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經濟發展中非政府組織的作用
“三農”問題一直以來是我國經濟發展的根本問題。面對農村經濟發展的困境,農村非政府組織的作用正在顯現,它所具有的功能是政府與市場所不能替代的。非政府組織在促進農民增收,代表農民利益,為農民爭取平等的國民待遇等方面正在發揮著積極的作用。非政府組織所從事的活動中,很多都牽扯到社會的發展,也就意味非政府組織在促進國民經濟發展上具有獨特的作用。
1.非政府組織
1.1非政府組織的定義
自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非政府組織(NGO)出現在人們視野的頻率越來越大,人們在公共管理領域人們把非政府組織看成一種新興組織,同時其也確實扮演著重要的角色[3]。
1.2非政府組織的由來
就非政府組織一詞來講,首先出現在二戰末期在舊金山簽署的聯合國憲章第71款中。聯合國經社理事會在1952年對非政府組織的定義是“凡不是根據政府間協議建立的國際組織都可被看作非政府組織”。16年后,聯合國經社理事會一項旨在劃分非政府組織范疇的決議(1296號)被通過,自此以后非政府組織在聯合國中獲得咨詢的地位。從那以后,在聯合國體系的運作中人們越來越多的提起非政府組織的活動。
2.國內非政府組織發展的情況
經過改革開放,國內非政府組織在政治穩定,經濟快速發展的背景下獲得了空前的發展。政府和市場的失靈、不足和缺失都可以用非政府組織來彌補。如今,國內非政府組織進入發展的黃金時期。國內不僅大量出現非政府組織,另一方面國外的非政府組織也逐漸引入國內,二者相互彌補,相互促進。和政府和企業相比,非政府組織具有較強的公益性、資源性和組織性[1]。隨著人類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僅靠政府和企業無法解決的問題大量涌現,所以非政府組織應運而生,它是時代的產物。
3.非政府組織在農村中發揮的作用
農村的建設和發展以及人們美好生活的建立不能離開政府的支持與幫助,但是僅憑政府和農業企業的支撐也不能使農村得到良好的發展,因此還需要一些適當的民間組織的輔助。當前國內在如火如荼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在農村事業發展的過程中,非政府組織在其中扮演著重要的作用。
3.1農村非政府組織在政府和農民之間架通溝通、合作的橋梁
一旦有組織可以代表農民的利益,反應其需求就等于在政府和農民間架設溝通的橋梁,不僅有利于政府活動的開展,可以讓社會利益和農民利益相互協調。要想讓農民的利益受到保護,僅僅讓政府組織發揮作用還遠遠不夠,特別是當政府利益和農民利益發生矛盾的時候,處于弱勢地位的農民很難維權。在這樣的情況下,就需要借助非政府組織的作用,非政府組織對各方利益相互協調,監管政府工作的執行,讓農民有講真話、表達意愿的權力,對農民的切身利益有效的保護。
3.2農村非政府組織有助于實現新農村建設主體多元化
在當今社會,要想組織起社會上有眾多利益需求的群體,僅靠一種組織形式很難達到,也很難正確的處理、管理并控制牽扯各方各面的社會事務。在農村,各類非政府組織不斷興起,可以讓農村社會中單一的自治組織被打破,分門別類的處理諸如經濟發展、社會治理等不同性質的事物。這些是助力新農村建設的必要保障。
3.3農村非政府組織有助于培育符合新農村建設需要的新型農民
2006年農業部農民科技教育培訓中心用6個月的時間,在全國范圍內對農民接受教育的基本情況進行了大規模的調研活動。研究調查結果可以發現:①國內農民處于小學及其以下文化水平的約有三分之一,農民平均接受7.8年的文化教育,教育區域差異尤為明顯;②農民在沒有較高的種養水平和技術,相當一部分農民對必須的基礎知識相當缺乏,實現農業和市場接軌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任務之一。但是,農村較低的文化水平、有限的技能水平,連必備的生產知識和種養技能都無法科學的掌握又怎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把握市場信息,生產出的農產品更難以滿足消費者的需求。根植農村的非政府組織可以進行一系列的技術培訓、掃盲活動等,可以有效的轉變知識技能低下的局面,在智力上滿足新農村建設的需求[5]。
3.4農村非政府組織增強我國農村經濟市場競爭力
改革開放后,國內對土地實行聯產責任制,農村的社會、經濟發展速度不斷加快。然而,在如今的經濟環境中,小農經濟的缺點被不斷暴露,例如資金的匱乏,信息技術的不完善等[4]。而這時農村的非政府組織可以把分散的農民整合在一起,擴大力量,以整體參與到市場中,可以有效的提升農民的市場競爭力。在資金、技術、信息上農村非政府組織為農民提供保障,使得農民的生產更有導向性,提高了農民生活生產的積極性,保證了生產的持續性長久性,從而增加了農民的收入。
3.5農村非政府組織有助于構建安定和諧的村莊新秩序
