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經濟法學的特點
經濟法知識的跨度非常大,而且內容龐雜,涵蓋了與社會經濟生活相關的諸多法律知識,章節繁多。如企業法與公司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證券法、國有資產管理法、財政法、稅法、銀行法、價格法和對外貿易法等等。同時,法學專業的經濟法體系與非法學專業經濟法體系有很大差異。
二、經濟法課程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1、經濟法課程的學習比較枯燥乏味
經管類專業的教學計劃中,經濟法屬于專業基礎課,學生在思想觀念上并沒有把法律作為主課或者重要課程看待,傳統的授課方式下,學生學習法律基本上都是從法規到法規,從法律條文到法律條文,既單調又乏味,因而學生對本課程的學習很大程度上是應付式的,影響了授課效果。
2、課時少、內容多,學生缺乏必要的法律基礎知識
經濟法課程的教學課時一般不多,因專業而異。以云南農業大學為例,目前經管學院經濟學、農林經濟管理、農村區域發展、電子商務、信管、行政管理六個專業的經濟法課都是48學時。在此之前,學生一般只是在大一的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課程中學習過少量法律知識,這樣有限的課時,需要學習的經濟法律、法規數十個,涉及經濟領域的各個方面,要了解的法律理論、法律原則和規則很多,很繁雜。
3、學生重視程度不夠,不能主動學習相關知識
由于經濟管理學院的學生都是非法學專業的學生,他們對于經濟法課程大多數并不重視,認為與自己將來的就業沒有太大的關系,不需要花太多精力去學習,課下大多不會主動去學習相關的知識,甚至有時候對老師明確要求需要上網查找的補充性資料,能完成的學生比例也不是很高。
4、經濟法教學體系雜亂,難以選擇一本合適的教材
經濟法是法學中一個重要的部門法,各高校開展經濟法課程的教學時間較晚,大多是上個世紀90年代后才開設的,體系不成熟,現有大學教材的編排與設計一般參考法學專業教材,現存版本教材很多理論性較強,而有的經濟法教材則財會金融類內容較多,還有一些經濟法教材則把與經濟有關的法律都涵蓋其中,即“大經濟法”。教學中,我們用過多種版本的教材,用過法學專業性較強的經濟法教材,也用過通識性較強的經濟法概論教材。但是這些教材給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造成了很大的困難,學生要么反映學理性的東西太多,看不懂,要么反映教材過于簡略,不能支持他們分析實際案例。因此,選擇一本適合不同經濟管理類專業的教材并不是件易事。
5、實踐實驗教學環節的缺失,使獲得的法律知識難以鞏固
經濟法是一門實踐性應用性很強的學科,經濟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的目的在于培養學生在實際經濟生活中的具體應用,這就要求教學中應當注重培養學生經濟法律的實務能力,因此實踐實驗教學環節對培養學生法律實務能力至關重要。目前教師一般是通過案例教學以及結合現實生活中的熱點問題來增強學生的應用能力。比如,三鹿奶粉事件就涉及到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以及相關監管部門的責任;三鹿的破產,讓同學們重新審視企業破產法的立法缺陷和什么是依法辦事。但總體來講還是教師發揮主導性,與實際情況還有一段距離。6、考核方式單一,不能有效考察學生能力囿于缺少科學的考核體系,目前大多數學校包括筆者所在學校多是以閉卷考試的形式作為主要的考核方式,雖然加入了平時成績的考核,但所占比例很小。這樣容易給學生帶來只要期末之前背一背,就能過關甚至得高分的印象,忽略平時素質的培養和能力的累積,無法有效考核到學生真實的掌握情況。
三、經濟管理專業類專業經濟法教學改革的建議
1、立足素質教育,融入現代公民意識的培養
作為未來的國家一線建設者,本科生們必須具備現代公民意識,具有社會責任感。作為非法律專業學生開設的除法律基礎以外的又一門法律課程,經濟法教學責無旁貸地負有培養現代公民意識的使命。經濟法教學應當在知識傳授的過程中,向學生灌輸蘊涵在法律條文深層中的公平、正義、秩序、效率等基本價值理念,通過課堂、實訓、考試等活動有意識地培養學生的規則意識和法律責任意識,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以及誠信觀念。經濟法教學通過這種融入,讓學生不僅成才,更要成“人”。
