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3 | 創業教育論文
一、強化更新“以人為本”的發展式就業指導理念
1.學生專業素養和創新創業能力的全面提升是發展式就業指導的目標導向
隨著自身的不斷發展,經濟社會對人才的綜合素質要求總體上呈現出不斷上升的態勢。一方面,科技創新與資本市場的對接尚處于原始狀態,社會迫切需要具備扎實的專業素養和良好的創新意識及創新能力的人才,以適應科技創新和產品創新的發展態勢;另一方面,人才在激烈競爭的社會環境下,個體知識和能力結構的不斷完善和更新,也需要具備創新熱情和創新思維。因而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的能力,特別是專業素養和創業創新能力給予更大的期許,這要求高校的教育理念也必須隨之改變。發展式就業指導模式就是將工作目標定位于促進學生專業素養和創新能力相互協調的全面發展,即著重培養學生在專業發展基礎上的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提升學生的綜合素養,使之獲得全面發展。
2.學生就業能力和職業生涯規劃的持續培養是發展式就業指導的工作重點
《維基百科》(Wikipedia)將就業能力定義為:“獲得初次就業,保持就業以及在必要時獲得新就業的能力。”即個體在經過學習后,能夠具備獲得理想工作、為保有工作不斷做出努力及再次獲得新工作的綜合能力。可見,大學生就業能力是一種具有可持續發展水平的獲得、保持和再獲得工作的能力,而且這種能力的養成既可以使個體有終身學習和持續發展的機會,同時也是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關鍵。一般來說,大學生就業能力滲透在個體職業生涯發展的全過程,個人因素、環境因素影響和控制了大學生就業能力的提高。“以人為本”的發展式就業指導工作,就是要通過開展互動的職業信息交流、個性化職業指導以及職場體驗等全方位就業指導服務,引導學生學會科學合理地對“自身的就業能力進行投資”,通過提升個人綜合素質,適應復雜多變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二、重新審視創業教育在大學生就業指導工作中的地位
1.創業教育的價值取向趨于“個體本位”
以往的創業教育理念,過分強調“拉動經濟發展”和“緩解就業壓力”等“社會本位”,屬于“被動”型的創業教育。創業教育的真正目的,不僅僅是為了給大學生創造就業崗位和將學生培養成為一名成功的企業家,更重要的是要激發和喚醒學生的創新意識,使他們養成創新的思維習慣,培養他們學會如何主動獲取新知識、創造新知識,并通過自身的整合,將已有知識轉化為個人的綜合能力,繼而作用于社會實踐,實現個體和社會價值的相互協調,實現由被動創業向機會創業轉變。也就是說,相對于“解決就業、積累財富、提升社會地位”而言,“最大限度地實現自身價值”是大多數學生創業的首要目的。因而,在觀念上,創業教育的價值應逐漸擺脫單一的“社會本位”,實現以“個體本位”為主,“社會本位”、“知識本位”與“個體本位”的復合。
2.創業教育的過程立足于“全程化”
很多高校已經引入創業教育和創業實踐的教學環節內容,更有一些高校已開設專門的創業課程。然而目前的創業教育都存在一個突出的問題———教學內容和過程過于簡單,多限于畢業前期急功近利的實務技能訓練。為了使創業教育能真正融入高等學校人才培養體系,而不至游離于高校專業教育之外,不僅要強化創業教育在就業指導工作中的地位,更要充分認識其在人才培養中的重要性,將其納入大學教育的全過程。這就要求高校認真研究創業教育規律、優化創業教育內容,將創業教育與基本理論教學、專業技能培訓以及創新能力培養有機結合,在專業知識的教育和實踐過程中滲透創新創業意識、思維和能力培養,并加強與社會的聯系,積極開創創新創業教育實踐聯盟基地,構建行之有效的創新創業型人才培養模式。
從創業教育的內容體系上看,高校應將大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和開發作為創業教育研究的重點方向。科學合理的創業教育課程體系,不僅是學生構建專業知識結構的基礎,而且是訓練學生運用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手段,同時也是提高學生創業素質與創新精神的關鍵。從創業教育實踐過程看,高校應將創業教育由課堂內、書本內、學校內拓展到課堂外、書本外、學校外,做到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相結合、教學與社會實踐相結合、顯性課程與隱性課程相結合,既強調培養學生的就業力,也強調培養學生就業后的創新能力,把學生的創業意識、創新思維、動手能力、自學能力等綜合能力的培養真正落到實處。
3.創業教育的培養目標定位于“創新素質”
一方面,為改變創業教育的理論研究僅僅局限于經驗總結的局面,相當一部分高校已健全和完善了創業教育研究和實踐的隊伍構成,形成了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主要專兼職輔導員)、“就業指導者”(主要是行政管理人員)和專業教師共同組成創業教育隊伍。這一趨勢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脫節的根本問題,使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學科建設相互融合滲透,創業教育教學內容和方法“紙上談兵”的非專業性問題也基本得到解決。同時,創業教育課程設置的科學性、系統性也有所增強,表現在創業教育課程與其他課程間的邏輯關系問題、學科間的相互融合問題等已成為當前創業教育研究新領域。當然,創業教育課程自身的理論知識與實踐技能教學在就業過程中銜接尚不夠緊密,系統的創業教育課程體系正處于探索階段。
