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會計審計
一、現代企業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國企業集團規模的壯大,大部分企業已經認識到,建立一個通過發揮單位內部審計的監督和控制職能的監管機制來為企業的決策服務,已經成為企業集團管理的內在需要,但由于建立的內部審計的模式與企業集團的組織機構和經營特點不適應,總是不能很好地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導致企業集團的經營活動和經濟效益發展緩慢。
(一)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不合理。從國家審計署規定的內部審計的范圍上看,內部審計應包括對企業集團的經營管理活動、財務會計活動和內部控制制度等方面進行綜合審計。西方國家企業的內部審計機構設置合理,隸屬于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其他部門無權干涉,獨立性較強。而在我國現階段,企業的內審機構表面上也是對董事會負責,實質上受經理機構及其他部門的制約和影響,獨立性太差,且內部審計僅局限于財務會計方面,這就使內部審計也僅屬于財務性質,甚至有的企業財務部門的負責人兼任內審部門的領導,其監督制度形同虛設。導致隸屬關系不清,監督不力,不少企業都是需要應付檢查時分為兩個部門,平時合二為一,事實上這就使內部審計部門演變成為財務部的一個下屬部門,使內部審計變為財務審計的自審過程,其公正性受到影響。
(二)內部審計機構地位不明確。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的地位不明確不統一,表現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我國內部審計機構在企業集團的地位,又表現在隸屬關系不統一;既有對財務總監負責的,也有對總經理負責的,還有受監事會和董事會領導的。而且,由于我國內部審計機構及人員是從企業內部產生的,受本部門、本單位直接領導,其與獨立的注冊會計師審計差異極大。在我國企業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在企業治理結構不健全,特別是在董事會與經理層人員的高度重合,董事會的決策職能又不很清楚的情況下,內部審計機構由董事會領導,就會形成決策、執行及監督職能于一身,自己決策、自己執行和自己監督的不合理現象;如果內部審計機構由經理層領導,同樣會形成執行、監督職能為一體,自己監督、自己執行情況的現象。
(三)企業集團領導對內部審計的重要性認識和支持不夠。目前,許多企業都對內部審計所提供的各種管理、服務缺乏理解,把內部審計當成給自己挑毛病找麻煩的機構,心理上存在排斥內部審計的觀念。我國許多企業設立內部審計機構主要是迫于政府壓力,并非是自覺的認識,因此,積極性不夠,抵觸情緒較大,表現在機構人員東拼西湊或隨意撤并、精簡、這就使許多企業集團內部審計機構極不穩定,力量單薄,難以發揮內部審計監督作用。
(四)執行內部審計工作的偏差。現階段的內部審計,大多數是事后的查錯補漏,但這樣做是大錯特錯了,只是在事后才發現工作中的差錯,為時已晚。公司內部審計形同虛設,更沒有做到內部審計的事前預測、計劃,事中檢查、控制,事后分析、評判。而內部審計的真正任務,則是通過事前的預測把關、階段監督檢查和事后審計查處,為企業經營者提供必要的決策信息,促進經營者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更好地為企業服務。
(五)企業集團內部審計機構工作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根據《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內部審計標準說明》規定,內部審計師應具備財務、會計企業管理、統計、計算機、概率、線性規劃、審計、工程、法律等各方面的知識,以保證工作質量。而目前我國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素質偏低,有的只掌握某一方面的知識,更有甚者對審計業務一竅不通,難以深層次地發現問題。主要表現為:第一,內部審計人員大多數是財會人員,而法律、業務等經營管理人才奇缺;第二,知識結構不合理,技能不全面;第三,審計技術需要提高。
二、對加強現代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建議
為了實現內部審計目標,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企業必須為建立和實現內部審計創造和提供以下條件:
(一)轉變內部審計目標定位。由于我國內部審計的設立是有特殊背景的,因此長期以來,內部審計工作的重心一直局限于財務收支的審計。內部審計只是履行監督職能,不能為企業創造價值或提升企業的價值,這是不全面的。內部審計應包括幫助企業確定正確的發展戰略,預測和控制企業風險,保證企業有效利用現有經濟資源,確保企業遵守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要求等等。所以,我國的內部審計應為企業內部管理服務并創造價值,即內部審計應將目標定位轉向管理審計,以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為核心,將監督融于加強企業風險管理,完善企業內部治理和為實現企業經營目標提供價值服務。
(二)建立完善的符合現代管理要求的內部審計機構。內部審計機構設立應由董事會直接領導,它是獨立于財務部、人事部的一個獨立部門。董事會是公司的執行機關,全權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擁有任免經理等人事權利,而且現代公司治理機制將內部審計機構設立在董事會之下能最大限度地體現其獨立性,即內部審計師必須獨立于組織機構的人事部門及被審經營活動。否則,審計人員發表的審計意見,結論和建議的公正性將受到影響。與此同時,還應制定相應的制度保障內部審計過程和審計結果的獨立性。
(三)明確內部審計的客觀性。內部審計師協會的《責任公報》對客觀性作了下面的定義:客觀性是發揮審計功能所必要的。因此,內部審計師不應該開發和設計程序、編制文件記錄,或從事其常規審查和評價可能涉及到的以及完全有理由認為會損害其獨立性的任何活動。
(四)加強內部考核力度。為保證內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地發揮作用,并使之不斷地得到完善,企業就必須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由內審部門結合財務部門、企業管理部門等職能部門來具體執行內部檢查工作,檢查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遵循,執行中有何成績,出現了什么問題,估計可能產生或已經造成什么后果。對于嚴格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的,要給予精神鼓勵或物質獎勵,對于違規違章的,堅決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并與職務升遷掛鉤。只有做到壓力和動力相結合,才能最終達到內部控制的目的。
(五)提高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素質。面對現代審計的要求,審計人員必須注重知識的更新和知識面的擴展。一方面必須熟悉國家的法律法令和經濟改革的方針政策,必須掌握現代經濟管理的知識,要求審計人員恪守客觀、公正、廉潔的原則,本著對企業負責的態度和為企業內部管理服務的意識,依據有關法律和經濟活動的原則,實施經濟監督、鑒證和評價,從實質上提高內部審計的獨立性,逐步建立起一支具有現代知識素養和職業道德水準的內部審計隊伍;另一方面要加強企業內部人才培訓和后續教育,同時加強對內審人員的考核,增強其競爭意識,促進內部審計人員專業素質的提高,不斷進行知識的更新,使他們適應現代企業內部審計的需要。此外,還應重視內部審計人員的責任意識、風險意識的培養,保持和發揚堅持原則、勤勉敬業和銳意進取的工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