2、根據科學的培養目標確定授課內容
根據不同專業的培養要求,選擇一本通用性的適合經濟管理學生的經濟法教材,適當進行取舍,制定授課計劃。在內容上,在用4—6課時普及民商法基本理論的前提之下,針對不同專業,重點選取幾個相關部門法講授。比如會計專業,側重合同法、公司法、物權法、票據法等;而農林經濟管理專業則側重公司法、合伙企業法、企業破產法、市場規制法等;電子商務專業側重合同法、產品質量法、公司法、工業產權法等。其中,合同法、公司法對于所有專業的同學都很重要,在學時分配上要有所側重。在深度上,做到學一個部門法,懂一個,精一個,同時引導學生掌握學習的渠道和方法。
3、多種教學手段配合增強教學效果
(1)授課前提示與學生預習相結合。在授課前提示學生注意本課的知識點和重要內容、難點內容,使學生在聽課前就對本課內容有個大概了解,可以有的放矢地聽課和記筆記,提高學習效率。
(2)多媒體與板書相互補充。為方便教師的講解,多媒體投影屏應當放置在黑板的一邊,教師可以按照授課進程的需要自由地在兩種教學方式中轉換,更好地發揮兩種教學模式的優勢。同時,將短線鼠標改長線鼠標或者無線鼠標,這樣教師可以不必來回奔走,可以面對學生講解,為師生之間的互動創造條件。
(3)選用互動式教學模式引導學生參與課堂教學。改變教師為主體的授課模式,讓學生也成為課堂的主體,積極參與到教學活動中來。可以采用案例式教學、啟發式教學、討論課形式來增強與學生的互動。具體實施過程中,案例式教學要選取有代表性同時又能涵蓋一個階段性知識點的案例,使學生能在一個案例中對所學知識有個整體的、全面的認識。同時,案例的選擇要具有較強的時代感,最好是當前的熱點問題,這樣才能引發學生的興趣和參與的熱情。討論課的形式就更要以學生為主體,教師僅僅扮演組織者的角色,完成給學生分組、布置討論任務的工作即可,在學生積極展開小組討論的時候,教師應該控制全場,及時給各組以必要的指導,控制分組討論的時間。分組討論結束時,教師要鼓勵各個分組積極表達自己觀點,并及時總結和點評學生觀點,給予肯定和評價。
(4)開展模擬法庭教學增強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嘗試開展模擬法庭教學,讓學生體驗去探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全過程,使他們的自學能力、邏輯思維、人際交往等多方面能力得到培養。讓學生作為“專業法律工作者”融入到實踐中。如筆者所在院校,在2011年、2012年、2013年的第三學期嘗試讓經濟學專業的同學走出去到基層人民法院旁聽法庭庭審,回校后以小組為單位開展模擬法庭的實踐活動。嘗試過兩種做法,一種是從材料的準備到角色的扮演到“法庭”庭審全由學生自己作主,各組組長作為評委打分,教師進行評價;另一種則是由教師選擇適當的案例分給各小組,由各組學生對素材進行研究,準備司法文書進行庭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5)改革考核方式補充課堂教學的不足。經濟法考試應該以能力考核為主,從單一評價到多元評價,改變現在的平時成績多以出勤、作業為主的考核方式。可以增加平時考試的次數,并以一定比例計入到最終的成績之中,具體可以結合每個專業的課時,平時安排1到2次的中期考試,每次覆蓋的內容大多為1—3章不等,占到20%的比例,平時表現占10%,案例討論和論文等大作業的形式占到10%,最后期末考試占60%。在考核內容上也可以多樣化,將討論課上的表現計入平時表現考核中,適當增加案例分析報告、調研報告、小論文等階段性成果的考核。
(6)完善教學內容。高等院校《經濟法》教材應采用21世紀課程教材或優秀教材,并針對不同專業制定不同內容或同一內容不同側重點的教學大綱。教學過程中密切聯系實際進行教學,讓學生認識到法律就是發生在我們身邊的,與我們的社會經濟生活密不可分。多方面收集最新的教學內容和經濟法案例,對現有的《經濟法案例集》的內容要經常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力圖克服同類教材、資料存在的“重理論、輕實踐”的弊病,遵循“體系健全、結構完整、反映新成果、勇于創新”的原則,以案例為素材,以法條為基礎,著力于培養學生應用所學經濟法知識分析處理經濟糾紛案件的能力。實踐證明,教師必須結合學生實際,把教學的成功和失敗之處總結出來,不斷改進教學的各個層面,才能有效地保證授課質量。
