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策劃書
為全面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大農貿市場創建工作力度,鞏固創建成果工作會議的有關精神,根據《市農貿市場管理辦法(試行)》和《市農貿市場管理辦法(試行)實施細則》有關要求,為切實規范和提高區各農貿市場管理水平,有效解決農貿市場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確保農貿市場環境衛生、經營秩序、食品安全等工作得到長期有效管理,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為民辦實事的服務宗旨,把農貿市場建設和管理作為政府民心工程,以建立“市場負責、屬地管理、部門協力、分類指導、各司其職、依法管理”的市場長效管理機制為核心,以衛生文明誠信市場和經營戶創建為抓手,堅持“屬地管理與部門監管同步、日常管理與綜合治理并重”的工作原則,實現市場經營秩序、食品安全、購物環境、文明程度的全面提升。
二、組織領導
轄區現有正常啟用的城區農貿市場16個,均為升級改造完成后的農貿市場。各類經營戶2000余戶,市場交易情況總體良好,在滿足轄區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活躍商貿流通、發展地方經濟、解決社會就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通過各部門及社區的有效管理,目前農貿市場管理已逐步走上正軌。但由于區農貿市場大多由原馬路市場轉變而來,管理體量較大,管理關系復雜,歷史上存在長期脫管、多頭管理等問題,市場管理方和經營戶主動配合監管的意識不強,導致目前仍然存在少數經營戶在市場內外占道經營、市場管理力度不夠、市場環境衛生持續效果差、亮證亮照相關規定不落實等問題。為進一步加大創建力度,鞏固創建成果,特成立區農貿市場管理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研究落實全區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和工作階段計劃,統籌協調涉及農貿市場管理的相關工作,解決農貿市場建設管理過程中遇到的有關問題,明確和部署下一階段全區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工作的目標與任務。區農貿市場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一)區農貿市場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農貿市場管理辦公室在區商務局,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從區發改、城管、衛監、工商等相關單位抽調組成。
農貿市場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協調、監督、督促各部門、各社區服務中心對農貿市場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促進農貿市場正常規范運行,并負責農貿市場管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為加大整治力度,成立農貿市場突擊清理整治工作小組,主要負責維護各農貿市場內外經營秩序規范,突擊清理整治占道經營現象和租賃門面經營農副產品現象,避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各類治安案件和群體性事件。
成員:區城管局、衛監局、工商局及黔江、清浦、瑞華、興隆、黃河、平橋、三江、金竹社區服務中心分管農貿市場的負責人。
三、治理重點
(一)不符合創建工作相關指標的部分;
(二)市場主體及經營戶證照管理;
(三)市場內及其周邊經營秩序;
(四)市場內環境衛生;
(五)市場文明經營及信用建設;
(六)食品安全;
(七)明碼標價;
(八)計量規范;
(九)設施齊全。
四、責任分工
農貿市場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分工合作的原則,各社區服務中心是轄區內農貿市場的管理責任單位,負責轄區內農貿市場管理的組織實施和落實,并應當保障農貿市場監督管理的工作經費。區商務、物價、公安、住建、環保、城管、工商、農水、衛監、規劃、質監、消防等部門和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做好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一)社區職責:
各社區服務中心是轄區內農貿市場的管理責任單位,負責轄區內農貿市場管理的組織實施和落實。各社區服務中心所轄農貿市場情況如下(共16個農貿市場):
(二)部門職責:
商務局是農貿市場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依法制定行業規范,制定區級資金補助預算方案,擬訂農貿市場建設和升級改造的年度計劃,并指導和督促實施;推進行業組織建設、開展行業交流和指導行業自律。
工商局是農貿市場日常監督管理的主管部門,具體履行下列職責。
1、宣傳貫徹有關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2、指導市場開辦者制定市場經營秩序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3、審查確認經營者的主體資格,并對其交易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4、依法查處交易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維護交易秩序;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物價局負責加強對農貿市場明碼標價和不正當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并依法查處有關違法行為。
公安分局負責依法加強對農貿市場的治安管理,并督促市場開辦者建立安全保衛機構,落實安全保衛措施。
財政局負責據實核撥領導小組工作經費及農貿市場管理過程中產生的其它費用。
住建局負責按照農貿市場專項規劃,指導農貿市場設施建設,對農貿市場建設質量實施監督管理。
環保局負責督促農貿市場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及建設項目污染治理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三同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