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策劃書
為規范鄉村旅游服務,優化鄉村旅游市場環境,進一步提升全區鄉村旅游品質,根據《關于進一步優化鄉村旅游市場環境 開展鄉村旅游品質提升活動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活動目標
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分工負責、綜合提升”的方針,堅持發展與規范、治標與治本、專項整改與綜合提升相結合,通過行業標準的宣傳貫徹、規范管理和人員培訓等方式,進一步強化安全意識、質量意識,全面推進我區鄉村旅游品質有效提升。
二、主要任務
㈠進一步完善旅游交通配套設施
加大鄉村旅游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制定有效措施,重點優先解決交通干道、重點旅游景區到鄉村旅游點的道路交通建設,特別加強新興旅游點道路基礎建設、路面管控和交通管理,科學調度、合理安排,確保交通舒暢。推進旅游村鎮街道硬化、綠化和亮化工作,指導鄉村旅游點標牌、標識規范設置,完善、規范各主干線、支線公路路口醒目導向標志。
㈡進一步完善旅游接待功能設施
⒈經營手續:各星級農家樂、鄉村酒店和農家樂經營戶應辦齊相關證照,禁止無證無照對外營業。
⒉住宿設施:客房內配套設施與用具配備齊全,住宿床位與接待游客數量相適應,裝修良好,照明充足,床位數充足,配有相應的衛生設備,備齊備足客用品,客用品實行一客一換。
⒊餐飲設施:餐飲設施與整體環境相協調。餐飲服務設施規模與接待游客數量相適應,滿足游客要求。餐飲場所符合的規定。設施設備完好,提供當地特色菜肴。
⒋衛生設施:公共廁所布局合理,數量能滿足需要,標識醒目美觀且有防滑設施,建筑造型生態化。所有廁所具備水沖、盥洗、通風設備,并保持完好,設備與衛生符合的要求。垃圾清掃及時,日產日清。有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和衛生消毒設施和制度。
⒌旅游購物:購物場所布局合理,建筑造型、色彩、材質有特色,與環境協調。購物攤點證照齊全,管理有序,無圍追兜售、強買強賣現象。旅游商品有地方特色,且有數量充足的自產農副產品。
㈢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健全安全制度,明確崗位職責,開展安全檢查,建立有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監督和及時匯報制度。消防、防盜、救護等各項安全設備安全可靠,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查,嚴禁使用有安全隱患的安全設施、設備。危險地段警示標志醒目,防護設施齊備、有效。
㈣進一步強化鄉村旅游培訓制度
全面推廣《旅游專業村標準》、《農家樂(鄉村酒店)服務質量標準》和《市鄉村旅游服務規范》,舉辦鄉村旅游專業培訓班,加強對鄉村旅游從業人員的系列服務標準規范培訓,提高鄉村旅游經營管理和接待服務水平。
三、時間步驟
活動時間為年4月10日—9月10日,具體步驟安排如下:
㈠調查摸底(完成時限:4月30日前)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對星級農家樂、鄉村酒店和農家樂經營戶的基本情況及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排污許可證、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備案登記證等持證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㈡重點整治(完成時限:7月31日前)
對星級農家樂、鄉村酒店和農家樂經營戶開展聯合大檢查活動。對無證照經營但符合證照辦理條件的經營戶,主管部門應責令限期辦理,拒不辦理的應禁止營業;對不符合證照辦理條件的無證照經營戶,應禁止營業;對環境保護和食品衛生不達標、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等問題的經營戶,要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要嚴肅處理。依據《安徽省農家樂等級劃分與評定標準》,對星級農家樂開展復核評定工作,對不達標的星級農家樂,應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達標的,將實行降星或摘牌。(責任單位:區旅游、衛生、藥監、工商、稅務、環保、消防、公安等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㈢完善提升(完成時限:8月31日前)
在第二階段重點整治的基礎上,各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檔案資料,確定重點監督對象,加強跟蹤督查和服務,確保星級農家樂、鄉村酒店辦齊相關證照,杜絕無證無照對外營業。同時,各主管部門要繼續加強相關行業標準的宣傳和培訓,幫助經營戶不斷提高安全意識、質量意識和服務意識。(責任單位:區旅游、衛生、藥監、工商、稅務、環保、消防、公安等主管部門)
四、工作要求
㈠各地、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活動,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并且要明確責任人,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㈡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超前謀劃,加強檢查和督查,加大培訓力度,確保專項整改行動取得實效。
㈢各鄉鎮要深入貫徹落實市“100個亮點”建設決策部署,積極開展鄉村旅游品質提升活動,打造鄉村旅游亮點、賣點,切實推進全區鄉村旅游在規范服務、環境優化和旅游安全上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