作者:馬翡玉 單位:云南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二)
一、財經類民辦本科高校經濟法教學現狀
1、存在重教學形式,輕專業針對性問題
綜觀國內財經類民辦本科院校經濟法教學情況,在經濟法教學過程中大多數高校囿于不同原因并沒有注意到財經類本科專業學生法律素養,同時,忽視不同專業學生對同一本經濟法教材需求不同現狀,僅僅按照一個經濟法教學體系、同樣經濟法教學內容培養學生.這種不能按照專業要求培養學生經濟法教學模式,導致經濟法教材對不同專業學生需求不具有針對性,同時,對教師與學生造成不同影響:其一、對教師而言,一般財經類民辦本科院校經濟法課程開設課時大多在36-54課時之間,經濟法又具有領域廣、內容雜和專業性強的特點,這對于教師授課可謂是災難性的;其二、就學生而言,經濟法課程量大、課時少,對學生學習領受,無疑也是災難性的.這種只重視經濟法教學形式,而忽視專業針對性的問題亦造成一個最大隱患,就是經濟法教材不能得到合理取舍,最終形成“因教材施教”而不是“因材施教”后果.
2、存在重筆試考核,輕考核形式創新問題
多年教學經驗表明,考試只是對某一課程測試與評價手段,最終目的是測評該課程教學效果,以此為基點,促進該課程教學方式改進,經濟法也是如此.但,當前,財經類民辦本科院校經濟法課程考核模式存在著考試結構僵化、考核內容形式化、考核方式單一化等缺陷.這種重筆試考核方式,導致學生“課前不預習、課上記筆記、考前背筆記、考后忘筆記”現象的出現就不足為奇了,同時,這種經濟法授課模式具有明顯輕上文述應用能力培養傾向.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響經濟法上述考核效果實現,從而影響發揮經濟法課程考核的反饋調節功能.最終不僅影響發揮考試正確導向作用,更不能達到學生應用所學經濟法知識解決現實生活中經濟法問題能力提高的目的.
二、財經類民辦本科高校經濟法課程教學創新路徑探討
1、經濟法教學創新秉承教育理念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教育應當面向社會、面向市場,坦白的說,作為財經類民辦本科院校,需要深層次探索如何為市場培養其所需人才這一視角來思考經濟法教學創新問題,如此,本文以為:財經類民辦本科院校經濟法教學創新應當秉承以下幾方面理念:其一,秉承以學生為主體經濟法教學模式理念.如上文述“在一定意義上,法律是經驗大于學問的學科”,經濟法亦如此,在上文提到在財經類民辦本科院校新構建經濟法知識體系下,教師可以引導學生參與經濟法教學活動的積極參與,在學生積極參與過程中,學生方可以在更深層面理解經濟法基本原理,并用所學經濟法原理獨立解決現實生活與工作中的經濟法問題,這也正契合美國教育學家阿德勒的教育理念“所有的真正的學習是主動的而不是被動的.學習要用腦子去思考,而不僅是記憶.學習是一個發現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主體是學生而不是教師.”秉承以學生為主體師生互動教學模式,應當成為財經類民辦本科高校經濟法課程教學創新理念.其二,秉承切實培養學生應用性技能目標理念.綜觀國內民辦財經類本科院校經濟法教學,大多采取“一個教師、一支粉筆、一本書”經濟法教學模式.不是說這種教學模式不可取,而是這種經濟法教學模式過于注重學生知識量與邏輯思維能力培養,忽視學生諸如創新能力與實踐能力的提升,造成后果是,學生考場瀟灑自如,現實生活與工作中遇到經濟法問題卻無處著手解決.這也就是事實上偏離了財經類民辦本科院校以培養學生“應用型”能力為主的辦學理念.為改變這一經濟法教學尷尬現象,財經類本科院校應當秉承切實培養學生應用性技能目標不動搖.其三,秉承經濟法考核反饋機制呈現積極效果理念.上文述,多年教學經驗表明,考試針對教師教學效果與學生領受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為了真正把教師教學真正效果與學生真正領受能力得以真實體現出來,就必須把教與學的目標放在培育學生獨立思維能力與實際應用能力上來,這也正契合著名教育學家喬納森的教育理念“評價學生的任務應該展示學生如何解決問題,而不是老師事先把任務進行程序化”.因此,教師對經濟法教學效果進行考核,應當針對學生獨立思維能力與實際應用能力著重分析,使得經濟法考核反饋機制呈現積極效果理念得以回歸教學真正目的上來.
