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前中小學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中小學法制教育的宣傳落實工作不到位
中小學法制教育落實工作不到位,在政策實施過程中缺乏相應的課程設置、師資力量和教材方面的規范。在課程設置中,中小學法制教育尚未作為基礎課程列入中小學課程標準。在當前中小學課程標準(2003年之前稱教學大綱)當中,法制教育只是作為德育的一部分。中小學十二個年級,只有初中二年級思想政治課設有法制教育的內容,其他年級基本未涉及相關知識。在以課程標準為教學綱要,以分數和升學率為評價尺度的情況下,沒有納入課程標準和統考范圍的法制教育,必然不會引起學校和學生的重視。另外,當前中小學法制教育中缺乏對中小學法制教育相應的師資力量和學習教材的規定,中小學教師只對自己領域精通法律知識,學習教材又缺少法律知識,中小學生缺少認法、學法和懂法的學習空間。在我國中小學法制教育課程中,法制內容并未作為基礎課程列入課程標準或者教學大綱中,而只是作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部分。中小學課程除了初中二年級有一專門的法律單元外,有關法制方面的內容多分散在“思想品德”、“社會”等相關教材中,分量極為有限且課程時間不多。雖然政府不斷出臺文件高度要求加強對中小學生的法制教育,但是由于在中小學法制教育實施過程中缺乏相應的法律、配套措施和物質投入,使中小學生缺乏識法、學法、懂法的法律學習空間。各地中小學雖然不斷開展各類法制教育活動,但大多有名無實,形式重于內容。近年來青少年犯罪呈現不斷上升的趨勢,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關鍵是加強中小學學生的法制教育的宣傳落實工作。
(二)中小學法制教育教學模式局限于理論教學
我國中小學法制教育目前基本仍然停留在理論的“灌輸”階段,就全國的普遍情況來看,學生法律意識的養成,主要依靠的還是在校期間接受的法制教育。中國中小學現行的千篇一律的法律基礎課堂說教,顯然與“法律素養”構建語境的法制教育要求相差甚遠。這種差距突出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我國現有法制教育的教學方式陳舊,教學方式皆以靜態、單向、僵化的說教或灌輸為主,往往照本宣科的多,學生始終處于接受者的地位,缺乏“自我感悟”及“內化”的過程,無法形成實際參與社會生活的意識和能力;二是法制教育的教學內容不能緊扣學生成長過程中遇到的實際法律問題,老師很少把法理融入生活中,配以時事熱點釋疑解惑,讓學生信服法理權威,導致學生缺乏對法律的直接心理體驗和真實的法制實踐。
(三)中小學法制教育缺乏家庭責任規范
國家出臺的相關中小學法制教育中對家庭責任規范涉及較少。《關于加強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中未涉及對家庭責任的規范。《全國教育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也只提到一點要建立和完善學校、社會、家庭相結合的法制教育網絡,充分利用各種教育陣地,增強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導性、互動性和趣味性,并未提及家庭的責任。《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關于家庭方面,提到加強學校、社會、家庭的聯系及投入機制,并未涉及到家庭的責任。在中小學教育的各階段,家庭對青少年的成長起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家庭中法制教育的缺失將對中小學法制教育的普及發展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現有的中小學法制教育中對家庭應承擔的責任相關規定較少,家長在實際生活中缺乏對孩子法制方面的教育,直接導致中小學生最初的法制意識較弱。在中小學法制教育過程中學校、家庭和社會三者教育應形成有機合力,為中小學法制教育提供更好的支撐。
(四)中小學法制教育實施中缺乏具體的操作規范
中小學法制教育實施缺乏具體的操作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八條規定:“學校應結合實際舉辦以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為主要內容的活動。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將預防未成年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作為考核學校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這在宏觀上為中小學校開展法制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是并未提出相關具體的操作規范,這就使得法制教育在落實的過程中出現參差不齊的現象,質量難以保障。隨著義務教育的全面普及和個體受教育年限的逐漸增長,學校是法制教育的重要環節。法制教育應當成為現代學校教育的一個重點,強化現代學校法制教育,提高現代學校法制教育實效,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目前學校教育僅僅在認識上承認“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缺乏實踐中對學生法律素質的培養。學校教育中不重視法律素質教育,必然會影響到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程。中小學法制教育的實施需要制度上的保障,才能使法制教育在學校教育中落實到實處。
二、改進中小學法制教育的主要措施
(一)在法律上保障中小學法制教育的貫徹實施
