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藝術內涵論文
作者:羅曉飛 單位:阿壩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羌族,一個歷史悠久的民族,主要生活在四川西北部的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是我國最古老的民族之一。羌族民居作為一種建筑形式經歷了五千多年的傳承發展至今,在吸收多民族文化的過程中仍然保持其獨特的風格特色和濃厚的古風遺韻。在《后漢書•西南夷列傳》中就描述了今岷江上游的古羌人“依山居止,壘石為室”的情形。在秦穆公獨霸西戎使生活在青海河湟地區、渭水上游草原地帶的古羌人四處遷移,不再是“西戎牧羊人”的民族而開始定居下來事農兼牧后,以修房造屋為主的建筑藝術便應運而生。其“用亂石壘成的輝煌”如今依然如夢一般展現在世人面前……和群山相融,與天地相接,似一幅幅壯麗、古樸的畫卷讓人魂牽夢縈,留戀往返。
建筑是造型藝術,是人類創造的最偉大的奇跡和最古老的藝術之一。它是時代的寫照,是藝術、文化、科技高度集中的反映。各個歷史時期的建筑,都反映了文化的時代、民族和地域特色。我國當代著名建筑學家梁思成先生說:“建筑是人類一切造型創造中最龐大、最復雜的。所以,它代表的民族思想和藝術更顯著,更強烈,也更重要。”羌族民居建筑是羌民族文化的象征,是該民族歷史發展無言的史書,是羌族文化藝術重要的組成部分。以最初的“安居”目的的造屋形式到如今的民居建筑藝術,期間,滄海桑田、斗轉星移,讓世人感慨萬千。其民居建筑一般都是由上百戶或十幾戶人家集聚而居,形成“羌寨”,選此修建多在依山傍水的河谷、半山腰和高半山地帶。經過幾千年的滄桑變化、延續發展已自成體系,并形成獨特的造型風格與審美內涵。是這個古老民族生存觀、宗教思想以及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真實寫照和精神體現,是羌民族形象的代表和文化的紀念碑。
一、羌族民居建筑的造型、結構、存在的空間與作用
羌族民居建筑起源于新石器時代,雖然今天的建筑面貌已遠非其原始狀態,但在其建筑選址、房屋布局以及空間形式等方面,依然保持了濃厚的古風遺韻,呈現出濃郁的宗教色彩。反映出羌族民居建筑早在幾千多年前就已形成的規模和風格特色,并為后來的羌族乃至藏族(嘉絨藏族)等民族的民居建筑打下了深刻烙印。
(一)、建筑選址:歷史上,在羌人艱難的生存環境,輾轉流離的命運中,大自然是他們精神的寄托,靈魂的依托,因此傳統羌寨的選址忠實地反映了人們的信仰,對朝向的選擇是他們的表達方式:在羌人的風水觀中住宅和聚落選址一定要躲開山體的遮蔽,以便透過山間,遙望到遠處連綿的雪山。因為遠處巍峨的雪山是神的象征。“羌人特別崇敬山神,因為他們認為山神主管著山中的物產,羌區每年舉行的祭山會(又稱轉山會)上,釋比(相當于漢族的巫師,是羌民族精神領袖)要假托神的旨意宣布鄉規民約,號召羌人嚴格遵守,通過原始宗教的形式調節羌區人與自然的關系,維護羌區聚落的生態環境。”[1]羌民族至今仍然保持萬物有靈、多神崇拜的原始宗教信仰。