2、財經類民辦本科高校經濟法課程教學創新路徑
(1)納合理編排經濟法教學內容與教學、社會需求相統一理念上來為社會培養人才是大學應當承擔的根本任務,而培養各層次人才也只有高等院校才有能力與實力,但,在素質教育環境中,本科生培養質量是每一高校重中之重的內容.在這個意義上說,提高財經類民辦高校辦學質量對于提高本科生培養質量進而提升全社會素質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聚焦到財經類民辦院校經濟法課程創新上來,經濟法內容編排就必須厘清,是以經濟法學習為要,抑或是以經濟法與商法介紹為主之間的差異.本文觀點,在秉承教學與社會需要理念指導下對財經類民辦本科經濟法課程設置必須兼顧基礎性與實用性相結合,在實用性與理論性中,適度傾向理論內容.在厘清經濟法內涵基礎上構建合理經濟法理論體系,該經濟法理論體系,可以既涵蓋法學類經濟法學部分內容,亦可包含法學類商法中本分內容,還可以植入法學類民法學部分內容.同時,在秉承教學與社會需要理念指導下對財經類本科經濟法課程教學內容根據專業異同與專業教學設計要求差異合理取舍,使之適合本專業教學要求.最終達到納合理編排經濟法教學內容與教學和社會需求理念上來的目的.
(2)納理論教學與學生實踐互動回歸與經濟法培養目標切實一致上來前文述,在當前教育大環境中,理論教學在高校中大行其道.但,財經類民辦本科院學尤甚,破解這一尷尬之局的最佳途徑無非是納理論教學與學生實踐互動回歸與經濟法培養目標切實一致上來.多年經濟法教學實踐顯示,實踐性互動式教學就是教師改變單方傳授方式,在傳授學生經濟法理論過程中積極鼓勵學生通過諸如案例教學法、互辯式教學、有條件的院校可以借助法學專業模擬法庭方式,讓學生充分利用其自身掌握的經濟法理論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經濟法問題,抑或由教師帶領參與法院旁聽方式,讓學生親身體驗經濟法工具性學科作用,并在此過程中使學生更深層次領悟經濟法基本理論,達到學以致用目的.為避免這些方式流于形式達不到預期效果,教師可以將與實踐教學互動的經濟法理論知識做前期交代,幫助學生找與該實踐教學有關素材如:案例介紹、案例涉及各方主體各方權利義務關系等,以及實踐教學后對相關經濟法知識分析點評三個環節,引導學生用經濟法理論解決現實生活中經濟法問題,并進一步提升學生對經濟法進行橫向聯系與縱向思考能力,最終達到納理論教學與學生實踐互動回歸與經濟法培養目標切實一致上來目標.
(3)納經濟法理論考核與實踐考核達到相輔相成目標上來經濟法課程考核對教師與學生而言具有不同的考核效果,但是該二者效果都聚焦于進一步提升經濟法教學效果上.就經濟法教師而言,經濟法課程考核在一定意義上是經濟法教師因材施教的重要調節手段之一;但,就學生而言,經濟法課程考核方式,是培養學生對整個經濟法課程學習效果的自我認知、體驗、評價及改進的重要標尺.因此,財經類民辦院校經濟法課程考核方式,既不能簡單以筆試為主要考核模式,也不能簡單照搬法學類經濟法考核模式,因為,經濟法課程本身具有領域廣、法條晦澀、條文繁多的特點,要學生在有限時間里接受并強行死記硬背其原理,無論是對教師抑或是對學生無疑是無法想象的.本文認為創新財經類民辦本科經濟法教學模式應該通過理論加實踐的考核方式,平時成績為主,閉卷考試內容為輔.只對必須掌握的基本理論采取閉卷考試,其他可以通過案例分析形式對理論和實踐的雙重考查,以便達到應有的效果,最終達到經濟法理論考核與實踐考核達到相輔相成目的.
