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3 | 家庭教育論文
一、家庭教育的實施原則
(一)“正確使用父母的權力”
蘇霍姆林斯基提出:“在有孩子的家庭里,應當正確使用父母的權力。”如何正確地使用這份權力,并取得良好的家庭教育效果,蘇提出了兩個前提要求:一是不能使用家庭暴力,尤其不能體罰孩子。因為一切依靠體罰的地方都不會有孩子內心真正的自我教育,相反懲罰往往會造成孩子的怨恨與不滿,而且“體罰不僅標志著家長的軟弱無能和驚慌失措,也標志著他們的教育方法極端不文明。用皮帶培養出來的兒童會變成麻木不仁、沒有心肝的人。”二是要注意尊重孩子。家長應當善于深入了解孩子的思想、情感和愿望,而不是用自己的權力一味禁止。“因為硬性地壓制孩子的強烈愿望會引起孩子極度傷心”。同時,家長也不要粗暴地干預孩子的隱私,要給孩子一定的自由和空間,“孩子年齡越大、活動的范圍也越廣,父母公開干預的圈子也就愈應該予以限制。”
(二)和諧一致
在這里,筆者將和諧一致的教育原則概括為兩個方面:一是父母對孩子的要求要和諧一致。這樣有利于保持和提高家長的威信。如果父母對孩子提出的要求不一致,孩子會意識到可以不聽其中一個人的話,或找理由聽那一方符合他愿望的話,這會使孩子養成不聽話的習慣。因為“年幼的孩子們一旦有了某種感受,這種感受便會占據他們整個心靈支配他們的思想”。二是家長要與學校采取和諧一致的要求和行動。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和老師提出的要求,因為教育的效果取決于學校和家庭的教育影響的一致性。蘇霍姆林斯基認為如果沒有這種一致性,那么學校的教學和教育過程就會向紙做的房子一樣倒塌下來。
二、家庭教育的實施方法
(一)勞動教育
1.父母不斷辛勤勞動的家庭將成為孩子進行情感、道德教育的學校。
2.手腦并用的勞動更易于發展孩子們創造性的思想,培養高尚的情感。
3.孩子們在自己的勞動中創造并理解勞動的美,從而明白勞動的意義和價值。
4.如果孩子于早期童年時代就能在勞動中認識自己,那么孩子就可以真正獲得人的高尚品質。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培養孩子的勞動意識,加深熱愛勞動的情感,讓孩子在勞動鍛煉中真正磨礪自身的意志和品格,蘇認為這是進行家庭教育有效的方法。
(二)榜樣教育
蘇霍姆林斯基認為,父母的言行對孩子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它們會在孩子的心靈上留下深深淺淺的印記。兒童對人的世界的認識,是從父母開始的。他首先認識的是媽媽如何跟自己說話,爸爸怎樣對待媽媽。在一個好的家庭里,父母和睦相處,以誠相見,相互信任和尊重。這就向孩子無聲地表明并使之深信不疑,人間的情感是美好的。要珍惜兒童的這種關于善和惡的最初概念和理解,因為它正是人的道德價值觀的新芽。蘇強調,在孩子們面前展現出來的通往世界的第一個窗口,便是父母的榜樣。父母為孩子呈現怎樣的行為、態度、價值觀,孩子便會朝著什么樣的方向發展。“只有在父母擁有道德權利,成為孩子道德榜樣的條件下,那些對孩子的教誨,才能灌輸到他們心靈中去,才能引起情感上的共鳴,喚起良好的愿望來。”
(三)自我教育
蘇霍姆林斯基說:“我深信,能激勵人進行自我教育的教育———這是真正的教育”。“在人的生活中,自我教育是起著巨大作用的。善于進行自我教育的人,按其全部涵義來說就稱之為有教養的人。”他主張引導孩子進行自我教育,激發兒童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創造美好的事物,學會用堅定的精神信念來引領自己。他們只有從心靈上認識到外界事物的好壞善惡,才能自覺地進行自我教育,才能有意識地選擇好的榜樣,抵制消極事物的影響。“任何時候也不要急于去揭穿兒童不好的、錯誤的行為,不要急于把兒童所有缺點公諸于眾,而應當讓兒童發揮內在的精神力量來克服自己的缺點”。提高兒童的自我教育水平,家長適當放手無疑是必要的,因為“最重要的是人本身的意志和自我控制”。因此,培養兒童的意志和自我控制力,是兒童能夠順利進行自我教育的前提和基礎;而能進行自我教育,是使兒童變得堅強有力,具有不屈不撓精神的必經途徑。
本文作者:崔紅潔 單位:東北師范大學教育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