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企業稅收論文
作者:田麗娜 單位:內蒙古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2011年中國中小企業有稅收優惠政策調整概述
中國現階段對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有很多方面,但主要表現在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印花稅等,同時還在某些行政事業性收費方面也存在優惠政策。
1.增值稅2011年10月31日,國務院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第二款做了如下修改:將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改為(一)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2000~5000元;將(二)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改為(二)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1500~3000元;將(三)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改為(三)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150-200元。
2.營業稅2011年10月31日,國務院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第三款做了如下修改:將(一)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5000-20000元,改為(一)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1000~5000元;將(二)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300~500元,改為(二)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營業稅改增值稅是一個重大的舉措,它的施行也是充滿爭議的。是否既能有效的增進企業的發展環境,又不損害國家稅收,是該政策在具體實施時應該注意的問題。
3.企業所得稅2011年10月12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確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業發展的金融、財稅政策措施。將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延長至2015年底并擴大范圍。這一條其實對原有優惠政策沒有做出調整,只是將延續期加長了,目前是告訴中小企業,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支持會一直持續。
4.其他稅收優惠政策2011年10月19日,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9號)規定的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的政策,繼續執行至2013年12月31日。2011年10月17日,經國務院批準,為鼓勵金融機構對小型、微型企業提供金融支持,促進小型、微型企業發展,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2011年11月14日,為切實減輕小型微型企業負擔,促進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現決定對小型微型企業暫免征收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其實這些擺在明面上的行政收費并不是很多,政府估計忽略了一些隱性收費,那個才是大頭,如何有效杜絕非法收費問題的確是政府應該考慮的一大難題。
稅收優惠政策調整效果分析
在眾多利好的優惠政策制定下,這些優惠政策能否會使中小企業的狀態有所改善成為人們關心的重點。但這些優惠政策的力度也被眾多專家學者,以及一些企業家所質疑。在增值稅方面,現行稅法規定: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達不到規定標準的,不管其會計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認定為一般納稅人。根據這一政策,小型企業基本上被劃為小規模納稅人。而小規模納稅人既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這不但加重了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收負擔,也嚴重影響了中小企業的正常經營。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同外資企業和內資大型企業相比,中小型企業明顯存在稅收優惠政策過少,費用列支標準過嚴,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規定過死等問題。在稅收征管方面,有些基層稅務部門往往對中小企業不管是否設置賬簿,不管其財務會計核算是否健全,都采用“核定征收”,人為擴大“核定征收”的范圍。
增值稅的負擔其實是在消費者身上的,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是可以以進項稅抵扣的,但抵扣的關鍵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為基礎的。而在上海部分行業試點將征收營業稅改為征收增值稅的做法,看似將增加最低為6%的稅率,與原先5%的營業稅相比,能減輕中小企業稅負,但在實際運作中,中小企業的各種零星購買多無法取得增值稅進項發票,不能抵扣成本,增值稅率又比營業稅率高1個百分點,沒準一些企業還會因此而增加稅負。同時,根據有關規定,企業貸款利息可在稅前抵扣,但僅限于基準利率產生的利息。這樣的規定已與形勢脫節。時下中小企業如能幸運地得到貸款,其利息必定遠遠高于基準利率,應當按貸款實際利率給予全額抵扣。所以,政策的調整因根據事實來制定,如果與實際情況相脫節的話,其調整的意義將被大打折扣。
總結
政策的制定往往是給出一個信號,它的效果好比在寧靜的水面上投放一顆石子,不管這個石子有多大或多小,最終都會使水面上蕩起一陣漣漪。而對于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制定者往往會處于謹慎原則不會優惠的很徹底,如果太劇烈的變動,那么勢必會帶來市場的動蕩。其實,稅收優惠政策的調整往往是政府給市場傳遞了一個積極的信號,它的效果不應該從表面上能給企業切實帶來多少的優惠,而是要看它所傳遞的積極信號能否被市場接納,能否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帶來一個寬松的發展環境。如果整個市場一致看好即由于優惠政策的調整而致使企業預期的一致向好,那么稅收優惠政策的調整也就達到了目的。從另一個方面看,稅收是國之根本,政府在對特定行業實施優惠政策的同時,并不會大幅的削減相關行業稅收,所以從這方面看,政府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的調整力度不會很大。
總之,中小企業是民之根本,在眼下國富民窮的畸形發展態勢下,如何更好的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使人民真正富裕起來是政策制定者優先考慮的目標。在這樣的目標下,光有稅收優惠政策是不夠的,還要有其他的一些優惠政策來加以輔佐才行,比如行之有效的貸款優惠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