作者:楊小輝 單位:安徽三聯學院經濟法政系
(三)
一、課程設計
(一)課程設計理念與思路
高等職業教育的特殊性決定了經濟法課程應以“學法有用”為設計理念。一方面,對大學生而言,考入大學不僅意味著學歷教育層次的提高,更重要的是真正成為法律意義上的獨立人。法律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學生學習法律至關重要。根據我國教育國情現狀,考入大學的學生基本上是18周歲,入學不僅意味著要離開父母在生活上獨立,更重要的是已成為完全行為能力人而法律上獨立,也就是說考入大學的學生要對自己實施的一切法律行為承擔責任。另一方面,對院校而言,高職院校區別于本科院校,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導,高職畢業生就業更多的是面向基層,從事一線行業。在市場交易活動過程中不僅要遵守公認的社會道德及交易習慣,更多的是要與法律法規相一致,也就是行為活動的合法性。此外,會計從業資格、助理會計師和助理審計師考試等就業門檻考試中都有經濟法內容的身影。因此,經濟法教學的過程要通過不同形式突出學習的重要性,也就是將學法有用的理念灌輸給學生。實現“學法有用”理念的具體途徑,一方面需要經濟法教學工作者在教學中淡化理論知識的傳授,對于非法學專業學生來說,那些高度抽象概括的經濟法概念、調整對象、基本原則和經濟法法律關系等不易被理解和掌握,教師在教學活動中需要通過一些具體實例講授,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另一方面,經濟法教學工作者應以“必需,夠用”為指導,調整教學內容,針對不同專業的學生對經濟法教學內容進行篩選,詳略適當,有的放矢。
(二)課程目標
不同的課程在不同的教育階段所承載的使命不同。經濟法課程目標的制定,既要與高職教育培養應用型人才目標一致,又要結合學生發展的自身需求特點。
1.制定課程目標的依據。制定經濟法課程目標,要將高職教育的培養目標與學生未來的發展要求相結合。高等職業教育培養目標是培養具有一定理論知識和較強實踐能力,面向基層、面向生產、服務和管理第一線職業崗位的實用型、技能型專門人才。高職教育最終的目標是就業,如何使畢業生更好地適應社會需求,順利地完成“從學校到工作的過渡”,為未來的職業發展夯實基礎,是經濟法課程所要實現的目標。
2.具體的課程目標。
(1)知識培養目標。即通過學習經濟法及其相關法學課程,了解和掌握我國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制度構成和基本內容。具體而言,全面了解經濟法的概念,地位、作用和經濟法法律關系等基本理論知識,掌握市場主體法、市場運行法、宏觀調控法和社會保障法等各項具體法律制度內容。這一目標是經濟法課程教學的最低層次的要求。
(2)能力培養目標。即在知識培養目標的基礎上,為使學生的學習能力、思維能力、動手能力等各種實用能力進一步發展所追求的目標,是更高層次的要求。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經濟法課程的開設,更主要的是讓學生在知法懂法的基礎上提高分析問題能力、邏輯推理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做到靈活“用法”;另一方面,學生在“用法”能力提高的同時,要提高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全面提升職業核心競爭能力。
(3)思想培養目標。經濟法課程的終極目標在于思想培養目標,培養學生用辯證唯物主義去認識事物,發揚集體主義精神去主動探索、勇于發現、樹立創新意識和創新精神去改造世界。
二、教學設計
(一)教學內容
經濟法課程的教學重點內容主要包括:第一篇經濟法基礎,包括經濟法的產生和發展、經濟法的調整對象、經濟法的地位、經濟法的體系以及經濟法律關系等重要內容;第二篇市場主體法,包括世界各國普遍采用的三種企業法律形態,即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公司企業,其設立條件、程序及權利義務等內容;第三篇市場運行法,包括合同法、競爭法律制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產品質量法律制度和知識產權法法律制度等內容;第四篇宏觀調控法,需要重點掌握的內容是宏觀調控法一般原理、財政法、稅法以及金融證券法的一般規定;第五篇經濟糾紛的解決,重點掌握經濟訴訟和經濟仲裁這兩種制度的適用范圍及程序。簡言之,經濟法內容既涉及國家的宏觀調控又涉及政府的微觀管理,內容復雜,包羅萬象。
