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生態保護論文
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就是土地,而人們在利用土地的過程中經常會導致污染甚至是浪費。我國雖然國土面積廣大,但是沙漠、戈壁、冰川以及永久積雪、石山、裸地等難以利用,這樣就導致了后備土地資源的不足,如果可利用土地資源又遭到嚴重污染,那么我國的土地不論是數量還是質量都將嚴重下降,所以加強土地資源生態問題保護對策勢在必行。
1我國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不斷的土地開發使得生態問題日益嚴重,具體表現為森林砍伐、土地沙化、水土流失以及地理減退等,而對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治理速度卻非常慢,使得生態環境問題日益嚴重。
2)經濟飛速發展,導致城鎮化、工業化建設用地過快增長,同時規模也在不斷擴大,但是分布在工業、商業和居住用地的比例是不合理的,這樣不僅導致了用地總量的失控,更導致了結構失衡,有限的土地不能得到有效地配置,就會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
3)在農村,非農業建設日益增多,宅基地也有超標現象,再加上農業內部結構調整不合理,導致耕地數量的急劇減少。即使有土地整理復墾補充開發耕地,但是這遠遠不及占用的數量。
4)隨著鄉鎮企業的蓬勃發展,使得工業、交通發展非常迅速,但是由于資金、技術的缺乏,使得大量的污染物排入河流、農田,除此之外,大量的城市生活垃圾堆積在地面上,對土壤和水體都間接地產生了污染;農業方面,主要是農藥和化肥的大量不合理使用,造成了土壤的污染,不僅影響農作物的質量和數量,食物污染更會侵入人體。
2土地開發中忽視土地生態價值的原因
2.1經濟因素
環境和資源被人類活動作用之后就會導致土地的利用形式發生變化,比如我國華北北部、東北以及西北等地,放牧過度并且濫墾,使得土地荒漠化嚴重;而在社會經濟結構中,人口密度和經濟密度導致了建設用地增長,耕地數量減少。由此可見,引發土地生態問題的根本原因還是經濟,在過去的幾年里,我國對資源的單純消耗,片面地追求經濟增長,使得我國的經濟結構有了很大的改變,高速增長的經濟帶來的環境問題日益嚴重,特別是土地生態的惡化,長此以往將會嚴重影響到人們的生產和生活。
2.2法律因素
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土地的所有權以及使用權都有密切關系,所以在土地開發過程中,一定要將所有權和使用權結合起來考慮,當然也有分離的,但是分離后就容易導致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間存在矛盾。所以,要想科學合理的開發利用土地并實現其可持續利用,就必須借助一些政策措施和法律,只有將各方的利益都規范清楚,才能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讓土地的開發利用走向法制化的軌道。
2.3價值取向因素
生態危機不僅和技術有關,和社會文化也有關系,所以可持續發展的社會創造,關鍵在于人們擁有正確的目標和價值觀。只有人類價值觀從功利主義向自然和諧發展轉變,才能從根本上發揮自然生態價值。
3土地資源生態保護的對策
人類的一切經濟和社會活動都離不開土地,而土地的生態價值,就是環境中無形功能性的服務價值,例如森林具有生產有機物的價值,涵養水源的價值和生物多樣性價值等,這些都為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提供良好的生態環境,雖然自然生態系統蘊含的生態價值巨大,但是在現實中卻缺乏這一價值實現的保證,甚至導致天然的生態價值淪為企業財產,如果這些生態價值一直被無償使用,就會導致各種自然生態系統面積大量的減少,提供服務的功能也將大幅度減少,所以一定要有效合理地促進土地資源的開發,實現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這也是研究土地資源生態價值的意義和目的所在。
1)積極推進政策調整,做好土地資源保護和可持續開發利用。合理調整產業結構,將資源密集型向集約型發展,集中布局,讓技術結構升級;除此之外,要正確地引導城市化進程,讓土地的集約度提高,提高利用水平,嚴格控制建設用地,在科學合理的基礎上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例如可以使用“高度”內涵式和“合理”外延式的發展方式,嚴格控制城市空間的外延發展。
2)對土地使用方式加強管理。保護耕地的數量,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是我國國策,但是由于偏重對耕地數量的保護,一般來說,開墾新土地都沒有規范的質量標準要求,所以對生態環境保護不會做得很到位。其次,一定要嚴把用地審批關,不能為了“形象工程”違規違法用地,對于重點地區和城市以及項目組織要檢查分析,加強建設用地的批后管理,將用地備案和批后的核查制度落實到位。另外,建立土地利用信用評價機制也非常重要。如果要擬定或者修改基準地價等一些標準和制度時,就需要組織聽證,使國土資源保護依法進行,轉變政府職能并加強管理。
3)加強土地資源質量、生態環境保護。實施退耕還林、還草,減少水土流失,涵養水源,維持和穩定糧食數量以及主要經濟作物的生產能力;改造中低產田,使得土地的生產力提高,滿足不斷增長的人口需要。除此之外,還要發展生態農業,科學使用化肥農藥,對農業生產中的各個環節加強保護,將土壤的污染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