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行政管理論文
一、加大市場主體信用監管力度,推進市場監管方式改革,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建立健全社會征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要求,寧波市局積極推進市場監管方式改革,加快建立市場主體信用監管機制,努力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社會主義市場體系。一是運用信用嵌入和信用引導理念,探索建立業務綜合監管平臺。一方面,打造市場主體信用綜合監管平臺,積極推進商品市場信用評價、農貿市場信用分類監管、農資信用評價、合同監管、廣告監測等業務系統建設,著力在信用約束、信用警示、信用評價、信用懲戒上下功夫,使信用在執法監管中無處不在、無所不用;另一方面,積極探索信用綜合監管模式的實施。在認真總結近年來實施責任區監管、精細化監管經驗的基礎上,通過企業信用這一主線,將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區域監管、分類監管、行業監管等方式融合運用到信用綜合監管模式中,逐步實現從傳統監管模式向科學監管模式轉型,不斷提升監管的綜合效果。二是緊盯嚴重失信行業領域,嚴厲查處重點違法行為。市場監管是工商部門的重要職責。
結合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市場監管的重心應放到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對經濟發展可能造成較大危害、對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可能造成較大影響的領域上來。緊盯傳銷、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等影響甚至危害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嚴重違法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一打到底;緊盯事關百姓消費與生活的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如公用事業單位、大型電信運營服務商、銀行保險、房產、汽車以及網絡商品市場等,嚴查合同霸王條款、虛假宣傳等嚴重違法行為,著力破解行業“潛規則”,營造“守信可貴、失信可恥”的環境;緊盯侵犯商標專用權、“傍名牌”、假冒偽劣等行為,加強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強化對家用電器、兒童用品等涉及消費者人身健康安全的商品質量監測,強化抽查檢驗結果的處理和運用,積極開展行業治理整頓,嚴懲失信違法行為;盡快適應新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切實擔負起食品安全監管責任,既堅持“不放松、不懈怠、不拖沓”,主動作為,科學作為,積極作為,充分運用食品檢驗檢測統籌市場監管手段,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防控體系,又需加強對上、對下和橫向環節的銜接,確保體制調整過程中不出監管空檔、不留監管間隙,切實保障寧波食品消費安全。三是以企業年檢制度改革為契機,積極推進日常監管科學化。實施工商登記制度改革,不僅強調寬進,更強調嚴管。嚴格按照國家工商總局的要求,研究制訂企業年度報告制度等配套落實措施,認真做好改革前后制度轉化銜接,確保企業年度報告順利啟動;改革創新日常監管方式,積極構建企業年度報告信用監管體系,圍繞“年度報告—抽查—發現—查處—公示”的監管程序安排,依法對企業進行科學抽查,發現違法失信問題及時查處,并將查處信息進行公示、錄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進一步強化對市場主體的日常信用監管。四是強化信用監管剛性約束,深化以信用嵌入、業務協同、綜合運用為主要內容的信用監管機制運行。依托信用寧波網,將由政府相關部門根據其監管職能及所掌握的企業信用信息,對企業合成設定信用監管等級,再由政府相關部門將企業綜合信用等級運用于日常工作中;把信用嵌入各業務系統,如信用嵌入行業監管,推動實施行業信用分類監管等,以此提高各業務線的監管效能和監管層次;強化授信運用,把信用評價結果作為企業爭創商標品牌、守合同重信用單位等榮譽稱號的重要依據,發揮信用激勵作用,并將企業信用與公司高管個人信用進行關聯,發揮“黑名單”失信懲戒作用,努力營造守信得益、失信受損的良好氛圍。
二、拓展消費維權信用信息運用,深化消費維權機制建設,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指出,消費維權水平是一個國家經濟文明的重要體現,是市場經濟成熟的重要標志。當前,隨著我國越來越重視消費拉動經濟增長和互聯網經濟快速崛起,工商部門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越來越大。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不僅事關每個百姓的切身利益,而且也事關整個城市乃至國家經濟的順利轉型。