(二)教學設計與方法
如何將經濟法課程內容傳授給學生是教學工作者一直致力研究的課題。筆者認為,“法律來源于生活、法律為生活服務”應作為經濟法教學設計的指導思想。也就是說,設計每一堂課的教學內容時,一定要與學生的現實生活密切關聯,只有這樣才能激發學生興趣,促使學生主動去學。例如講授合同的訂立時,我們可以設置這樣一個情景:中午下課后,甲去食堂買飯,甲問好價格叫工作人員給他打一份魚,工作人員準備給他盛魚的時候,甲反悔,轉身離去。甲買好飯菜回宿舍的路上去超市掏出一元錢放在桌子上,從冰柜里拿出一瓶礦泉水離開。這是學生每天重復的生活,但是很少有學生從法律的角度去分析甲的行為。我們可以向學生提出,甲是否訂立了合同?甲買魚反悔是否違法?甲買礦泉水沒有說一句話是否屬簽訂合同等等問題,啟發、誘導學生參與教學活動,積極開展課堂討論,活躍課堂氣氛,使學生從傳統的被動式接受轉變成主動式學習。再如公司法的教學,國家為了緩解大學生就業問題,出臺許多舉措,諸如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等等。大學生自主創業往往會采用公司制企業模式,開設公司需要哪些條件,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公司如何運作等一系列問題拋給學生思考,教師概括總結。最后,為了提高學生的實際應用能力驗證教學效果,布置學生以寢室為單位,模擬開設一家公司,要求學生上交書面形式的公司企劃書。上述教學設計,充分運用了案例式、啟發式、提問式、討論式、傳授式、情景式等教學方法,由此可見,教學方法體現在教學設計中,教學設計是基礎,教學方法是教學設計的體現。
(三)教學評價
課程的評價反映了教學實際效果。經濟法課程不僅有豐富的理論性而且極具實踐性。傳統的經濟法課程評價是以堅持“統一試卷,統一評卷”的命題要求,將卷面成績與平時成績按照一定的比例加權合成定量評價,這種評價機制不能反映學生實際解決問題的能力。因此,經濟法課程評價體系應在傳統的評價體系基礎上,加大實踐能力的考查,將評價體系分為“卷面成績+平時成績+實踐成績”。
三、教學改革
(一)存在問題
1.課程自身的復雜性。第一,經濟法課程涉及法學學科的專業知識較多,非法學專業學生的法學理論基礎較薄弱,在理解相關專業知識時有一定的困難。第二,隨著我國市場改革的深入,原有經濟立法與現實的脫節日趨明顯,每年都有新的法律法規出臺,知識更新快、變動大。第三,就經濟法內容而言,內容龐雜,每一章節內容之間聯系不緊密,如何壓縮理論教學、加大實踐教學,突出重點是教學中的一個難點。
2.課程安排不科學。經濟法課程的開設集中在大二第一、第二學期,不僅導致課程銜接的斷裂,而且無法滿足學生考證的需求。根據教育部課程及教學改革的要求,大一新生第一學期開設思想道德與法律基礎公共課,便于學生及早對我國的法律制度有宏觀的了解,學生的法律意識進一步提高,然而時隔一個學期才開設經濟法,無疑會挫傷不少學生學習法律的積極性與興趣。有些學生大一就開始參加各種從業資格考試,這些從業資格考試中許多考試的內容都涉及經濟法,而考證結束才開設經濟法無疑導致學生的抵觸情緒。
3.資源的有限性。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首先,教師資源的有限性。如前所述,大一新生開設的思想道德與法律基礎課程,這門課程是教育部為優化課程將思想道德課程與法律基礎課程兩門課程合并為一門的,目前許多高職院校這門課程由思政課教師講授,受專業限制,教授過程中往往重思想道德而輕法律基礎。其次,教學資源的有限性。經濟法理論知識頗多、案例教學中案情復雜等因素,導致傳統的粉筆加黑板無法滿足經濟法日常教學,更無從談起像模擬法庭這樣的實踐性教學。再次,教材的有限性。目前,經濟法教材種類繁多,但每部教材的體系安排、知識結構不盡相同,難以把不同專業的專業特色與要求一一體現。最后,課時的有限性。經濟法課程開設一學期,每周4課時,課時的有限性與經濟法內容的龐雜不可避免地導致內容的取舍。加之,經濟法教學還要與學生考證相結合,這一矛盾更加突出。
