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財務管理
一、加強科研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必要性
科研事業單位在現代社會中占有重要地位,雖然不直接從事物質產品的生產,但社會文化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需要依靠科學技術的進步。振興經濟,發展科技,提高綜合國力,都需要大批科研事業單位。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財政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政府對科技的投入顯著增長。特別是近十年,科研事業單位科學事業費和各類科研專項經費成倍增加,為順利開展科研活動,獲得具有國際領先水平和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創造了物質保障。但是,由于歷史原因和傳統觀念,單位領導對財政資金的安全沒有足夠重視,對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意識淡薄。財務人員與新形勢、新要求還不盡適應,科技體制改革措施不配套等諸多原因,導致科技投入大幅度增長,科技產出增長不明顯,科技產出與國家對科技投入不相配比。財務管理工作是對資金運動的一項綜合性管理,滲透并貫穿于科研事業單位一切經濟活動之中,它是一切管理活動的共同基礎,是科研事業單位內部管理的中樞。為此,有必要深入剖析科研事業單位在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按照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要求,有針對性地加強科研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確保財政資金安全高效,提高科技投入的效率。
二、科研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長期以來,我國對科技投入不足,科研事業單位主要致力于爭取科研經費,缺乏對科研項目經費使用監管和效益考核。近年來,隨著國家對科技投入的逐年增長,各級科技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加大了對科研事業單位經費投入使用監管力度;各單位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經費管理,保證資金安全。但是,在資金和資產管理等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財務從業人員業務水平還有很大差距。
(1)基本支出擠占科研項目經費。由于財政供給政策原因,用于科研事業單位人員和日常運轉支出嚴重不足,近年來地方政府不斷出臺事業單位人員津補貼項目,如“地方津補貼”、“同城待遇”、“伙食補貼”、“目標管理獎”等,要求科研事業單位自籌資金解決,而絕大多數單位創收收入有限,不能滿足以上人員支出項目的需求,只能從科研項目經費中列支,擠占了科研項目經費,影響了科研項目的實施。
(2)預算編制不完整,決算與預算出入大。每年的第四季度編制下一年度的部門預算,由于科研項目是當年申報,當年下達,編制部門預算時無法準確預計下年度科研項目經費額。另一方面,部分單位為了多爭取財政資金,刻意將單位創收收入少填報。以上兩方面導致預算信息失真,難以按預算嚴格執行,年終決算往往大幅度超預算。
(3)會計基礎工作不夠規范。絕大多數科研院所把本單位發生的所有經濟業務,包括下屬經濟實體的經濟業務,全部納入事業核算,人為劃分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造成核算混亂。會計處理方法隨意變更,科目設置不規范、不科學。一些單位收支未按項目進行核算,項目間相互串用,甚至隨意挪用項目資金、虛增項目成本。有的單位往來賬目長期不清,用往來核算收入支出,造成收入不全,支出不實。有的單位應收賬款長期掛賬,未及時清理,無法收回,給單位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有的單位稅務票據與財政票據串用,將非稅收入轉為事業收入,不上交財政;有的單位甚至收入不入賬,私設小金庫,滋生腐敗和經濟犯罪。
(4)項目支出績效不夠重視。科研事業單位普遍存在對科研項目重申請、輕管理、重分配、輕效果的狀況,項目資金使用的成本和效益意識不夠,單位主要領導不很重視財務管理和資金使用;國家有關財政政策不配套,一方面迫使科研事業單位不得不采取種種對策違規使用資金,另一方面又為科研事業單位鉆財政政策的空子創造了條件;導致項目資金配置不合理、支出結構不優化,增大了科研項目成本,未能實現項目資金投入產出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最大化。
(5)國有資產管理薄弱。科研事業單位普遍存在重資金輕資產、重購置輕管理、重分配輕績效、重審批輕監督的現象,一個地區、一個系統各單位之間、甚至一個科研院所內部,由于共建共享機制不健全,科研儀器設備“私有化”現象十分普遍,大型設備重復購置,盲目購置、使用低效。未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相關規定采購設備,主管設備采購人員不熟悉業務,與儀器設備使用人員缺乏有效溝通,造成部分專用設備不能滿足需要。固定資產建賬不規范,賬賬、賬卡、賬物不符。資產處置隨意性大,資產減少、報廢、調撥等手續不全。不定期進行固定資產清查,造成單位虛增資產、賬外資產、閑置資產,資產損失浪費現象嚴重。在科研事業單位組織創收,特別是承包經營過程中,有的經營實體無償使用單位的房屋、水電通訊和其他設施,既造成經濟實體成本、費用不實,也加重了科研事業單位經費的負擔。有的科研成果轉化收益長期留存經營實體,有的科研成果未經資產管理部門評估,轉讓價格低廉,這些都給單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6)內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內部監督機制不完善,財務內控制度不健全。有的科研事業單位沒有清晰的業務程序,凡事因人而異,因而財務處理程序也難以標準化,甚至處理標準也經常變動;凡事按領導批示辦理,制度虛設,工作效率低。項目實施部門、項目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未能形成相互制約機制,支出合法性控制差,事業支出擠占項目支出的情況很多,經營支出挪用事業經費和項目經費的現象亦很普遍,整個科研事業單位支出界線比較混亂。
(7)財務人員業務水平不能滿足當前財務管理要求。長期以來,科研事業單位對財務人員業務水平的要求一直不高,多是調入,或是由原職工改行從事財務工作,半路出家,未經過專業訓練,業務水平不高,又缺乏必要的培訓。同時,科研事業單位是財政供給單位,收入相對穩定,財務人員自身學習提高的迫切性不強,日常只能進行簡單的會計核算,談不上高水平的財務分析;缺乏對財務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對整個單位財務收入狀況重視不夠,沒有科學使用資金和努力組織收入的積極性,不能為單位領導及上級部門提供決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