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電子銀行論文
作者:劉興賽 單位: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
小微金融業務風險問題的解決思路信用風險管理本質上在于化解借貸者正常的經營風險,以及由于放貸者與借貸者信息不對稱所產生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對于小微企業金融業務而言,上述兩種風險更為突出,且批發業務中傳統的用以消除信息不對稱和經營風險的抵押和質押手段,在小微企業金融業務中往往缺失或不全。在這種情況下,小微企業金融業務的發展就需要有風險理念與管理方式的轉變與創新。
針對經營風險的風險理念與風險管理——大數定律和價格覆蓋風險原則大數定律屬概率統計學理論,其揭示了“當試驗次數足夠多時,事件發生的頻率無窮接近于該事件發生的概率”的規律。對于商業銀行的小微企業業務而言,大數定律意味著兩種情形:一是商業銀行在面對某一類客戶時,要獲得小微企業業務風險的正常分布,需要使“樣本空間”足夠大,即具有足夠多的客戶。比如面對一個產業集群,當商業銀行客戶的數量足夠大時,那么商業銀行面臨的由經營風險帶來的信用風險,其分布就反映了行業整體的發展態勢,其實質上體現了行業的系統經營風險。二是商業銀行在面對同一客戶時,在商業銀行與其小額多次的業務往來中積累了足夠多的次數時,其中所暴漏出的風險,就體現為該客戶正常經營水平下的、由其經營稟賦所決定的一般風險分布。價格覆蓋風險原則是指在樣本容量足夠大時,商業銀行面對的小微金融風險就具有了規律性的分布,小微金融業務的風險因此就具有了可控性。小微金融業務的魅力,就在于商業銀行在相關業務中較強的議價能力。商業銀行通過合理的定價,來覆蓋通過大數定律所形成的可知的風險分布,從而實現對小微金融業務由經營風險所形成的信用風險的管理與控制。在具體的業務操作中,商業銀行可以通過信貸業務的單一定價來實現對風險的覆蓋,也可以通過對小微企業客戶提供綜合金融服務來實現對風險的覆蓋。
針對信息不對稱所進行的風險管理——增信操作大數定律和價格覆蓋風險原則為小微金融業務開展提供了風險管理的理論基礎,揭示了小微金融業務拓展的可行性。但它揭示的是基于正常經營所具有的信用風險,而在實踐中,信用風險還可能來自由于信息不對稱所產生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因此,解決小微金融業務中的信息不對稱和擔保、抵/質押不完全的問題就成為小微金融業務成功的關鍵。在實踐中,可通過“增信”操作來對小微金融業務信息不對稱風險進行管理。其具體操作如下:在信息揭示上,商業銀行通過與政府、信息管理平臺的戰略合作,建立起對逆向選擇問題的管理機制。信息管理平臺,既可以是第三方平臺,也可以是自有平臺。在實踐中,第三方平臺主要指商圈、產業集群的管理者或者電子商務網絡經營者所經營的平臺,而自有平臺,可以是商業銀行綜合業務中的電子銀行等其他非信貸業務所使用的信息平臺。在處理小微金融業務擔保和抵/質押不完全的問題上,商業銀行可以通過綜合運用第三方擔保(包括互保)、有限抵/質押及無限連帶責任來實現擔保與抵/質押的完善。
