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酒文化論文
酒文化資源的開發以產業的健康發展為直接的價值取向,解構酒文化資源開發利用的問題,需要以白酒產業為重要依托來展開。但是應該看到的是,在以白酒產業為主要依托的白酒文化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尚存在種種亂象(天價酒,塑化劑,公款消費以及種種失靈現象),反映出類似的競爭性產業發展在新階段面臨的新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一方面導致酒文化資源的開發利用陷入矛盾重圍并導致不可持續性;另一方面也表明了酒文化資源的開發利用不可避免的“條件性”。有效地開發利用酒文化資源以推動區域經濟的發展,需要建立這種文化資源開發利用上合理有效的秩序。經驗證明,這種秩序無法在單純市場自發的條件下得到建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管制是一種內在要求[6]。因此,在酒文化資源的開發利用中引入“規制”成為必要。基于這種判斷,在市場交易、管理交易和配額交易的路徑上,建設私人規制和公共規制相結合的規制體系,將為區域經濟發展中酒文化資源的有效開發提供保障。以“規制”思路為導向,將對現實的產業發展和關聯文化資源的有效開發,產生極強實踐指導價值,并具有重大的政策含義。
酒文化資源開發利用的規制路徑
1.規制、路徑與基本原理規制本身是一種制度安排,并通過制度資源在質和量上的供給調整,改變經濟部門主體行為活動的邊界,由此確定其行為開展可遵循的基本框架,并形成影響和改變效率水平和性質的影響力。規制影響力的發揮,依托于特定的規制路徑,以及在相應路徑上及路徑之間形成的作用機制。就規制主體來看,可分為政府和非政府主體兩大類[7]。規制的路徑也存在政府規制和非政府規制。政府規制也即是“公共規制”[8],其以政府職能部門或其授權機構為主體,依靠正式的制度供給來建構行為框架,借以約束和調整客體對象行為,達到干預調控的目的性。非政府規制通常被視為私人規制。這種規制的實施主體是非政府主體,包括法人、自然人及其集合。其規制功能的實現以微觀層面的正式制度供給和非正式制度供給為基礎。規制內在的結構體系,為此處圍繞酒文化資源開發利用規制路徑進行的分析,提供了一個賴以依托的基本框架。
2. 酒文化資源開發利用的規制路徑分析為概括表現酒文化資源開發利用的規制路徑,這里結合圖 1 進行剖析(圖略)。從新制度經濟學的角度來看,主體之間的行為通??梢杂媒灰讈砀爬?。依據交易的不同性質,可以劃分為市場交易、管理交易和配額交易[9]。如果把酒文化資源開發利用本身“行為化”,那么,這種資源開發利用過程本身便是各種路徑下交易的展開?;谶@樣的交易結構劃分,對酒文化資源開發利用的規制路徑得到塑形。在將酒文化資源導入規制路徑的思路上,存在路徑選擇、作用機制、功能載體和目標能結點。具體表現在以下方面:(1)市場交易渠道涉及平等主體之間交易,作用機制體現為市場自身內在的機制形式,比如價格機制、供求機制、風險機制和競爭機制等。在假定市場完全的條件下,其主要的功能載體包括供給部門、消費部門和中立部門。市場自發的條件下,以非正式制度為支撐的“私人規制”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事實上,在我們強調市場有效性的同時,客觀上已經肯定了私人規制的重要性。這種規制的范疇包括針對主體自身的及主體之間相互關系的規范與約束;(2)在管理交易的路徑上,涉及到層級關系與管理控制,其作用機制表現為組織管理職能的建立與實施,并以微觀層次的制度建設與供給為基礎。它的功能載體主要是具有經濟組織形式的企業。因為企業的主體性質,所以,這種借助于企業自身的管理職能得以實現的規制,仍舊屬于私人規制的范疇。與市場交易渠道的私人規制相同,這種規制的內涵中包含了自覺性要求;(3)在配額交易的路徑上,通常存在交易主體地位的不平等。權能優勢方通過成為制度資源的供給方,借助宏觀調控的系列手段,對目標對象進行公共規制,以追求和實現帶有全局性、整體性和長遠性的目標。三條規制路線存在對立統一的關系,反映了宏觀與微觀、強制與自覺、規范與自發等的協調要求。
規制路徑下酒文化資源開發利用的邏輯演繹
1.市場交易路徑下,私人規制中酒文化資源開發利用的實現市場交易路徑的規制具有重要的基礎性地位,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即是對市場資源配置功能的哲學前提的修正,是導致交易主體具備良好道德情操的前提。私人規制的目的是引導供給部門、需求部門進行合理價值取向,并在中立部門正確價值取向的導向與影響力作用下,規范與優化交易主體的行為,促長行為約束的自覺性,實現多元利益的統一。在市場交易路徑下,酒文化資源配置依靠市場自身的內在機制得到實現。在現實的市場條件下,市場的無安全性和有效性條件無法實現,因此其機制對資源配置的有效性也并不充分。因此,酒文化資源在相應市場上依托自身的機制實現資源配置的同時,需要運用私人規制的力量,實現約束和糾偏的影響效果,以保證和促進酒文化資源配置的效率。這種私人規制的實現,借助于非正式制度作用影響下,主體行為符合規范的自律,由此營造利于實現酒文化資源優化配置的有序、開放、競爭和高效的市場環境。
2.管理交易路徑下,私人規制中酒文化資源開發利用的實現在管理交易路徑下,酒文化資源配置將市場機制作為外生性變量,更加強調組織內部及同類組織之間的組織制度資源的建設與實踐。在獲得交易路徑支持的前提下,管理交易路徑實現規制的根本依托,是組織制度的建設與組織職能實施,并由組織內部的科層安排提供保障,并付諸于科學管理。在一定條件下,組織之間建立的外部協調系統,也將為這種路徑下,酒文化資源的有效開發利用提供支持。
3.配額交易路徑下,公共規制中酒文化資源開發利用的實現配額交易路徑下,酒文化資源的開發利用依托正式制度建設,并依托政府主體提供的優勢暴力資源,保障其實現和實施。應該明確的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種公共規制通常具有宏觀調控的性質,并輔之以必要的直接管制。換言之,酒文化資源的開發利用需要政府為主體,實現行業運行所需要的一般性制度資源供給,并保障期權威性和普遍的約束力;但另一方面,它提供的僅僅是一個可供遵循的基本的框架,而不是具體詳實的計劃安排或實施步驟。顯然地,在公共規制形成的制度資源及其框架下,酒文化資源的開發利用仍然要以市場微觀經濟組織作為基本的實踐載體,并在市場交易和管理交易的路徑上得到具體的貫徹和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