另一方面,提升大學生創業能力,應著眼于其“創新素質”的培養。具體說來,“創新素質”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創新意識。當代社會各種信息廣泛雜糅,大學生已養成了被動接受新知的習慣,缺乏創新意識。因此,應從思想意識上對大學生進行創新教育,使其在面對各種職業需求時從容而不慌張,滿懷信心而不輕言放棄。二是愛崗敬業的職業道德。盡管大學生尚未真正步入職場,但他們大多能從各種信息渠道大致了解一些,尤其是那些自己較向往和感興趣的職業。因此,應根據大學生的求職意愿和思想道德水平,有區別地進行相關職業道德教育。三是創新能力。強烈的創新意識和較高的道德水平,為大學生創新能力的培養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只要對其進行正確的疏導,創新能力便會凸顯出來。
三、倡導以就業力取代就業率是開展大學生創業教育的根本訴求
1.以傳統的就業率來評判就業工作必將成為過去
高校和政府現行的衡量就業工作的主要標準是存有諸多爭議的就業率。由于如何科學、準確地統計就業率目前還缺乏明確的內涵界定和可靠的獲取途徑,且因存在“被就業”等問題廣遭質疑,“注水”甚至帶有造假嫌疑的就業率沒有公信度。因此,傳統的建立在簡單數據統計基礎上的就業率,不但無法正確反映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情況,其給國家、社會、高校、學生和學生家庭帶來的弊端更是日漸凸顯,必須舍棄或改良這一不能適應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現狀的就業評價方式,促進高等教育適應新形勢、新挑戰。
2.以就業力表征高校辦學能力正成為一個嶄新的課題
就業力是大學生就業的競爭能力,包括求職能力、適應能力、工作能力和創新創業能力等核心內容。研究表明,大學生的就業能力不足,不僅反映了社會人才供給與需求之間深層次的內在矛盾,也是大學生就業難的根本癥結所在。要從根本上破解大學生就業難題,最可行的方法就是把高校尤其是教學型高校的人才培養目標從提高“就業率”轉向提升“就業力”。因此,高校絕不能再僅靠完成數據統計甚至是數據編造顯示自己學校畢業生的就業狀況,而應該切實轉變觀念,通過引導和培養大學生建立正確的就業理念、強烈的就業意識、扎實的崗位知識、較強的崗位競爭能力以及積極向上的求職應聘心態提升大學生的就業力,并通過廣開就業渠道來提高大學生就業的數量和質量。
四、認真準備,把握機遇,積極推進以創業促就業的大學生就業工作
1.以培養創新精神為目標,構建融創業教育于一體的全程就業指導體系
就當前我國創新創業教育體系普遍存在的問題,潘懋元先生曾一針見血地指出:“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或創業精神和創業技能,恰恰是我國高等教育的薄弱環節。”[5]為從根本上改變這一狀況,高校必須轉變觀念,在培養目標上實現由傳統的滿足于理論知識灌輸到以培養創業精神和創新能力為核心的轉變;在培養模式上實現單純的院校教育向院校教育和社會生產實際相結合的轉變;在課程教學上實現過于注重課程自身的聯系向主動挖掘課程中的創新創業元素、溝通不同課程間創新創業的關聯知識、實現課程教學與創新創業教育相互融合、在課程教育中滲透創新創業教育種子的轉變。只有這樣,才能使院校教育充分滲透創新創業理念和精神,充分促進大學生擔負起創新創業的重任,實現以創業促就業的大學生就業工作新局面。
2.理論與實踐并重,建立立體化的教學保障體系
創業教育課程既涉及經濟學、社會學、管理學等一般學科的知識,也涉及不同專業學科的知識,既有專業理論知識的深度也有創業實踐技能的廣度,因而高素質高水平的立體化教師隊伍建設,是將創業教育貫穿于就業指導工作的有力保障。創業教育的隊伍建設應本著“專兼”和“校內外”雙結合的原則。所謂“專兼結合”,即在隊伍的建設上,既有思想政治教育者,也有專業教師,且職稱、學位、年齡等結構合理,比例適當。所謂“校內外結合”,即在隊伍的構成上,既要有校內就業指導教師,也要有社會資深專家和創業成功人士。雙結合原則一方面要求學校既要為學生提供穩定的實習和就業機會,更應拓展校外創業基地的數量和層次,以幫助學生提高各方面綜合能力;另一方面也要求學校要設法提高創業教育教師隊伍綜合素質,優化創業教育教師隊伍結構,使其更好地為學生的創業提供智力和技能支持,以幫助學生更好地實現就業。當然,能否建設一支專業水平高、整體素質過硬的教師隊伍是事關立體化的教學保障體系成敗的關鍵。由于創業教育課程的綜合性強,涉及的學科多,因此需要打造一支知識面寬、知識底蘊深厚、能滿足多維教學需求的教師隊伍。
3.充分解讀政府政策,積極營造創業氛圍
大學生創業性就業環境的營造需要多方參與,高校引導是基礎,政策扶持是關鍵,社會企業的參與是催化劑。高校要引導學生確立創業意愿,調動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創業積極性,使學生明確創業性就業的發展思路。同時高校還需要組織創新創業大賽,促進學生創業技能的增長。國家針對自主創業的大學生制定貸款和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并已出臺相關政策法規保護大學生創業者的合法權益,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為他們解決創業的后顧之憂。政府應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各類政策和法律咨詢,建立信用擔保、產權交易等機構,重視各類科技園區、“孵化”基地建設,提高創業企業的成效。
企業界不僅要積極向高校推薦實踐型人才,而且高校創業教育的內容需要企業界不斷支持獲取,同時高校和企業應聯合起來將學生的創業成果有效地轉化為生產力,并使之積極接受社會企業的檢驗。也就是說,要大力加強高校與地方之間、高校與企業之間共同創建就業實踐基地。
作者:于建業 單位:鹽城工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