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農業
森林具有涵養水源、保持水土、凈化空氣、防風固沙、降低噪音、美化環境等多種生態效益,林業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要使兩者協調發展,才能真正實現我國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1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內涵
可持續發展,指的是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不造成損害的發展模式。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人類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遭到了極大的破壞,全球人口的膨脹使得能源消耗量極大,導致全球一些地區出現糧食短缺,資源枯竭,環境退化,生態失調等危機,這些危機的發生,都與林業的開發與利用有著很大的關系。林業的可持續發展,指的是在確保森林生態系統的生產能力和更新能力、以及森林物種和生態多樣性不受損害的前提下,通過綜合開發,對森林培育和利用相結合,以持續地發揮森林的多種功能,同時保護森林生態系統的土壤、空氣和水質不被污染,保障森林動植物的生存環境不惡化,從而實現既滿足當代人對林業的需要,又不損害后代人滿足其對林業需要的林業發展模式。林業的可持續發展在保障生態系統的完整性,生物的多樣性,林業產品持續生產等諸多方面,現代森林的多重價值觀都得到了反映,森林所在的地區乃至整個國家生存環境的改善,對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都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的作用。
2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措施
2.1提升林業的科技含量
可持續發展的內涵,不但包括經濟的發展,而且還有對資源環境的再發展能力的保護,最有效的解決方法,就是提升林業的科技含量,要徹底改變傳統的粗放型的經濟發展模式,經濟的發展不能靠犧牲環境來實現。在林業的發展上,要實施科技興林戰略,提升林業的科技含量,這是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要加強對林業生態系統的基礎研究,做好林業生態系統的監測和樹種結構的調整,利用先進的技術來不斷提高良種苗培育的科技水平。強化對林業應用技術的研究,注重研究高新林業轉化技術,使傳統的木材加工和制造技術得到優化,木材利用的技術水平得到提升,提高林產品的經濟價值。科研成果要做到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使科研真正做到為生產建設服務。
2.2建立林業可持續發展的保障體系
林業具有自身的行業特點,也具有社會性,林業的總體效益非常巨大,但是在很多地方,林業的直接經濟效益卻比較低。由于我國人口眾多,大部分的人口受教育程度較低,使得人口整體素質不高,雖然我國的森林總量較大,但人均森林占有量很低,只有世界人均森林占有量的五分之一。而且我國是一個多山的國家,很多土地貧瘠,不利于耕種,同時各種自然災害頻繁,環境污染、生態破壞日益嚴重,林業基礎產業的發展與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密切相關,正是由于以上的幾點原因,建立一套完整的林業可持續發展保障體系,對我國林業的可持續發展來說,迫在眉睫,刻不容緩。林業可持續發展的保障體系,包括政府的政策支持、資金支持、技術支持、意識支持以及社會公眾參與這五個方面的內容。
2.3加快林業經濟體制改革
要改革林業經濟體制,建立既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又反映林業特點的經濟體制。政府要加強和改善對林業發展的領導,逐步建立有利于林業可持續發展的綜合決策體系,按照區域化和社會化的原則,對林業生產管理組織進行合理的設置,調整和優化林業生產布局,建立和完善森林資源產權制度,明確林業產權關系,逐步推行森林資源有償使用、轉讓和資源資產化管理。可參照現代企業制度的做法,不斷調整、優化林業企事業組織,構建新的有利于林業發展的產業群體。
2.4優化林業經濟結構
優化林業經濟結構,是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保證。林業產業分為三個產業結構,在林業的第一產業,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大力推進短周期工業原料林和其他原料林、速生豐產林和名特優新經濟林的建設。在林業的第二產業,要與時俱進,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加大林業新產品開發力度,實現從低層次的原料加工,轉變為高層次綜合精深加工。在林業的第三產業,要加大森林旅游業、花卉業的發展。要大力發展木材精深加工,努力拓展林產品的新用途,延伸林產品的產業鏈,增加林產品附加值,調整、優化林產品結構,提高林產品的經濟效益。
2.5完善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法律機制
林業立法要以可持續發展為導向,充分尊重和體現生態規律的原則,充分考慮實現人類社會發展所必需的生態環境,考慮生態環境和森林資源的保護,突出生態利益和經濟利益協調平衡的原則。要健全管理機制,加強林業執法力度,對森林采伐實行限額管理,確保森林生長量與采伐量的長期穩定。加強對林地的管理,實行林地用途管制和總量控制制度,防止有林地逆轉,對毀林占地的違法行為,要嚴懲不貸;要堅持依法治林,使毀壞森林的違法行為從源頭上得到制止。
總之,可持續發展是一種新的科學發展觀,我們要提升林業的科技含量,建立林業可持續發展的保障體系,加快林業經濟體制改革,優化林業經濟結構,完善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法律機制,將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深入到林業發展的各個層面,才能真正實現林業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