當前,我國處于社會轉型的關節階段,這也就意味著政治、經濟等相關制度在發生轉變[2]。在農村生活、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農村非政府組織的身影,更熟悉農民的需求,可以及時的收集社會的變化,對形成和諧的農村社會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其一,在農村社會中,農村非政府組織的發展、成熟會讓輿論壓力變得更強大,讓人們的心理、舉止等和道德規范、法規法律相符合。其二,國內農村非政府組織在各項法律法規中都有明確的規定,其開展的活動必須符合國家的各項法規。農民是農村法律法規的組成人員,其開展活動的依法性必然帶動農民遵守法律法規;不僅如此,他們合法的開展活動對組織外的群眾樹立模范。其三,在各個方面非政府組織和政府部門之間全面合作,政府在制定政策的時候有非政府組織提供參考并反饋意見,同時也可以讓組織內的農民及時的了解國家的方針、政策,為農村社會的平穩發展奠定基礎。
4.發展中國農村非政府組織的建議
4.1加強與政府合作,共同協調發展
國內影響農村非政府組織發展的外部環境是基層政府組織,要是二者可以通力合作,可以極大的促進農村非政府組織的發展。加強基層政府組織與我國農村非政府組織的合作關系應該建立長效合作機制,不能只立足當前的合作項目,要將目標放遠用前瞻性的眼光看到未來的合作項目,不斷積累和總結經驗、教訓,讓二者的合作達到共贏的局面。其次二者之間要想溝通的更為順暢,必須讓建立的信息流通體系工作的更為順暢。最后要建立合理的權責制度,在具有一直的目標下,二者通力合作,協商合作的各項事宜,這樣才能使合作更加穩定長久。
4.2加強非政府組織的內部建設
就非政府組織來講,應該吸引社會群體的廣泛參與,對社會發展過程中社會精英發揮的作用要給予重視,特別是農村知識相對來講比較匱乏,對有知識的人更為需要,這其中也顯示著公平和正義[6]。從事這項工作的人,僅僅有愛心和責任感是不夠的,還需要經濟安全、社會地位和職業聲譽。此外,非政府組織對信息和經驗的積累要格外重視,對組織的發展目標要科學的制定,對有限的資源合理的利用,不斷提升資源的利用效率、創新能力等。對發展的重點非政府組織要合理的把握,在公益事業中要區分重點,強化自身建設。唯有讓內部機制更加健全、科學、合理,在公益事業中非政府組織才能發揮更大的作用。
4.3規范法律法規,使農村非政府組織程序化、法制化
建設和發展農村非政府組織,需要政府積極主動地促進。缺少了國家政策的支持和法律的規范,國內農村非政府組織很難健康、順利的發展。所以,要想讓國內農村非政府組織的發展被有效的促進,應該有對應的法律支持,并能讓其隨意設立和發展。當前,國內在大力倡導法治社會,而市場經濟對法治建設具有較強的依賴性,政府進行宏觀調控的手段是法律法規。當前,國內在農村非政府組織上的立法具有較強的滯后性,目前存在的各種農村非政府組織的法律地位有待明確,通過法律法規的制定,形成一定的制度對其的發展和作用的提升進行引導。
4.4加強非政府組織之間的聯系
就國家非政府組織的發展歷程來講,較大的全國性非政府組織在其中扮演著重要的引導和樞紐角色[7]。非政府組織應在努力探索自我發展和完善的道路的同時,對外部的聯系要進一步強化,不僅要和政府組織進一步加強聯系,在企業間和非政府組織建也要加強聯系和合作,也要以國外的非政府組織為參考,積極的合作以吸收發展的經驗。對政府組織來講,當前國際的大環境是需要大型的組織發揮作用,強化國際化的力度和進程,把國內發展的熱點問題向國外的政府、組織有效的提供,以便尋求資金和良好的發展環境。就國內的大環境來看,國內大型的非政府組織和規模較小的、性質類似的非政府組織強化交流,在全國范圍內形成大型的交流網絡,有效的指導其發展和進步,讓每一個非政府組織都可以健康的發展,讓其在社會建設和發展過程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國內和諧社會、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在如火如荼的進行,對社會所需的各類公共產品來講,政府和市場很難單方面的提供,同時,國內在不斷致力于高效政府的建設,對政府的要求也從全能改為高效。但是,即使再高效的政府也很難估計社會的每個角落,非政府組織恰巧彌補了這一缺陷,更重要的是在提供發展新思路上非政府組織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以其獨特的形式彌補政府部門在公共產品提供中的不足。在農村建設過程中政府組織不能或者涉及不到的地方可以由非政府組織代為管理,這可以有效的促進農村的各項建設工作。我們有理由相信,成熟的非政府組織一定可以有效的發揮其獨特的社會和經濟功能,密切的配合政府和市場,三者相互促進、相互影響,在國內農村經濟、文化、政治的全面建設中發揮重要的推動作用。最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也會在強有力的組織保障中有效的建立。
作者:陳利芬 單位:河南工業大學經濟貿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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