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要】 目的 探討生育政策調整初期陜西省的出生人口性別比及其影響因素。方法 利用 2010-2013 年陜西省出生缺陷現況及其危險因素調查數據,對其中出生人口性別比進行統計描述,運用 logistic 回歸分析出生人口性別比的影響因素。結果 陜西省 2010-2013 年平均出生人口性別比為 121. 22,城鄉出生人口性別比分別為 113. 15 和 125. 38。分孩次出生人口性別比為一孩 112. 61; 二孩 126. 93。logistic 回歸分析顯示,家庭已有一子( OR = 0. 497) 降低了第二孩生男孩的可能性,家庭已有兩子( OR = 0. 442) 、家庭已有一子一女( OR = 0. 116) 降低了第三孩生男孩的可能性。結論 陜西省出生人口性別比高于全國同期平均水平,生育政策調整后下降趨勢明顯,農村出生人口性別比高于城市,出生人口性別比隨孩次升高,家庭已有孩子的性別和數量是出生人口性別比的主要影響因素。
本文源自吳俊慧; 楊姣梅; 顏虹; 黨少農, 中國衛生統計 發表時間:2019-08-25 《中國衛生統計》雜志,于1984年經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正式創刊,CN:21-1153/R,本刊在國內外有廣泛的覆蓋面,題材新穎,信息量大、時效性強的特點,其中主要欄目有:新藥臨床試驗設計與分析、短篇報道、專題筆談等。
【關鍵詞】 出生人口 性別比 孩次 影響因素
出生人口性別比是人口性別構成的重要因素,關系到婚姻、家庭、經濟和社會發展等一系列問題[1]。隨著人口總量增速放緩,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成為中國人口發展的新特點[2],陜西省也不例外[3]。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結果顯示,陜西省出生人口性別比為 116. 10 [4],高于學術界認定的正常值水平[5]。而 自 2009 年 7 月 1 日起,陜西省開始落實“雙獨二胎”政策[6],在生育政策調整后,陜西省出生人口性別比可能出現變化。為此本研究利用 2010 - 2013 年陜西省出生缺陷現況及其危險因素調查中的數據,對“雙獨二胎政策”實施后陜西省出生人口性別比及其影響因素進行探究。
對象與方法
1. 研究對象: 2010 - 2013 年曾經懷孕且妊娠結局明確的 15 ~ 49 歲育齡婦女及其末次妊娠生育的子女,排除子女資料不詳、生育史不詳的孕婦。
2. 研究方法: 本研究資料來源于 2013 年開展的陜西省出生缺陷現況及其危險因素調查,該調查為橫斷面研究,采用分層多階段隨機抽樣,對陜西省各區縣按城鄉分層后,考慮城鄉比例、人口密集度、生育水平,隨機抽取 10 個城區和 20 個縣。從樣本城區中隨機抽取 3 個街道辦事處,樣本縣中隨機抽取 6 個鄉; 每個街辦和鄉中隨機抽取 6 個社區或村; 每個社區和村中分別隨機抽取 60 名和 30 名 2010 年后曾經懷孕且結局明確的 15 ~ 49 歲育齡婦女進行調查[7]。采用問卷調查法,收集調查對象的社會人口特征、生育史、末次妊娠相關情況等信息。本研究主要利用的是育齡婦女末次妊娠的生育數據,除了出生性別,主要關心的因素還包括: 新生兒的出生日期、孩次; 新生兒母親的生育年齡、民族、居住地、文化程度、職業、婚姻狀態、家庭已有孩子的性別和數量等。分析時考慮到地區差異較大,按地理環境分為陜北地區、關中地區、陜南地區進行分析。此外,考慮到家庭已有子女的數量可能影響出生人口性別比,按孩次分層后進行討論。
3. 質量控制: 由經過嚴格統一培訓考核的西安交通大學的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擔任調查員,使用統一設計的調查表對調查對象進行面對面問卷調查。調查前與調查對象簽訂知情同意書,調查后由專人審核問卷,核對數據并進行邏輯檢查,確保問卷質量。