小微金融業務成本問題的解決思路商業銀行主要可通過組織結構的專業化、業務開展的批量化、產品服務的標準化以及業務處理的電子化來破解小微金融業務分散、成本偏高的難題。專業化當前,中國商業銀行小微金融專業化組織機構的設置,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在條線管理上,設置專門的小企業部,而在基層業務處理上,設置小企業業務專營中心。專營中心專注于小企業信貸業務的專向處理,而市場開拓和客戶管理功能則由基層支行來承擔。二是成立專業的特色支行或者全功能的專業中心,相關機構不僅從事專向業務處理,也承擔市場拓展和客戶管理的功能。批量化業務開展的批量化,是指商業銀行通過與第三方平臺合作,通過互保等方式,將相關客戶的相關業務進行歸集,從而實現將零售業務集合成批發做。標準化產品服務的標準化,是指商業銀行通過提供標準化的、菜單式的產品服務,來減少內部研發、審批、協調成本以及外部談判成本。同時也通過標準化作業,提高審批作業的自動化水平,提供業務審批效率。電子化業務處理的電子化,是指將小微金融業務的受理、處理流程,與商業銀行的電子銀行相結合,充分利用網絡、手機、自助設備,實現客戶業務處理的自助性、便利性和高效性。
小微金融的典型業務模式小微金融業務特點、難點以及解決思路,構成了小微金融業務的典型業務模式,它與一定的理念和經營模式相聯系。在商業銀行的實踐中,小微金融具體的業務模式,是典型模式內容的刪減、增添與創新。理念基礎商業銀行開展小微金融業務建立在兩類理念基礎之上。一是差異化的經營理念。小微金融業務不同于傳統批發業務,與一般意義上的消費零售金融也存在不同,因此,小微金融必須建立在差異化經營理念之上。具體而言就是小微金融必須實現組織人員的專業專注,產品服務的專供專享,業務模式的專有專研。二是小微金融業務獨有的風險理論與理念,包括:客戶容量與交易頻次的大數定律,基于風險溢價的“經營”風險的理念以及通過廣泛平臺搭建以及綜合手段應用所實現的增信理念。
業務模式典型的小微金融業務模式,包括信息不對稱管理和擔保、抵/質押不完善管理兩個環節,具體內容如下:其一,商業銀行與政府、行業協會建立起戰略合作關系。商業銀行通過此類戰略合作,可以在客戶推薦、互保組織、信息揭露、基金擔保等多方面獲得相關機構的幫助。其二,商業銀行通過互惠合作或自身經營建立起解決信息不對稱的信息管理平臺。商業銀行與第三方平臺的互惠合作,既解決了信息不對稱問題、拓展了業務,又促進了第三方平臺的發展,因此是互利共贏的合作。而對于商業銀行自身而言,建立起對小微企業信貸客戶的全面金融服務,不僅擴展了收入來源,同時也通過其他非信貸服務,獲取了目標客戶的信用信息。尤其是相關業務通過電子銀行來開展時,銀行通過電子交易的記錄功能,就可以獲得對客戶進行精細化風險管理的必要條件。其三,將有限抵/質押與第三方擔保、無限連帶責任相結合,綜合解決小微企業擔保和抵/質押不完全的問題。小微企業一般缺乏合格的抵/質押物。為了相關業務的開展,商業銀行往往對小微企業的抵/質押進行創新。在此情況下,相關業務的抵/質押本質上仍具有不完全性,其在變現和保全上相對于信貸也仍具有覆蓋上的不完全性。因此,小微金融業務的開展,還需要通過第三方擔保(包括互保)以及無限連帶責任來彌補抵/質押的不完全性。當然,在實踐中,具體操作模式往往是上述典型模式內容的刪減、增添以及創新的結果。比如有些商業銀行的小微金融信貸業務,在商業銀行與第三方平臺(比如電子商務平臺)之間的關系上,不僅是相互增益關系,同時也是利益共享關系,即電子商務平臺運營商與商業銀行合作,一同對平臺中的電商提供貸款。在這種情況下,電商平臺就更有動力去調查管理信貸客戶的信用問題。顯然,上述實踐是對典型模式的進一步發展。而有的商業銀行的小微金融貸款,本身是信用貸款,不需要抵/質押物。顯然,它是對典型模式內容環節的刪減。當前,各商業銀行往往以圈鏈(商圈,產業鏈,供應鏈)為主要的小微業務模式的目標平臺。之所以如此,就在于商圈、產業鏈、供應鏈契合了商業銀行小微金融業務模式的要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