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城市生態論文
風險社會、全球生態危機的整合表達,就是全球范圍內的自然環境生態和社會環境生境的日趨死境化;而突破其死境化態勢的努力方向,就是探索社會轉型發展,重建生境化生態文明,其現實路徑是構建低碳社會。低碳社會是以排放低碳氣體、改變溫室氣候為動力,以探索新能源方式和技術方式為基本手段,以創建新型生產方式和消費方式為兩翼途徑,以實現“人與天調”的新生活方式和美學方式為最終目的的生境化生態文明社會形態。因而,探索低碳社會,不僅要解決低碳排放、低碳經濟、低碳技術的問題,而且要探索可持續生存式發展的實踐道路。圍繞此,低碳社會的倫理行動藍圖,將從如下六個方面得到清晰的呈現。
一、重建價值:倫理行動的首要前提
人的生存行動有兩種,即認知與踐行。客觀論之,認知是踐行的前提。因而,創建低碳社會的首要任務是改變認知,重建價值導向和行動原則。
(一)重建認知模式
客觀地看,大工業化的高碳社會,是自然與人兩分的社會;而低碳社會卻是自然與人合一的社會。因而,低碳社會必須從根本上改變這種兩分認知模式,重建自然與人合一的認知模式。重建自然與人合一的認知模式,首先需要重建一種存在觀:人是世界性的存在者。[1](PP111-122)這種整體存在觀構成了重建自然與人合一的認知基石和認知前提,因為每個人無時無刻不存在于世界之中,并以世界存在者的姿態而存在著。人與地球上的生物之間,有其內在血緣關聯性;而土壤、陽光、空氣、水,此四者卻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它是任何生命存在物都不可缺少的。進一步看,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動物、植物、微生物,都具求生、入群的本性;并且地球上的動物、植物、微生物之間命運地構成了一條生存的食物鏈條。很難想象,我們能夠拋開動物世界、植物世界和微生物世界而獨自存在。所以,在這個地球上,人類與其他生命之間構成一種互為體用的存在關系。低碳社會所要展示給當代人類的,就是這樣一種世界性存在的體用關系,人們追求低碳排放、開發低碳能源、探索低碳技術,實際上是大自然在教育人類,必須接受這種世界性存在之體用關系的約束與引導。“人乃萬物的尺度”———古希臘這一認知信念發展到18世紀,被康德做了最后的定格:人為自己立法,同時人也為自然立法。康德的這一思想,構成了工業文明認知大廈的基石和工業社會的根本生存法則,導致了人類對自然世界的效用觀念,并為人類征服、改造、掠奪自然提供了最終依據和合法性理由,從而推動工業文明迅速走完了它的歷程。低碳社會是工業文明走到盡頭的標志,也是生境化生態文明得以開啟的標志。低碳社會所應該遵循的根本生存法則,即是“自然為人立法,人為自然護法。”[2](P273)通俗地講,自然世界的法則從自然出,生命世界的法則從生命出,人作為自然的存在者,其生存法則同樣源于自然和生命世界。比如日月之行、盈縮之期,萬物消長、生死循環,乃自然法則,而非人意可轉,亦非人力可為。人作為生命世界之一員,只能遵循其法則而謀求生生之道。比如,人類發明一切的智慧,并非人力所獨自創造,而是源于對自然智慧、宇宙智慧、生命智慧的發現、體認和個性化運用而已。試想想人類過去曾經使用過和現在正在使用的一切技術,哪一種不能在自然宇宙和生命世界中找到它的原型。舟楫、輪船、潛水艇、魚雷,飛機、火箭、人造衛星、宇宙飛船,馬車、汽車、火車,各種建筑,現代通訊,以及各種生產技術、生活技術等等,無不遵循自然原理而得來。所以,“人為自然護法”所講的根本一點,就是人的生存和生活必須遵循自然的法則而為,不能反其道而行之。比如“讓高山低頭,叫河水讓路”,在某種特定的境遇下可以適當而為。如果推平所有的山嶺,在一切江河上都修建大壩、電站,這就違反了自然法則,自然生態平衡就會遭到嚴重破壞,最后結果只能是地球失律,我們賴以存在的地球環境就會淪為死境。低碳社會就是要使瀕臨于死境的地球環境,重新恢復其生境活力。
