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法學論文
作者:蔣莉 單位: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
在我國,高等教育已經大眾化,全國600多所高校均設有法學專業,每年有三、四十萬在校法學本科學生,國家的大學生就業機制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人數愈發龐大的法學專業學生失去了體制的庇護,就業狀況可謂每況愈下,由十年前人人趨之若鶩的就業熱門專業變為連續三年亮起紅燈的就業率最低十大專業之一。為何法學學生就業如此艱難,如何解決法學學生就業難題,已經成為大家關注和研究的熱點。就業指導作為高等教育中的重要環節,肩負著幫助學生實現就業的重任,學生需要怎樣的就業指導,就業指導如何完成自身使命,這不得不引起教育工作者們的高度重視,但在我國現有的研究和實踐中,更多的是從宏觀的角度分析就業難的原因和對策,缺乏立足于就業指導本身的研究和實踐,因此梳理法學專業本科學生就業指導中的難點及尋求解決方法顯得迫切而又必要。
一、我國高校就業指導現狀
國外的就業指導始于一百多年以前,而我國由于長期實行高校畢業生由國家統一分配的計劃分配機制,高校的學生就業工作實質上僅指畢業生就業分配,并沒有包含就業指導的內容,直到2001年結束高校畢業生統分的局面,實行畢業生就業雙向選擇,就業指導才逐漸進入大家的視野成為學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我國的就業指導研究和實踐起步較晚。雖然研究者們研究了大量國外的先進經驗,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并運用于實際,例如學習英國高校設立“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習德國勞動局設立就業信息網等等。現在,國內大部分高校都專設了“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信息網”,舉辦就業技能培訓,進行畢業生就業意向調研等,大學生就業指導工作的內涵越發豐富和深入,方式越發多樣和可行。但是,我國高校的就業指導工作仍然體現出以下不足:
(一)就業指導缺乏長期性。主要集中在畢業年級進行,實在可謂“畢業生指導工作”。而發達國家的就業指導工作始終堅持其長期性與階段性相結合,從學生進校就開始了就業指導,如美國大學生進校就人手一本由美國勞工部統計局編撰的《崗位需求手冊》,成為大學生人手一冊的就業“圣經”,德國的大學設立就業市場學院,專門負責學生專業能力以外的基本素質和職業能力培訓,就業指導工作貫穿在對學生職業生涯和認識規劃之中,以提高學生的生存能力和基本素質為根本目標。企業常年提供大學生實習崗位,負責實習生的培訓和考核。
(二)就業指導缺乏科學體系。更多是簡單地以講座的形式進行面試技巧等求職技能的短期培訓,當然也有部分高校將其列入公共選修課,但授課教師授課形式和內容都相對簡單,以講授為主,缺乏實操和個人輔導,并且內容更新不足,無法滿足學生的需要。
(三)就業指導隊伍建設滯后,缺乏專業性。我國高校的就業指導工作主要由輔導員承擔,雖然有部分高校組織輔導員進行了專業培訓和參加職業指導師的資格考試,但是短期的培訓無法根本解決專業性的問題,多數輔導員對于就業市場分析、學生個性與求職定位分析、就業心理輔導、求職技巧等問題仍處于非專業水平,更多的是靠經驗而非專業知識。
二、法學專業本科學生就業難的原因分析
縱觀近年來國內有關法學專業學生就業問題的研究,大家普遍認為法學專業本科學生就業難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社會體制方面的原因:1.用人機制的改變和制約。隨著公務員招錄制度的發展和變革,準入門檻不斷提高,迄今,大部分國家公務員和地方公務員招考中明確規定報考者必須具有一年或兩年以上的基層工作經驗,大部分司法部門招錄學歷起點為研究生并通過司法考試,因此,法學專業本科學生進入司法系統工作,甚至僅是進入公務員隊伍工作的幾率是越來越低,大部分學生被拒之門外。2.法學招生與就業的嚴重失衡。一方面法學招生的規模不斷擴大,另一方面法學本科學生就業困難,社會需求的增長速度低于學生規模增長速度,供求不平衡,這是法學學生就業難的主要原因。3.社會對于法律人才的重視程度不夠。普通大眾及公司企業只有當遇到法律問題的時候才會想到尋求法律人才的幫助,而沒有意識到法律人才對于公司企業發展和在人們生活發展中的重要性,因此,很多企業不愿專門招收法學專業學生,也極少有人像發達國家的公民一樣雇有私人律師。4.用人單位對法學專業人才的高要求導致本科畢業生就業困難。用人單位對法學專業學生的要求不僅專業知識扎實,更要求精通外語、計算機、經濟學、管理學等方面的知識,甚至有些單位對身高體重等外在條件也明確提出,很多學生達不到單位的要求連參與競爭的資格都沒有。
(二)高校人才培養方面的原因:1.高校的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脫節。社會對法律人才的要求是復合型的,且動手能力強,而許多高校人才培養方案多年未變,模式單一,無法適應社會需求,學生在校所學無法學以致用。重理論輕實踐的情況也普遍存在,法學本身是一門應用型學科,學生缺乏實踐鍛煉導致在求職或工作中屢屢失利。2.高校就業指導工作不給力,具有突擊性、隨意性的特點。我國高校就業指導工作投入不夠,就業指導往往只針對畢業年級學生,對畢業生進行突擊指導,形式也多采用講座等比較隨意的方式,缺乏系統性、專業性。
(三)學生自身的原因:1.學生及家長就業期望值過高。大部分法學專業學生希望自己進入公務員系統工作或從事律師行業,都希望能夠專業對口,甚至出現了很多學生一心只考公務員,考遍全國多省市地區公務員的情況。學生的這種就業期望不僅來源于自身,很多來自于父母。許多父母認為學法學應該獲得一份高薪、體面的工作,因此對孩子的就業期望定位在公務員或律師,并不斷給孩子強調這一定位,要求孩子一定要做到。就業觀念的問題成為了學生就業難的重要原因。2.學生綜合素質有待提高。法律行業是對從業人員要求很高的行業,在發達國家,法學教育一直精英化,在我國法學教育已經大眾化,在招生、培養等環節并沒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和很多專業的學生一樣,學生把大學四年的大半時間給了英語和計算機,而對專業知識、職業素養能力等方面的學習培養欠缺,導致缺乏核心競爭力。
三、法學專業本科學生就業指導難點剖析
筆者對某高校2006屆、2010屆的574名、495名法學本科畢業生進行了就業問卷調查,其中問及學生最需要學校提供怎樣的就業指導,位于前三項的是:了解分析所學專業就業市場情況和就業前景;明確個人特點及職業定位;求職技巧的培訓。其他的還包括心理輔導、職業規劃輔導、及時提供就業信息等。筆者對從事過就業指導工作的18名輔導員進行了調查了解,全體輔導員均認為就業指導工作中最難的三點是:如何轉變學生的就業觀念,如何引導學生自我認識以及自身就業指導專業知識的缺乏。通過上述調查結合對法學專業本科學生就業難原因的分析,我們可以發現法學專業本科學生就業指導主要有以下三大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