4. 相關定義: 出生人口性別比( SRB) 指某年出生的嬰兒中每百名女嬰對應的男嬰數[8],計算式為: 出生人口性別比( SRB) = 活產男嬰人數活產女嬰人數 × 100 出生人口性別比 95% 置信度下的置信區間( 95% CI) 為[9]: SRB ± 1. 96 × SRB + 100 100 SRB 槡活產嬰兒人數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離度反映出生人口性別比的偏離情況,計算式為: 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離度 = SRB - 107 107 × 100
5. 統計學分析: 運用 EpiData 3. 1 軟件進行數據雙錄入,采用 SPSS 18. 0 和 SAS 8. 0 軟件進行數據整理和統計分析。計量資料采用 x 珋± s 表示,計數資料采用率或構成比( % ) 表示,采用 χ 2 檢驗進行率的比較。采用雙側統計檢驗,P≤0. 05 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運用 logistic 回歸分析出生人口性別比的影響因素,模型 1 探究母親生育年齡、居住地、民族、文化程度和婚姻狀態等可能的影響因素對第一孩生男孩的影響。模型 2 和模型 3 在模型 1 的基礎上加入了家庭已有子女的情況,分別探索這些因素對第二孩生男孩和第三孩生男孩的影響。所有因素均轉化為分類變量( 表 1) ,以符合 logistic 回歸模型非線性的特性,各回歸模型假設檢驗顯著性水平均設定為 α = 0. 05 ( 進入) 和 α = 0. 10 ( 退出) 。
結 果
1. 調查對象的一般情況: 共調查 2010-2013 年曾經懷孕且妊娠結局明確的 15 ~ 49 歲育齡婦女 30027 人,獲得末次妊娠活產嬰兒 29528 人,剔除性別不詳及母親生育史不詳的嬰兒 351 人,對 29177 名嬰兒進行分析。其中男嬰 15988 人,女嬰 13189 人,平均出生人口性別 比 為 121. 22。嬰兒母親的平均生育年齡為 ( 27. 10 ± 4. 77) 歲,平均孕次為( 1. 64 ± 0. 81) 次,平均產次為( 1. 44 ± 0. 59 ) 次; 平均受教育年限為 10. 37 年,其中小學及以下學歷者 3614 人( 12. 39% ) ,初中學歷者 14436 人( 49. 5% ) ,高中及以上學歷者 11127 人 ( 38. 2% ) ; 職業為干農活或家 務 者 18444 人 ( 63. 2% ) ,其他職業者 10733 人( 36. 8% ) 。男、女嬰兒僅在居住地和母親文化程度兩個方面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表 1) 。
2. 地區分布: 共調研 30 個地區,包括 20 個縣 10 個城 區,城鄉出生人口性別比分別為 113. 15 和 125. 38; 陜北、關中、陜南三地出生人口性別比分別為 132. 07、117. 12 和 119. 28。見表 2。出生人口性別比最高的區縣是神木縣 ( 159. 14 ) ,其 次 是 旬 邑 縣 ( 145. 77) 和武功縣( 141. 82) ,出生人口性別比較低的區縣是新城區( 97. 23) ,其次是蒲城縣( 98. 64) 和蓮湖區( 106. 86) 。
3. 分年度孩次分布: 在被調查的新生兒中,孩次為一孩者 14602 人,二孩者 11274 人,三孩及以上者 1008 人。遞進孩次性別的出生人口性別比為一孩 112. 61; 二孩 126. 93,其中家庭已有一子的二孩 87. 56,家庭已有一女的二孩 175. 53; 三孩及以上 229. 41,其中家庭已有兩子的三孩 51. 43、家庭已有一子一女的三孩 115. 31、家庭已有兩女的三孩 444. 15( 表 3) 。
4. 變化趨勢: 2010-2013 年各年度總體出生人口性別比分別為 132. 35、126. 81、116. 62 和 117. 30,城市出生人 口 性 別 比 分 別 為 131. 37、111. 34、111. 65 和 110. 19,農村出生人口性別比分別為 132. 71、133. 35、 119. 23 和 122. 27,總體呈下降趨勢。各年度總體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離度分別為 23. 69% 、18. 51% 、9. 01% 和 9. 63% 。其中一孩各年度的出生人口性別比分別為 123. 55、118. 06、108. 75、108. 50,下降趨勢較為明顯; 二孩各年度的出生人口性別比分別為 133. 33、 131. 98、121. 84、125. 62,呈先下降后小幅回升的趨勢 ( 圖 1) 。