首先,國家應早日出臺一部中小學法制教育法。現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規當中專門涉及中小學法制教育的內容不多,且多是目標性、原則性的內容。要想使中小學法制教育的實施有更全面的、權威法規的保障,應早日出臺一部中小學法制教育法,國家教育部門有針對性地制定中小學法制教育計劃,會同檢察院、法院等司法實務部門共同編寫法制教育教材,將中小學法制教育納入國家課程標準,同時納入統考范圍。這是加強中小學法制教育的根本舉措。對中小學法制教育性質、任務、管理職責、家庭及社會責任等用法律形式規定下來。以國家強制力保證中小學法制教育的實施,避免中小學法制教育仍然停留在政策的“空談”階段。其次,法律是一門應用性、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制教育必須擺脫單純的課堂灌輸模式,采用多種形式的教學方法,如采用理論聯系實際的教學方法,加大活動課程的比重,通過多種形式的教學使學生掌握法律知識、增強法治觀念,由淺入深,循序漸進,打好基礎。在中小學生日常生活中,把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有機結合,互相滲透,互相促進,普及中小學生的相關法律常識,樹立中小學積極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法律意識。
(二)中小學法制教育要對傳統教學模式給予合理變革
中小學校課堂是學生法制教育的主陣地,承擔著學生法制教育的主要職責。《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七條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預防犯罪的教育作為法制教育的內容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結合常見多發的未成年人犯罪,對不同年齡的未成年人進行有針對性的預防犯罪教育。因此,中小學要通過課堂主渠道開展法制教育,在中小學課程中有針對性地增加法制教育內容。學校要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認真落實法制教育的內容與要求,不斷豐富教育形式,分層次、分階段地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積極探索在學科教學中,結合教學內容,潛移默化地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的形式與途徑;開展生動活潑、形式多樣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法制知識教育;逐步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律知識納入對學生知識和綜合素質考察的范疇;建立中小學法制課骨干教師、專任教師培訓制度。在法制教育過程中,教師必須揚棄呆板、說教的教學方式,不斷豐富教育形式,分層次、分階段地對學生進行教育,除閱讀、講解外,尚可使用報告、討論、觀察、調查、表演、參觀等方式,提供學生從事討論、批判、計劃與實踐的機會,積極探索在學科教學中結合教學內容潛移默化地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的形式與途徑。在具體模式上,中小學適宜采用“活動課程”背景下的實踐教學模式,比如借鑒在部分英美法系國家產生良好效果的“診所教育”模式等。
(三)中小學法制教育在內容方面要注重家庭的責任
學校法制教育在中小學生法制教育中處于核心地位。因此,家庭法制教育過程中要積極發揮學校法制教育的主導作用,彰顯出學校法制教育在中小學法制教育中的優勢。學校要對家庭教育進行指導,可以由專人負責家庭教育工作,對家長宣傳教育方針、政策,傳遞正確的教育方法,也可舉辦家長學校,增設家庭教育輔導站等,以推動學校和家長共同交流教育經驗和規律,普及科學的教育知識,提高全民家庭法制教育水平。學校還要同社會緊密聯系,雙方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揚長避短,充分發揮學校教育的主導作用,整治學生所處不良的環境,從而減少消極影響。國家加強中小學法制教育,是一項長期的工程,只有通過學校、社會、家庭的不懈努力,形成三方齊抓共管的教育格局,才能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觀念,降低中小學生犯罪率,從而使社會形成興旺發達、長治久安的局面。所以,在中小學法制教育中發揮家庭教育的作用會使中小學法制教育更加完善,從而有效治理學生所處不良環境,減少消極影響。
(四)在制度上保障中小學法制教育具體的操作規范
國家制定中小學法制教育應具體明確操作規范,避免法制教育在落實過程中出現參差不齊的現象,為下級部門工作提供依據。一項教育政策在實施過程中經常會遇到一些阻礙或存在一定的偏差,導致該項教育政策偏離原來方向發展。因此,科學、完善的教育政策必然要建立相應的監督、檢查和糾偏機制。地方教育局要對政策具體落實加強監督。各地方教育局要積極轉發國家政策文件,根據地方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工作細則,確定各學校落實工作的統一標準。加強教育局監督機制,對各學校的政策監督到位,保障各學校法制教育實施。中小學法制教育實施過程中學校應成立法制教育領導小組,保障監督中小學法制教育在中小學更好地實施。學校黨支部、行政工作部門認真貫徹執行上級的方針政策,切實把法制教育納入黨支部、行政議事日程,與其他各項工作同計劃、同部署、同總結,經常聽取學校法制教育工作匯報,執行全校法制教育工作計劃和重大措施。堅持嚴格的獎懲制度,堅持推行法制教育工作領導責任制,實行法制教育工作一票否決制,把該項工作列為各級黨組織政績考核的重要條件之一。領導小組在法制教育中要加強長遠的規劃,教育目標細化,系統地設置課程,注重培養專業的法律教師,投入足夠的教學活動經費等,制定相應的制度保障中小學法制教育的有力實施。只有這樣才能避免中小學法制教育流于口號和形式,從而使中小學校將法制教育落實到實處。
作者:任淼 單位:沈陽師范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