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策劃書
為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創建文明城市,針對當前我鎮環境衛生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決定開展衛生秩序集中整治活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全精神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國家、省、市、縣有關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為依據,以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為目的,調動一切力量,大力整治環境臟、亂、差現象,切實改善城區環境,提高城市宜居水平。
二、目標要求
通過整治,改善全鎮環境,達到不見白色垃圾、不見沉積余土、不見建筑垃圾的要求;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切實美化城市環境,提高市民素質,為文明城市創建打下良好基礎。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本次文明城市創建集中整治活動的組織領導,鎮里成立專門的創建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宣江勇任主任、楊志平任副主任,汪莉莉、沈淑珍為具體工作人員,負責創建工作日常事宜。各村(居)包干領導負責包干村(居)的創建活動,楊志平負責鎮機關創建活動。
四、整治階段及時間
這次整治活動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按照統一部署、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1、第一階段:宣傳階段(3月25日-31日)
組織召開全鎮文明城市創建活動動員大會,充分營造氛圍,并通過向居民發放宣傳單、張掛橫幅等方式,讓廣大居民進一步認清環境衛生治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投身到創建文明城市的活動中來。
2、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4月1日-6月20日)
在鎮創建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下,各創建職能單位和責任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全面開展各項創建工作,特別是要抓好城區環境衛生整治工作。
3、第三階段:檢查驗收階段(6月21日-6月30日)
鎮創建領導小組對各村(居)委會、各單位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對工作不到位的,提出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對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表彰。通過檢查驗收,進一步增強各村(居)委會、各單位工作責任心,督促其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使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
五、整治內容及責任分工
1、鎮機關及鎮直單位:做到門前衛生良好、秩序井然、設施完好無損、路面平整、無障礙物等。鎮機關各辦公室內部衛生由各辦公室自己負責,要求一日一小掃,一周一大掃。公共場所衛生由門衛負責,要求一日一小掃,一周一大掃。
2、各村(居)委會:負責教育轄區居民定點定時(早晨7:30前,下午18:00以后各一次)投放垃圾,做到垃圾入窖、入桶;組織、協調居民區做好小區庭院內的衛生工作;監督環衛所的清掃、清運、保潔工作,做到垃圾日產日清;做好城鄉結合部、城中村的衛生監管工作。城北加油站至弋漆路與樂江線交叉口路段衛生保潔工作由大樹村負責。與此同時,各村(居)要結合本轄區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文明戶”和“保潔戶”評比、文化進社區宣傳等活動,樹立講文明,愛衛生楷模,提高全體居民創建意識。
3、各單位門前經營業主:保持店面門前干凈整潔,在指定地點定時傾倒拉圾,嚴禁向人行道、街面傾倒污水、廢物。由各單位負責督促落實。
4、城北加油站至弋漆路與樂江線交叉口路段各施工單位:必須設立防護圍墻,開工前必須在車輛進出口處配置車輛清洗平臺,確保施工用車不污染行駛道路。嚴禁將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堆放在施工圍墻外,嚴禁運輸車輛攜帶、撒漏沙、石、土、灰等污染道路。由大樹村委會負責督促落實。
5、公安分局:負責處置創建中的突發矛盾,為創建工作保駕護航。
6、鎮創建辦:充分發揮統籌調度、指導督促等作用,對所有參與城市創建的責任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對在城市創建工作中出現的失職、不作為、不到位行為,要采取責令整改或向鎮創建領導小組提出處理意見等措施促其整改。
六、保障措施
1、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各村(居)委會、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環境衛生集中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把思想、行動統一到鎮黨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上來,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組織,周密布署,一把手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細化目標,落實責任,落實人員,安排專項經費,認真做好各項工作。各村(居)也要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制定創建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地全面開展創建活動。鎮里將把創建工作納入村(居)委會的年度考核評比,并與村(居)委會經費掛鉤。
2、加強調度,有序推進。鎮創建領導小組對創建工作每十天將調度一次,各村(居)包干領導對包干村(居)創建工作每周要調度一次,及時梳理整治情況,細加查擺問題,明確階段主題重點,研究推進工作。各村(居)每周五上午下班前要將一周創建工作情況報送鎮創建辦。鎮創建辦在匯總整理后,于每周下午將創建工作情況報送鎮主要領導。
3、廣泛動員,造濃聲勢。各村(居)委會、各單位要迅速行動,層層發動,造勢鼓勁。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開展全方位、立體式、廣覆蓋的輿論宣傳,調動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發揮廣大市民群眾城市創建主力軍作用。要運用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把群眾宣傳好、發動好、組織好,使創建工作由“政府推動”向“社會推動”、“群眾自發”轉變。
4、強化督查,狠抓落實。各村(居)包干鎮領導每天檢查包干村(居)創建工作,發現問題現場辦公,責成相關村(居)即時整改。鎮黨政辦對鎮機關各辦公室環境衛生工作進行督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有關辦公室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對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對履行創建責任,做出顯著成績的責任單位及個人,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