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環境污染論文
一、處理資源環保發展問題的相關對策
1、完善資源環保法律體系,加大指導和監督力度
首先國家必須針對不同的資源浪費和環境破壞行為進行嚴格控制,對有利于環保的行為進行提倡和獎勵,對有損于環境保護的行為進行懲罰。國家立法機關和執法機關必須提高警惕,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提高執法力度,嚴懲破壞環境的企業和個人。其次,國家需要政策性引導和鼓勵國營企業和私營企業進行環境保護和資源充分利用,重點解決工業生產廢料排放和機動車廢氣排放問題。利用新技術降低廢料和廢氣的污染程度,通過合理有效的管理管理機制,努力平衡經濟發展和生態保護,最大限度的釋放環境為經濟發展擔負的壓力。最后,扶持環保企業發展,設立資源許可證制度。國家需要對環保企業給予經濟和技術上的支持和指導,保證其可以健康有序的發展。還要有新式的監督檢查機制,資源許可證,禁止資源的浪費和非法使用。
2、提高對市場的利用效率,多方面考慮加強資源環保
對于資源環境保護問題,政府在發揮作用的同時,還需要引入市場機制,將政策引導和市場調節相結合,雙管齊下。政策和市場的同時作用下,政府、企業和大眾將會形成一種看不到的良好合作關系,對資源環保起到有益的效應。對于建筑工程來說,首先要保證建筑工地更多的使用荒地而不是農業用田,充分利用自然地形進行排水,盡量選用安全可靠、能源消耗低的工程設備,對于建筑廢料要盡可能的回收重新利用。對于機動車的廢氣排放,首要解決辦法就是刺激企業進行技術革新,努力發展新型機動車能源,或進行燃料的充分燃燒,提高機動車效率的同時減少廢氣排放。逐漸完善政府和市場的合作關系,積極利用社會資金,引導企業或個人向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有效合理的利用資金加強資源建設,促進生態環境平衡。
二、結論
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可持續發展,是我國關于未來經濟、社會和生態建設和發展的基本條件,是我國經濟二次騰飛的重要支撐點。我們必須在發展經濟的同時關注我國資源環保現狀,把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結合起來。資源環保需要充分利用政府職能和市場調節,挖掘市場潛能,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提高知道監督力度,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經濟、社會和生態和諧發展,為我們的子孫后代保留一片天地。
作者:黃 寧 單位:東莞市環保產業促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