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形式邏輯論文
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在北美出現了一批自稱為“非形式邏輯學家”(informallogicians)的哲學家們。他們采用有別于形式邏輯的方法研究論辯如何在自然語言中發生作用。為了有別于“形式邏輯”,稱為“非形式邏輯”(informallogic)。
一、“非形式邏輯”的工作定義
“非形式邏輯”的定義至今仍未獲得學術界的一致認可①。有的學者將其定位為不借助于符號邏輯或數理邏輯的非形式化邏輯(nonformalargument)研究②,有的認為非形式邏輯就是關于“非形式謬誤”(informalfallacies)、批判性思維(criticalthinking)或者“根據”(warrant)的理論③,有的則認為它是一種不同于“形式邏輯”的研究論辯的方法④。我們采用拉爾夫•H•約翰遜(RalphH.Johnson)和J•安東尼•布萊爾(J.An-thonyBlair)1987年提出的定義作為我們的工作定義(workingdefinition),即“‘非形式邏輯’是邏輯⑤的一個分支,其主要任務在于為分析、解釋、評價、批評以及重構在日常生活中發生的論辯提供‘非形式化’的規則、標準、程序等⑥。”這一表述表明“非形式邏輯”具有以下兩個特征:一方面,它致力于闡述如何解釋、評價、批評與重構論辯,為這些活動規定相關的程序、規則、標準等,具有“規范性”(normative)這一特征;另一方面,它反對“先驗論”,將“實踐”(practice)作為構筑理論的“出發點”和“目的地”,主要分析那些在報紙、雜志上刊登的發生在經濟、政治等社會領域的真實論辯。這樣一來,它與以分析“虛構的”(contrived)論辯為主的“形式邏輯”形成鮮明的對照,具有經驗性(empirical)與描述性(descriptive)的特征。
二、非形式邏輯運動在北美的興起
20世紀中葉以前,北美大學校園有三種不同水平的邏輯學教科書。一是專家級(expert-level)的教科書,針對的主要是以邏輯學、數學為專業的學生,其中包括二階演算(secondordercalculi)、集合論(settheo-ry)、遞歸函數論(recursivefunctiontheory)、模型理論(theoryofmodels)等等;二是高級(advanced)邏輯教科書,主要針對哲學系高年級的學生,介紹初級符號或數理邏輯,包括語句邏輯(sententiallogic)與一階謂詞演算(thefirstorderpredicatecalculus)等;三是針對大多數本科生的介紹性的(introductory)邏輯教科書,如Ir-vingCopi的《邏輯學導論》(IntroductiontoLogic,1953)①。對它們而言,邏輯就等同于符號邏輯或者是數理邏輯,專注于構筑“純抽象”與“純推理”的思維科學,并不關心在真實的社會歷史文化條件下發生的那些論辯。
因此,這一邏輯教學對于提高學生在現實生活中的推理、論辯能力幾乎沒有任何意義。進入60年代以后,美國大學校園里到處孕育著反叛情緒,許多大學生持有非常激進的政治立場。他們積極參加反種族隔離的民權運動、反戰運動、反文化運動、女權運動與性解放運動等社會運動,并通過各種各樣的形式表達對美國社會、政治、文化以及教育體制的不滿。具體到邏輯課程設置,他們要求課程應能滿足他們作為公民的需要,不僅有助于他們分析日常生活中發生在政治、經濟等領域的論辯,而且能指導他們在各種社會運動中構筑有利于自己的論辯、批判對方的謬誤(fallacious)論辯,而不是教授那些深奧的(esoteric)、學究式的(scholastic)理論。霍華德•卡哈尼(HowardKahane)在1971年出版的《邏輯與當代修辭:日常生活中推理的運用》一書的序言中明確表述了這一點:“當今的學生要求理論與實踐密切結合(amarriageoftheoryandpractice)。這就是許多學生對邏輯學、謬誤研究,甚至修辭學的入門課程不感興趣的原因。”②
當時的邏輯學教師們也充分意識到自己所教授的邏輯課程③并不能滿足這一需求,他們轉而探索一種新的邏輯教學方法———“非形式邏輯”,來幫助學生分析日常推理與論辯。非形式邏輯運動是一場以滿足學生需求為出發點,由邏輯學教師們發起的“教學改革運動”(pedagogicalrevolution),以20世紀70年代出版的三本教科書為先鋒。作為非形式邏輯的第一代教科書,他們都關注現實生活中的真實論辯,盡力擺脫對形式邏輯的依賴。(1)1971年,霍華德•卡哈尼(HowardKahane)出版的《邏輯與當代修辭:日常生活中推理的運用》(LogicandContemporaryRhetoric:TheUsesofReasoninEverydayLife)。卡哈尼轉換邏輯教學的關注點,將謬誤理論④作為自己邏輯教學的核心。他不以“演繹有效性”(de-ductivevalidity)作為批判論辯的標準,而將傳統邏輯中有關謬誤的研究作為自己進行論辯批評(argumentcriticism)的主要工具。此外,為了展示邏輯與日常生活的相關性,他從報紙、雜志上選取政治、經濟等領域發生的各種問題與爭議來闡釋自己的理論,而不是選用那些虛構的論辯事例。盡管他沒有使用“非形式邏輯”這一術語,但是他的這一教科書為非形式邏輯運動開辟了道路。(2)1973年,斯蒂芬•托馬斯(StephenThomas)出版的《自然語言中的實用推理》(PracticalReasoninginNaturalLanguage)。在這本書中,托馬斯提出了一種不同于比爾茲利(Beardsley)與卡哈尼的研究論辯評價(argumentevaluation)的方法。他不依賴傳統邏輯中的邏輯式,提出了一套用于分析論辯內部結構的術語,這也是他對非形式邏輯的最主要貢獻之一。其次,他認為如果前提的“真”能夠確保結論為“真”或者使結論看起來像是“真”,那么推理就是“有效的”。此外,他首次在非形式邏輯的教科書中提出“寬容原則”(thePrincipleofCharity),把語用因素納入到論辯分析(argumentinterpretation)之中。(3)1976年,邁克爾•斯克里芬(MichaelScriven)出版的《推理》(Reasoning)。
為了替代形式邏輯中運用符號化分析論辯的方法,他提出了一個包含七步驟的論辯分析方法(a7-stepmethodofargumentanalysis):闡明論辯及其構成成分的含義;確認論辯的結論,不論其是否明確表述;描述論辯的結構;明確表達未表述的前提;批評前提和推理過程;介紹其他相關的論辯成分;根據前面六個步驟全面評價論辯。他還詳細論述了論辯分析中的道德規范,賦予“寬容原則”新的含義,即在分析論辯時,我們應盡最大可能從好的方面解釋論辯,而不是從差的方面進行解讀,反對使用諸如“惡意中傷”(takingcheapshots)、“吹毛求疵”(nitpicking)、“樹稻草人”(settingupastrawman)等論辯技巧①。這一時期可以看成是非形式邏輯運動的伊始階段,主要是由美國、加拿大大學哲學系的邏輯學教師們發起的。在他們的教學實踐中,學生對形式邏輯教科書不滿,因而,他們提出“非形式邏輯”旨在將他們所教授的邏輯改造成一門不依賴“形式邏輯”的形式化與符號化分析、評價日常生活中發生的真實論辯的課程。這些教科書更應該被看成是關于論辯分析與評價的“手冊”(handbooks),而不是關于非形式邏輯的理論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