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診所法律教育實效性評價的目標與意義
診所法律教育的全面評價應當涉及診所法律教育各個方面的內容,但重點是評價診所法律教育的實效性。診所法律教育的實效性問題,是反映診所法律教育實踐教學效果的突出問題,能夠體現診所法律教育的目標。診所法律教育的目標,是提高法律專業學生的實踐能力,培養應用型法律實務人才。診所法律教育,無論采用什么樣的具體方式,都應當以實現培養學生實踐能力為目標。因此,評價與衡量診所法律教育實際的效果,也應當是實效性。實效性是診所法律教育的實質問題,是診所法律教育的真正意義體現。
與診所法律教育實效性問題對應的是診所法律教育的形式方面的問題,表現為開展診所法律教育活動的具體方式、具體的時間地點等能夠表明診所法律教育活動的標志性成果。各種形式的診所法律教育活動,只是診所法律教育的體現,往往更具有象征性意義,特別是具有宣傳上的意義,是看得見的形象工程,是診所法律教育活動的表象。各種診所法律教育的表象,是診所法律教育開展初期人們首先追求的,是普遍存在的共性問題。但是,診所法律教育的真正意義,不應當是各種診所教育活動的表象,而應當是能夠體現診所法律教育目標的實際效果。
對診所法律教育在實踐教學方面的實效性的評價工作,要注意客觀、全面、公正。這樣的評價,也是對法律專業診所法律教育活動的一種考核。評價的結果,關系到診所法律教育部門以及相關教學人員,關系到相關的教學工作。更重要的是,評價的結果,關系到今后如何開展診所法律教育、如何切實提高診所法律教育在法律實踐教學中的實效性問題,關系到學生的培養質量。評價,既是對以往診所法律教學工作的衡量,有是以后開展診所法律教育工作的基礎。評價的最主要目的,在于通過評價,檢查診所法律教育在法律實踐教學方面的實際效果,以利于今后改進診所法律教育工作,提高診所法律教育在實踐教學方面的實效性。
二、診所法律教育實效性評價的內容與方法
診所法律教育實效性的評價,在具體的評價內容與方法上有不同的體現。在評價的主體方面,可以有學生評價、同行評價、社會評價。在評價的方法上,可以有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學生評價,是由經歷了診所法律實踐教學過程的大學生來評價本校診所法律教育,學生的評價應當包括所有已經上課的學生,可以采用問卷調查的方式,也可以采用重點訪談的方式。學生問卷調查的結果,能夠比較客觀地反映學生對診所法律教育實際效果的評價,可以作為綜合評價診所法律教育的一個主要信息來源,在整個綜合評價指標體系中應當占有相當的比例,如果評價滿分為100分,學生的評價可以為30分的權重。同行評價,是法律教育界對診所法律教育的評價。
同行評價的優點,是法律教育界的同行專家對診所法律教育比較熟悉。同行評價的缺點是,同行法律專家對本領域的院校與教師有一定的關系,影響評價的客觀性。同行評價的分值,在綜合評價的總分中不應當過高,可以不超過30分。社會評價,是由曾經接受過診所法律服務的社會公眾以及有關司法管理機構以及公檢法、法律服務部門對本校診所法律教育開展情況的評價。診所法律教育的社會評價,在具體開展中因為評價主體的選擇與配合程度的原因,會有一定的難度。
在評價的對象以及內容方面,有對學生的評價,也有對教師的評價以及對學校法律實踐教學活動的整體性評價。對學生的考評,是對參與診所法律實踐教學活動的所有學生進行的評價,相當于是對學生的課程學習情況的結業考核。評價方式與結果可以采用其他法律課程的考核方式,給予評價或者考核合格的學生確定的學分。由于診所法律實踐教學,又不同于一般情況下的法學課程教學,其評價與考核方式可以不同于其他課程常用的筆試答卷方式,可以以平時學生參加法律實踐活動的表現以及效果綜合考評。對學生的法律實踐活動的考評工作,目前開展診所法律教育的院校普遍開展了。
由于各個院校的診所法律實踐教學的具體安排情況不相同,有的院校開設診所法律課程,作為選修課,這樣參與診所法律實踐教學活動的學生就不是全體在冊學生,而是部分學生,這樣在考評方式方法上,也可以根據學生的情況采取不同的措施。對教師的考評,是對從事診所法律實踐教學活動的教師的工作情況的綜合評價與考核。對教師的考評工作,目前開展的院校不多。考評從事法律實踐教學工作的教師,是加強診所法律教育的教學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診所法律教學在實踐教學上的實效性的基本保障。在對診所法律教育實效性的評價方法上,可以有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也可以有肯定性評價與否定性評價。對診所法律教育在實踐教學上的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是把評價內容與結果以數字化的形式體現出來。
例如,大學生對診所法律教育實踐教學的滿意度調查結果的數字化,即為定量評價;再根據數字反映的實踐教學的情況得出肯定性或者否定性的評價結論,即定性評價。學生對法律實踐教學情況的具體評價方法,可以采用學生的問卷評價的方式,也可以采用學生網上評價的方式。學生的評價結果通過定量分析,得出學生評價的綜合結果,可以按照百分制打分的方式得出評價的綜合得分,也可以采用等級的方式把評價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由法律院校教師對診所法律教學情況進行的同行評價,可以綜合考察診所法律實踐教學的開展情況、過程、結果等項內容,可以在平時教學管理的基礎上采用一學年或者一學期開展一次集中檢查與評價的方式進行,也可以采用任課教師或者法律診所負責人述職的方式先進行公開評議,再進行綜合考評。各個方面的評價結果要確定合理的權重系數,得出最終的評價結果。
診所法律教育的評價,既是對診所法律實踐教學活動的定期檢查與考評,又是保障診所法律教學在實踐教學方面實效性的一種措施,目的在于不斷提高診所法律教育的質量,培養合格法律職業人才。因此,診所法律教育的評價活動,應當作為一種診所法律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形成機制,堅持下來。診所法律教育的評價工作,需要進行制度建設,制定評價的規范與實施辦法,作為開展診所法律教師評價的依據。對教師開展診所法律教育的評價結果,要有相應的激勵機制與措施。通過對診所法律教育的評價,通過對任課教師的激勵,提高診所法律教育在實踐教學方面的質量。
作者:孫春偉 金珊 韓晉 單位:哈爾濱工程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