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音樂教改論文
本文作者:劉英潔 曹婷婷 單位:武漢理工大學藝術與設計學院
早在先秦時期,孔子就提出“移風易俗,莫善與樂”。但由于我國音樂教育理論研究不深,一些音樂教育工作者往往把音樂欣賞課中的德育滲透等同于向學生說明解釋音樂作品的道德內容,使得音樂鑒賞課成為道德說教課。這種越俎代庖的內容解說式教學背離了音樂藝術非語義性的特點,容易使學生對音樂課產生反感,這不但不能達到德育滲透的目的,也遠離了對學生進行審美教育的初衷。
一、音樂美可以作用于人的情感,豐富人的感性,促進人內心的和諧而造就有道德的人
18世紀德國著名美學家席勒認為,審美教育可以克服現實生活中的人性分裂,恢復人的感性與理性的統一而造就完整人性。人如果缺乏感性只有理性就會成為一個缺乏情感的人,一個缺乏情感的人在道德上往往是不健全的。有研究表明,有些不道德的行為如暴力等大都來自于人們內心的混亂,而這種內心混亂正是感性與理性失調、分裂造成的。美國音樂教育家貝內特•雷默認為音樂教育是感覺教育,他說:“藝術教育的主要作用就是幫助人們達到包含在事物的藝術品質的感覺體驗。因此,可以把藝術教育視為感覺教育。”欣賞者在欣賞藝術作品時感受到了通過藝術作品表達出的藝術家的感覺,同時也產生了他們自己對音樂作品的理解感受——他們的感覺。藝術欣賞過程可以說是一種感覺交流的感性體驗過程。音樂作為重要的藝術類別,也是“非語言的交流手段之一,通過‘音’來進行自我表現,通過音樂的表現來達到‘心’(感情或情感)的互相交流”。[1]在這種交流過程中人們豐富了感覺,陶冶了情感。在音樂鑒賞課中,學生在音樂體驗的同時獲得了情感體驗,感性得到了豐富,人類善良、溫柔的本性,對大自然、對一切生靈所懷的愛心在音樂中得到強化。[2]音樂正是以這種“普遍性的人類情感的溝通涵化了道德的善和人類的同情,使受教者的感性在藝術體驗中得到訓練,能夠設身處地、由己及人地去同情,從把他人的歡樂當作自己的歡樂,把他人的痛苦當作自己的痛苦發展為幫助他人的責任感”[3]。同時,在音樂教育的影響下,學生“對美的強烈感受能力、敏銳準確的判斷能力會沉淀在心理結構上,形成以審美的態度與眼光來對待客體的心理定勢與直覺能力”[4]。這種影響是“潤物細無聲”的,在音樂美的陶冶下,學生理解了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不知不覺在現實生活中向往美的事物而抵制丑惡的行為,并且不斷調整自己的行為使其符合美的標準,從而自覺地遠離不道德行為。人類的所有能力都是通過訓練逐步發展而來的,感性素質也不例外,它是通過藝術美的體驗而逐漸獲得的。因此,要實現音樂教育的德育滲透,音樂教育就應該成為豐富學生感性的音樂教育。由于音樂的體驗和領悟只可意會,不可言傳,而且因人而異,“言傳身教”的音樂內容解說式教學讓學生被動地接受音樂教師音樂體驗的感覺,剝奪了他們音樂體驗的主動性,這種教學方式使他們的感性難以得到豐富。因此,音樂教師在音樂鑒賞教學中應避免解說,而應提供一切機會讓學生充分體驗音樂,讓他們在音樂美的體驗中自由發揮想象,豐富感性,潛移默化地提升道德,這是音樂鑒賞教學德育滲透的正確途徑。
二、讓學生在音樂的形式與內容中感受音樂美,在審美體驗中潛移默化提升道德素質
是否具有審美能力是人們在欣賞音樂時能否獲得音樂美體驗的前提。因此,音樂教育要實現德育滲透,就必須培養學生的審美能力——對音樂美的感受力。音樂美是音樂的形式美和內容美的高度統一。音樂形式本身就包含著情感等內容,英國美學家庫克認為:“大三度表示愉快、增四度表示窮兇極惡、上行的大調表示一種奔放積極自信[5]”Gabrielsson和Eriklindstrom在他們的著作《音樂與情感》中也談到音樂要素在情感表現方面的作用:“響亮的響度表示激動、高興、憤怒輕柔的響度表示憂郁、優雅快的速度表示興奮、狂喜慢速表示寧靜、感傷、高貴、莊嚴等。”美國符號論美學家蘇珊•朗格也認為,藝術是人類的情感符號,音樂是對情感的調性模擬。可見,音樂與情感的聯系正是通過音樂基本要素所構成的音樂形式外顯出來的。美國音樂教育家戈登曾經說:“音樂學科是通過提供音樂本身所固有的特質,而帶來人生充實感的審美體驗——音樂體驗,來實現所承擔的人格形成方面的作用而音樂要素是構成音樂固有特質的基本元素。”因此,音樂教師在音樂教學中應讓學生對音樂要素有基本把握,這是音樂鑒賞教學中讓學生獲得音樂美的體驗、提升道德水平的基礎。欣賞者從音樂形式美中獲得的情感體驗是整個音樂審美過程的基礎,而且音樂的美不僅表現在形式的美妙組合與變化之中,還同時表現在“審美主體賦予音樂并從音樂中體驗到的精神內涵”[6]。這種精神內涵就是音樂的內容,因此,音樂教育要實現潛移默化的道德陶冶,還需要讓學生對音樂作品的精神內涵有深層次把握。筆者認為,音樂教師要幫助學生從音樂中體驗到精神內涵,最好的辦法就是利用多媒體給學生播放與鑒賞音樂有關的古代或外國歷史等方面的人文知識,創造讓他們了解音樂作品時代歷史背景、作曲家的生活經歷等獲得經驗的機會。這樣,學生在鑒賞時就更容易理解民族傳統音樂、外國音樂,從而感受到藝術美,在音樂美的體驗中自覺自愿地受到教育,從而達到陶冶情操的目的。
總之,我們要以美促德,讓學生的感性思維在音樂美的體驗中得到豐富,讓他們的感性和理性得到健全統一,人格得以完善。這樣,才能培養出有道德的學生,從而達到通過音樂教育人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