(二)重建價值導向
低碳社會所要解決的根本問題是地球的生境問題。要解決地球的生境問題,不僅要重建自然與人合一的認知模式,重建世界性存在的存在觀和“自然為人立法、人為自然護法”的生存法則,還需要重建自然、生命、人、社會共生互生的生境主義價值導向。因為世界原本就是整體的,并且世界中的事物原本就是相互生成的。比如陽光、空氣、水,是世界上缺一不可的三大資源,否則,地球上的生命就不能存活。不僅如此,陽光、空氣、水,此三者是以共生互生方式展開其存在的:水要成為水,必以其自身的流動循環為保證,以太陽熱能為動力,并以空氣的溫度和濕度變化為調節手段。水向上流動,是太陽熱能對地球的強烈輻射而形成地面水的蒸發,產生太空中云霧狀水氣;太空中云霧狀水氣聚集達到平衡的臨界點,形成對太陽熱能的沖淡作用,溫度降低,彌漫的水氣以塵埃為凝結核,形成水滴降落地面而匯流成水;水向下運動,就是降雨。水的蒸發與降落之間是一個循環周期,水的不斷蒸發與降落,就是其周而復始循環的展開。水不斷蒸發與降落的臨界點,就是太空所聚集的水氣與地面上的水之間達到動態平衡,超過了這個動態平衡的臨界點,水氣就會較長時期的蒸發而產生地面的干旱情況;反之,就會產生較長時期的或過量的降雨而形成地面的洪澇水災。所以,陽光、空氣、水三者的互生運動,又構成了地球其他生命實體自生和互生的動力條件。同樣,宇宙、星系、自然、大地、生物世界的所有生命和一切事物之間,也是互生的,并因其互生而獲得共生,更因其互生與共生的協調而自在與互在。
(三)重建行動原則
自然、生命、人、社會共生互生的價值導向要達向對實踐行動的指導,必須落實為兩個具體的行動原則:一是“行動時想到全球”原則;二是“負責任地生活”原則。行動時想到全球,就是行動時想到地球,想到地球上的生命,想到世界整體,想到他人。因為我們的行動,比如丟棄一袋垃圾,買一件電器,開車兜一次風,等等,都涉及到污染的產生、碳的排放。地球環境的生境化或死境化,最終由所排放出來的污染和碳量多少來決定;而所排放出來的污染和碳量的多少,最終取決于一個又一個人的一次又一次生存行為結果的層層累積。行動時想到全球原則要求我們要改變過去那種靜止、孤立、兩分的態度,重新構建一種全球式的思維視野和認知方式,凡事、凡行動要有整體的態度、生態的眼光和運用聯系的方式。行動時想到全球原則還要求我們必須拋棄實利主義,不要凡事只追逐眼前利益、自我利益,應該有長遠的和整體的利益考慮。認知始終是行動的指南,行動時想到全球的真正落實,就是負責任地生活。要學會負責任地生活,首先是學會思考,學會判斷和評價,學會選擇與堅守;其次是學會從自己開始,做到配享一分權利就自覺擔當一分責任;其三是學會從自己做起:思考要有全球視野,擔當責任卻必須從細節入手,從小事做起,從日常生活訓練。“全球性思考延伸到一個人做的一切事情和一個人消費的一切。”[3](P56)就是負責任地行動。負責任地行動的根本原則是:“以所有其他人均能照此生活的方式生活”[3](P61)比如,我不想生活在污染之中,其他所有人都不想生活在污染之中,我的生活行為應該盡可能做到少污染、零污染或少排放、零排放碳化物質,我的這種負責任的行為,應該成為其他所有人能照此做的行為。或者,一旦有人在生活中做到了低污染、零污染或低排放、零排放,那我也應該照此方式而生活,其他所有人也應該照此生活方式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