4.評價量化標準難以統一。經濟法教學及考試大綱針對不同專業將經濟法內容分為三個等級:了解、熟悉和掌握。不同的內容對于不同專業的學生要求不同,例如合同法,對市場營銷專業要求掌握,而金融管理專業則是熟悉。因此,在考查學生掌握情況評價教學效果時,針對不同專業很難制定統一評價標準。同時,實踐教學過程中,對不同專業學生的統一評價標準也有待研究。
(二)教學改革設計
1.課程安排設計。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時間上的設計。高職院校大一第一學期開設的思想道德與法律基礎,為學生學習法律奠定了基礎,為了解決時間間隔帶來的弊端,經濟法課程應該設置在大一第二學期,這樣不僅可以保證學習法律內容的連續性,也方便為學生考證服務,一舉兩得。另一是內容上的設計。經濟法內容龐雜,不同的專業對經濟法內容掌握程度不同,因地制宜,根據專業特色整合課程內容,將經濟法教學內容分為基礎模塊、專業模塊和任選模塊。基礎模塊主要包括經濟法的產生、調整對象、基本原則、經濟法法律關系等,這一模塊的內容適用于各個專業;專業模塊就要針對高職不同的專業來進行模塊整合,堅持“兩點論,重點論”的指導原則,根據不同專業學生的知識結構差異性來區分不同的授課對象;任選模塊主要是在一些選修課、知識講座和課外活動中運用,這樣可以進一步加深學生對經濟法甚至其他法律的認識,拓寬了學生的視野,豐富了學生的課余生活。這種模塊教學不僅可滿足不同專業的需求,還可以解決如何選擇經濟法教材的問題。
2.課程模式的設計。課程模式應豐富化、多樣化,具體而言,課程模式應采用必修課、選修課和知識講座相結合的模式,根據高職各專業課程改革與實施方案,對經濟法課程要求不一。必修課屬于專業必需要開設的課程,對于教學內容及質量有較高的要求,可以整合現有師資力量,由教學經驗豐富、具有經濟法教育背景的專業教師承擔授課任務,課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在現有的基礎上適當增加,保證教學內容能夠完成,提高教學效果;選修課則是為了提高學生興趣,擴展知識結構而進行的“學法律、用法律”的教育,重在拓寬學生視野,培養學生興趣,培養學生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課時可以適當減少,教學任務可由一些教學經驗相對不足的年輕教師擔任;知識講座則是進一步熏陶法學不再是空洞和枯燥的,而是現實的、美麗的,學習法律不再是一件苦差事,而是一種高層次的享受,因此每學期可以根據社會熱點問題邀請校外專家舉辦幾次專題講座,豐富學生課余生活。
3.教學手段設計。在傳統的黑板加粉筆的教學手段基礎上,應充分運用現代化的多媒體教學手段,將傳統的黑板板書變為有聲有色,更加形象直觀的電子課件,這樣不僅可以解決傳統教學手段太過枯燥的弊端,還可以節約大量板書書寫的時間,增加每節課的教學內容,提高教學質量和效率。現代化的教學手段在提高教學效率的同時,進一步豐富了教學方法,例如今日說法視頻教學,將真實的案例以視頻形式展現在學生面前,使教學內容更加直觀更加實用。
4.課程評價體系設計。根據期末考試試卷命題要求,針對同一專業的學生,應堅持“統一命題,統一試卷”原則,規范評分標準,做到量化公平;平時成績的量化以學生平時表現為依據,主要看出勤、課堂回答問題、作業完成情況等綜合各方因素具體量化;實踐能力的量化,可以大膽嘗試通過模擬法庭的方式來進行。教師在講授完每一章節的內容后可以選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由學生扮演發生糾紛的雙方、法官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開審理案件,以此考核學生的組織協調能力、邏輯分析能力、法庭辯論的應變能力等綜合能力,由經濟法專任教師和聘請的專任法官具體評價。
作者:楊俊瑞 單位:安徽審計職業學院基礎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