一是加強消費維權信用信息數據分析,深化消費維權各項機制建設。大力推進12315行政執法體系的各項平臺建設,建立完善12315短信息平臺,建立健全利用消費發現問題、通過準入回溯主體、借助信用約束企業的維權與監管互動網絡;依托12315平臺和“一會兩站”實時采集的大量數據,建立常態化的消費維權信息數據分析機制,使數據分析成果更好地服務工商部門前瞻性、針對性地開展執法監管,防止零散的消費投訴演變為公共事件。全面推進消費維權職能化與社會化的融合,在開展“一會兩站”建設和12315“五進”工程的基礎上,積極搭建和完善各種載體,尤其是加快12315消費維權綠色通道建設,完善“無理由退貨”、“自行和解”、“保證金”、“先行賠付”等快速處理機制,充分發揮經營主體的第一責任人作用,將12315行政維權觸角延伸至企業商家,方便廣大消費者就近投訴、就地解決消費糾紛。強化消費維權信用記錄的運用,對消費投訴較為集中或信用記錄差的經營者,采取行政約談等措施,督促經營者改進經營方式、自覺履行社會責任。二是圍繞預付式消費、霸王條款等維權重點,深入破題解難。
一方面,針對社會關注熱點、消費投訴焦點,創新消費維權的方法和手段,提出破解消費難題的新思路、新辦法,尤其是針對預付式消費、合同霸王條款、網上消費糾紛等老百姓關注的問題,突出重點,破解難題,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另一方面,通過熱點難點問題的破解,強化信用嵌入,對所涉及的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進行規范,嚴厲打擊各種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逐一促進行業、領域的規范、誠信和自律。三是運用消費維權信用信息,提升消費教育、消費警示和消費指導的社會效果。充分發揮工商部門擁有的消費維權信用信息優勢,及時進行分析提煉,把最新的消費動向和防范消費陷阱的建議,借助各種媒體第一時間傳遞給廣大消費者,努力使工商部門的消費維權信息發布成為消費者理性消費、綠色消費的風向標。同時,深化消費學校、消費基地、消費中心、消費網站等平臺建設,使更多的消費者和經營者參與、了解和宣傳工商部門的消費維權工作,不斷鞏固和提升工商部門消費維權的品牌影響力,動員更多的社會力量共同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三、圍繞信用監管機制運行,強化配套基礎建設,服務改革深入推進
實施信用監管是工商部門完善市場監管體系、提升市場監管能力的重要載體,也是工商部門履行職能、營造“三個環境”的重要抓手。為確保信用監管機制順利運用,必須加強信息化建設、制度建設、隊伍建設等各項配套基礎建設。一是加強信息化建設。信息化是實施信用監管的首要條件。無論是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市場監管方式改革還是消費維權機制深化建設,都離不開信息化建設的支撐。繼續加大信息化建設的投入力度,特別是當前實施的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對信息化建設的要求更高、依賴度更大,隨之而來的是相應的信息化高投入。
一方面,寧波市局主動當好地方黨委政府的參謀,積極爭取地方資金支持;另一方面,將運用多年來全市工商系統信息化建設的經驗,統籌合理利用各縣(市)區局的信息化建設資金,確保信息化建設與業務建設齊頭并進。加強信息化建設的統籌設計和推進,既應對接國家工商總局和浙江省局的頂層設計,確保各類信息系統、各類數據傳輸雙向實時互動,又應體現寧波地方特色,助推地方服務監管履職創新。強化信用信息數據整合應用,對市場主體信息、執法監管信息以及消費維權信息進行專題分析、定期分析并進行及時上報發布,使工商部門的信息資源更好地服務于自身職能履行、服務于地方黨委政府決策、服務于投資者創業引導、服務于消費者科學消費。
二是加強制度建設。制度建設是規范信用監管的重要保障。隨著工商登記制度等各項改革的逐步實施,許多制度亟待破舊立新。對照信用監管要求,特別是按照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梳理各項制度,及時建立企業年度報告公示、經營異常名錄、負面清單等系列制度,并修改完善企業登記操作規程等原有制度,以制度化確保各項改革深入開展。同時,積極推進全市企業住所登記制度改革的立法項目,力爭依法保障改革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是加強隊伍建設。隊伍建設是推進信用監管的基礎保障。引導隊伍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牢固樹立信用監管的理念,把信用監管作為廣大干部職工的重要學習內容,使每一位干部職工充分認識到實施信用監管既是形勢的倒逼,也是工商部門轉變職能、加快服務監管模式創新難得的機遇。加強隊伍信用監管能力建設,通過“委托辦學、聯合辦學、自己辦學”等方式,分層、分類、分業務條線開展信用監管實務培訓,不斷提升隊伍信用監管的實踐應用能力,努力培養一批善于用信用監管思路分析問題、善于用信用監管手段解決問題的業務骨干。加強隊伍作風建設,以鞏固和擴大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為契機,狠抓隊伍效率效能建設,強化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不斷增強隊伍的執行力和創新力,狠抓隊伍廉政建設,強化宗旨意識和群眾觀念,以優良的作風引領、保障工商行政管理事業深化改革和健康發展。
作者:顧文俊 單位:寧波市市場監管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