能力也得到潛移默化的提高。筆者在每學期的自己所帶的第一堂法律課上,首先就會問到學生一些相關的法律問題,如法律對他們的今后的學習、生活和以及工作有什么用時,此時會聽到多種回答:例如,a、學習法律可以使我們更懂法,并指導我們不違法;b、學習法律后,我們就可以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鉆空子;c、不知道有什么用,學校開了這門課就必須的學,否則拿不到畢業證。第一種回答也是法律課程對學生的最低要求,即全體學生中普及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對這一回答我們應予以肯定。當然對持第二種答案的學生我們也不必馬上去進行批評,我們應該表揚他們的率直,同時采用恰當的對話引導,如可以溫和的問他們,法律有哪些空子?能鉆法律空子的人都對相關法律是相當精通的,因此鉆法律的空子必須的有個前提,那就是必須得學好法律,否則,如同走鋼絲,一不小心就會觸犯法律,從而受到法律制裁。而第三種答案,我們應該在今后的教學工作中應注重對這些學生法律學習興趣的培養。為了防止學生學習熱情不能長久的保持,因此我們要充分利用學生愛表現自我、追求新奇、張揚個性的特點,通過模仿央視“今日說法”欄目,定期的在課堂上開展“班級今日說法”活動。讓學生從臺下走到臺上,成為課堂的主人,而教師則退居幕后,成為說法活動的導演。“課堂今日說法”活動主要按照三個環節來進行:首先,主持人陳述案情。在課堂中,教師每講完一章內容,就可以鼓勵學生毛遂自薦來做活動的主持人,同時該學生需要利用課余時間查閱相關書籍,積累大量素材,并尋找合適的案例,用自己的語言進行精心組織,并設計問題,在下一堂課上主持人走上講臺介紹案情并提出問題。其次,展開小組討論。除主持人外的其余學生被分成若干小組,每個小組選出一名組長并負責本小組的討論,討論完后再將討論結果當眾發表,不同意見的小組之間可以進行互相辯論。最后,由主持人總結,主要需要總結該案例所涉及到的相關知識點,并提出該案例的關鍵點所在,以及最后小組辯論的閃光點,并大力表揚。“課堂今日說法”在筆者和學生的共同努力下,進行了一個學期的實踐探索,學期末通過對學生進行反饋調查,結果是許多學生都認為自己的自學能力提高了,并且敢于在課堂上下表現自己了,語言表達能力和自信心也都得到了增強。
2、法律教學過程中,注重學生創新能力的培養
我國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說過:“真正的教育必須培養出能思考會創造的人。”學生是未來世界的建設者和主宰者,他們的創新能力的高低將直接影響著一個國家的發展狀況。學生創新能力的提高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教師的教育和培養。而創新則包括無中生有的創造,又包括有中求新的革新。教師在對學生創新能力的培養上主要需要從解放學生思想、激活學生思維、開發學生潛能、啟發學生質疑等方面入手。筆者通過與同行交流過程中了解到很多老師都有這樣的同感:現在的學生在課堂上主動向老師提問的越來越少了,在課堂上能主動回答老師問題的學生只是寥寥無幾,而這些學生在小學或中學時卻不是這樣的刨根問底,其主要原因還是由于傳統的觀念在作怪,很多學生認為現在年齡大了,再去像以前一樣會被同學看不起,因此在課堂上既不思考問題也不分析問題,最終其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就更低了。法學是一門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的學科,其實踐不是體現在動手能力上,而主要體現在思維能力上,思維也是法學的基礎和靈魂。所以在法律的教學過程中,教師應積極引導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比如:在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教學之前,教師可以問學生作為消費者有沒有遇到過什么煩心的事情,以及是如何解決的呢?這個問題非常簡單,而且也在很多學生身上發生過,學生遇到的問題也是多種多樣的。例如,有學生說自己在市場買衣服時曾受到商家的逼迫,有學生說學校的某個超市經常以沒有零錢為由,以口香糖代替找零;還有的學生說自己買筆記本時出現問題,結果商家以借口搪塞,不予換貨,這樣一來學生的思路就被打開了,那么接下來在講述消費者權利和經營者義務時就能收到較好的效果。甚至有的學生在課堂上會主動的提出自己的疑問,此時,教師應該耐心聽學生說完,并給與一定的肯定,并鼓勵更多的學生帶著疑問進行學習,做到知疑善思。當教師在講到刑事責任能力時,對于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所犯下的罪行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時,有個學生突然說:“這是真的嗎?犯罪還有不承擔刑事責任的情況。”首先教師應該感謝這位同學把很多同學心中的疑問給說出來,然后再解釋,不承擔刑事責任并不意味著不需承擔其他的法律責任,若達到民事行為能力和行政行為能力還是有可能承擔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教師除了需要培養學生的發問能力之外,還要利用未決案例來培養學生的發散思維能力,并開發學生的各項潛能,所謂未決案件,也就是指還沒有作出生效判決的案子。學生可以在不受法院最終判決的影響下,自由發揮自己的分析能力。
3、法律教學過程中,注重學生的溝通能力和社會生存能力的培養
學生畢業后很多人從事的工作需要進行合作才能完成,因此掌握熟練的人際溝通能力是適應社會發展的必須要求。教師在這方面也要做好學生的榜樣,教學過程就是師生之間進行相互交流的重要過程。然而能否實現這一教學目標,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師生之間的溝通是否是有效的。而理解則是有效溝通的前提,因此,師生之間應相互理解,相互尊重,教師應該了解學生有哪方面的興趣愛好,破除傳統課程教學的陋習,建立民主、平等、輕松、和諧的師生關系,爭取在每堂課上都能找到恰當的切入點,并充分的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把枯燥的法律理論知識變成通俗易懂,從而讓學生易于理解接受。同時在課堂中可以應用一些經典的案例來進行模擬分析,鍛煉學生的膽魄與表達能力。鍛煉學生與人溝通的能力,其實在每個教學環節都可以進行。在課堂今日說法活動中,活動的主持人在走上講臺之前,要充分的考慮如何組織語言才能更好的將案情進行陳述,同時講述的方式也是吸引臺下學生的注意力的關鍵要素。在模擬法庭中,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必須與法官進行有效溝通,才有可能說服法官支持己方的訴訟請求,從而取得訴訟的勝利。要達到這個目的也并不容易,這需要他們做很多準備工作,包括:搜集證據、書寫訴狀、代理詞、說服證人出庭作證,并設想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及其事實理由,相應的準備己方的事實理由,從而在法庭辯論階段確保做到有備無患,有理有據,知己知彼。在分組討論中每個小組成員都要將自己的觀點陳述出來,小組討論結果必須全組成員一致贊成,而各組員還得充分考慮自己的表達用語,能否被其他成員理解。同時小組負責人在討論過程中起到關鍵作用,既要保證按時能形成本小組的討論結果,就要求組長必須要安排發言順序,有時還需要帶頭發言,并且整理組員的發言記錄,最后還得說服小組成員在意見上達成共識,在不知不覺中,學生的領導能力與溝通能力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三、結語
高校法律專業作為為我國司法系統輸送高素質專業人才的重要渠道,而法學作為一門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的課程,傳統的教學模式已經遠遠不能滿足當代法律人才培養的模式,因此很有必要采取一定的策略來提升學生的各項能力,包括思維能力、實踐能力、表達能力、協作能力等,這對教師爺提出了較高的要求,教師必須改變傳統觀念,充分尊重學生的課堂主體地位,在教學過程中,通過多種形式的教學來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讓學生積極加入到課堂教學中,確保學生的各項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
作者:唐小晉 單位:廣東培正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