(二)、外部形態:羌族民居建筑為石片砌成的平頂房,呈方形,在造型上分內外結構。樓層布局大多分三層:底層為牲畜圈,二層住人,三層為曬臺。在羌族民間敘事長詩《木姐珠與斗安珠》就有關于羌人住房的記載:“石砌樓房墻堅根基穩,三塊白石供立房頂上,中間一層干凈人居住,房屋下面專把禽畜養。”羌族建筑大多為三層樓的格局與羌族的宗教思想有關。因為羌人以為,居樓的結構就象一個人,中間是心臟,頂層就是一個人的頭,樓頂上供奉的白石則是人們頭頂上的天神化身。所以現在的羌族民居,我們常見在房頂和房四角堆放著白石,這也是羌人“白石崇拜”宗教觀在民居建筑中的體現。建筑的房頂一半全敞開、一半全封閉,形成了靈動而富于哲理的造型結構,這種格局是符合羌人尊崇自然、吸納靈氣的宗教思維的。羌族民居建筑整體布局遵循與環境和諧相處的自然法則,依山而建,因勢造屋。房屋與房屋之間摩肩接踵,高低錯落;建筑技巧上大量運用“挖眼搭木”、“靠墻立柱”和“共用墻壁”,以此節省勞力和財力,同時營造出宏偉的城堡氣勢。
(三)、內部空間:“在羌人的意識中,住宅從來都是是神人共居的空間。住宅的室內結構布局亦必然反映出人與神的各種復雜關系及溝通方式。勞作起居與宗教,神圣與凡俗在羌人的生活中沒有界限的,永遠和平地共居一室。”[1]羌族民居內部空間復雜而多變,具有多重象征意義,是羌族居室文化和宗教思想的集中體現。羌族是原始宗教烙印深刻的民族,至今仍保留“多神崇拜”的宗教觀念。這種文化在居室中的火塘、神龕、中心柱上有明確的體現。1、火塘:火塘是羌人家庭生活的中心,是家庭中最神圣的區域,由于火在生活中的重要作用,羌人形成了火神崇拜的傳統。其造型由早期的三塊白石(又稱“三石頂一鍋”)被現在的鐵制三腳代替,底部鑿成圓火塘。“火塘既是羌人不可或缺的生活用具,又是羌人精神生活的重要內容,是羌人與祖先、神靈間溝通的橋梁,受到了羌人的膜拜,并且還是體現羌族社會凝聚力的標志”[2]。2、神龕:神龕是羌民族精神寄托的重要所在。在傳統的羌族民居中,神龕位于進主屋門的左前方屋角,用木板制成,有秩序地貼滿了灶薇花(一個大鼎中插著蓮花的圖案),羌族人稱之為“神衣”,是羌族每戶必備的陳設。作用是供奉家神,包括天、地、國、親、師諸神,還有觀音、牛馬二王、財神、門神、灶王、文武天子、羊神等,也有籠統稱為“角角神”,體現出羌人希望通過供奉諸神,保佑家庭平安,六畜興旺的樸素心理。3、中心柱:中心柱屬于羌族民居中墻承重與梁柱承重結合的結構,由于天氣寒冷及火塘位置的關系,主屋成為主要的活動中心。中心柱便在主屋的正中,地位崇高,禁忌很多。“中心柱還蘊含有超越功能的‘戀祖情結’,在羌族社會中還能起到了維護宗族和家庭內部團結、增強凝聚力的作用,與火塘、神龕一樣,具有很強的精神慰籍功能。”[2]
(四)、碉樓建筑:碉樓在羌語中又稱為“邛籠”。是羌族民居建筑中一種特殊的空間形態,是羌族民間建筑的標志性符號。在長期的實踐中,以碉樓為中心,形成羌族獨有的建筑布局。“早期碉樓的功能主要用于戰備,各寨中碉樓的排列多成三角形布局,達到提前防御和隱蔽御敵的目的,還可將寶物藏于碉樓之中,有效地防備山匪、強盜的搶掠,在冷兵器時代曾發揮過巨大的作用。”[2]碉樓形式多種,有四角、六角、八角碉等,甚至有十二角的碉樓(茂縣黑虎羌寨碉樓);造型上窄下寬,呈梯形狀,全用片石砌成,高度二十至三十米不等;在功能上分哨碉、戰備碉、風水祭祀碉等。用作祭祀的碉樓,有一定的神圣感,是族群的象征,與通天柱、生命樹有相似之意,是羌人的一種“圖騰”。碉樓還是全寨的最高點和中心點,是在寨內判斷方位的指示標志。在結構布局上,有的碉樓單獨修建,有的與住宅結合修建,渾然一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