5. 出生人口性別比的影響因素: logistic 回歸分析結果顯示,家庭已有一子( OR = 0. 497,95% CI = 0. 460 ~ 0. 537) 降低了第二孩生男孩的可能性; 家庭已有兩子 ( OR = 0. 442,95% CI = 0. 271 ~ 0. 722) 、家庭已有一子一女( OR = 0. 116,95% CI = 0. 074 ~ 0. 184) 降低了第三孩生男孩的可能性。母親生育年齡、居住地、民族、文化程度和婚姻狀態對一孩、二孩及三孩生男孩的可能性均無顯著影響( 表 4) 。
討 論
以往研究認為,我國偏高的出生人口性別比可能與限制性的生育政策有關[10]。本研究以陜西省為例,利用較大規模的調查數據回顧性分析了出生人口性別比的現狀,從本研究的結果來看,2010 - 2013 年陜西省平均出生人口性別比為 121. 22,高于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中陜西省的出生人口性別比 116. 10,也高于全國同期平均水平 118. 06 [11]。以往文獻中陜西省出生人口性別比從 20 世紀 80 年代開始高于正常值并呈持續升高的趨勢[3],而本研究中 2010 - 2013 年陜西省出生人口性別比出現下降趨勢,提示生育政策的調整可能對陜西省出生人口性別比有緩解作用。
陜西省出生人口性別比城鄉差異明顯,以陜北地區出生人口性別比為最高。各區縣中神木縣、旬邑縣和武功縣等地出生人口性別比較高,新城區、蒲城縣和蓮湖區出生人口性別比較低。推測這種明顯的地域差異可能與生育文化、生育意愿及計劃生育政策等因素有關[12]。孩次分布呈現為出生人口性別比隨孩次升高而升高,家庭已有一女的二孩、家庭已有兩女的三孩出生人口性別比為最高,這可能與傳統觀念中“得子而止”的生育模式有關[13]。一孩各年度的出生人口性別比下降趨勢較為明顯,二孩各年度的出生人口性別比呈先下降后小幅回升的趨勢。因此對于陜西出生人口性別比較高的區域和二孩家庭應采取針對性措施進行重點關注和管理,完善孕期隨訪服務,加強社會保障制度建設。
以往研究推測,出生人口性別比可能與出生順序、母親 生 育 年 齡、居 住 地、民 族、文化程度等因素有關[14]。因此,本文重點對這些因素進行了探究,發現家庭已有孩子的性別和數量是陜西省出生人口性別比的主要影響因素,而母親生育年齡、居住地、民族、文化程度和婚姻狀態等對出生人口性別比的升高均無顯著影響,這與之前我國的相關研究結果一致[15-16]。雖然本研究的數據來源于橫斷面調查,但這些探究因素為固有暴露因素,本文對這些因素與出生人口性別比之間關系的研究符合因果推斷的原則。另外,施學忠等認為出生人口性別比主要受到家庭已有孩子的性別和數量的影響這一現象說明高孩次存在性別選擇[16]。楊成鋼等分析認為,性別選擇是生育政策約束下家庭中孩子數量的性別替代,是家庭在對孩子數量訴求得不到滿足退而求其次的情況下做出的生育行為選擇[17]。因此,相關部門應重視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的問題,適當放寬生育政策,宣傳新型生育觀念,杜絕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加強出生人口性別比的綜合治理工作[18]。
由于本研究屬于橫斷面研究,調查時間跨度較短,未能充分體現出生育政策調整對出生人口性別比的影響,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且調查過程中可能出現嬰兒的父母為符合生育政策的要求對家庭已有孩子的數量和性別進行隱瞞的現象,需要進一步收集相關數據分析驗證。本研究結果來自陜西省調查數據,代表性有限,尚不能說明全國出生性別比的情況,但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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