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法制教育論文
高校法制教育的現狀
大學生們從年齡上看已經是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人了,其多年的成長經歷影響與改變著他們的思想。從小到大,他們都是處于較封閉的校內環境,缺少社會實踐經驗,心理不成熟,性格容易沖動。他們獲取信息的方式大多是通過互聯網、電視、報紙等傳播媒介。一旦此類環境含有不安全、不健康因素,很容易影響大學生們的思維和心理。雖然他們表現出對民主法制社會的向往,卻又擺脫不了“人治”舊思想的影響,比較看重“權力”和“關系”,個別同學甚至認為“權大于法”。[2]一直以來,高校對法制教育地位的認定都有不合理之處。它沒有獨立的地位,而是從屬于德育教育的范疇之內,相關的內容也是包含在德育類的科目當中,分散在德育的門類之內。這樣,導致了對法制教育課的開展完全以德育教育的模式實現,缺乏連續性、系統性和全面性。設置教學計劃中的基礎課,在當前我國教育體制中下,其仍是我們大學生法律素質培養的主要方式。可以說,其走進了一個把進行法律課堂教學完全看成法制教育的誤區。沒有考慮到法制教育的德育功能與政治教育作用。這種方式并不能有效地提高大學生的法制意識。現階段,部分高校將法制教育基礎課程和思想道德修養課歸入品德教育中,任課教師也多為思想品德教師。這就在很大程度上減弱了法制教育的力度與層次,也反映出目前我國法制教育仍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
傳統的法制教育模式僅僅局限于課堂教學這一領域。目前,大多數高校仍在沿用這種陳舊的法制教育形式。偏重理論知識的學習,涵蓋了各法的基本概念、重點難點等,內容復雜、涉及面廣。卻忽視了在重視理論基礎的前提下,實踐環節也是尤為重要的一部分。調查發現,法律內容的設置符合德育課的特征以及大學生年齡段特點。但從更深層次意義來看,我國高校法制教育在內容設置上的出發點和主要目標僅僅是對基本法律基礎知識的講授和傳遞,其知識取向是十分鮮明的,但對價值取向和精神實質影響卻涉及甚少。教育方法上由于受傳統教育思想的影響,我國高校法制教育的方法運用仍多以完成既定的教學內容為導向,以知識灌輸為主,強調教學的教誨性,較少關注師生互動。學生對知識的掌握程度往往是目前評價法制教育效果優劣的主要標準,而忽視了學生的主體地位,法制教育的有效性亟需提高。對學生的法律教育嚴重“偏科”,這就會導致學生只掌握空談的理論卻無任何的實踐經驗。因此,應通過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教育模式與方法,讓學生真正具備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和素質,從而有效解決生活中、特別是自己身邊的法律問題。
實現法制教育創新舉措
高校法制教育需要深度變革才能使我國的法制教育真正面向未來。[3]學生是高校的主題,是教育活動的主體對象。法制教育創新,要繼續走正面引導、以學生為主體,并努力發揮學生主觀能動性的積極作用。充分挖掘學生潛力,使校園法制文明建設在充足的高校文化氣息中植根、發芽。向學生灌輸社會主義新風尚的正確思想,提高他們辨明是非的能力以及對法律的尊重和自覺性。同時,結合自身特色教育學生從小處做起,逐步營造法制教育的良好氛圍,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環境。首先,以學生為本位來培育法制環境。學生是高校的主體,是教育活動的主體對象。法制教育模式創新,要繼續探索正面引導、以學生為主體,并努力發揮學生主觀能動性的模式。以學生需求為出發點,進一步完善法制教育的內容和體制建設。其次,將法制觀念教育與法律信仰培養作為重點。高校應積極樹立明確的法制教育導向,將法律知識的普及與法制觀念精神層面的培養并舉,雙管齊下。再次,要加大權利觀教育力度。權利,是一個個體自由的象征,是人格化的重要表現。它是法律的重要核心,只有對權利的追求才能隨即帶來對法律的需求與期盼。捍衛權利就是對國家法律的一種捍衛,就是維權意識和法律觀念提升的一種表現。
1995年12月28日,原國家教委、中央綜治辦、司法部合文的《加強學校法制教育的意見》和2002年10月25日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綜治辦、共青團中央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都明確規定:“學校法制教育是學校德育的重要內容。”要注重法制教育與德育教育相結合,努力構建完整獨立的法制教育體系,不斷提升人們心中的法制教育地位。從中央的精神到地方的落實都在強調法制教育的重要作用。“法律基礎”是高校進行法制教育的最主要途徑,所以更應該加重其教材和授課學時的份量。因而,從“做人”的角度看,法制教育內容的比重還有待提高。最終實現用學到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知識來解決大學生在成長成才過程中面臨的問題,增強大學生法制意識的同時提高道德品質,將提高大學生思想道德品質和法律素質相統一。在社會公共生活、學習生活、家庭生活和職業生活等領域的道德和法律規范時,實現道德和法制教育的融合。
將對學生的法制信仰教育、社會主義法制教育以及法律素養的提高作為工作重點,在這個大背景下來選擇教育內容。我國高校法制教育除了法律專業的學生外,主要是以“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為主渠道開展的。因此,本門課程的教學是高校法制教育的主體和核心內容。在經歷2006年課程改革之后,“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材,“法律基礎”部分的內容設置應呈現出以下特點,第一,指導性。教材的全部內容和立意從始至終貫穿了一條主線,通過讓大學生們了解法律基礎知識從而增強法制意識和觀念,首先成為遵紀守法的好公民,然后成為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第二,理論性。對教材中的各部門法都用了一定篇章,介紹基本概念、特征和應用等,并對難點、要點進行了歸納和解釋。第三,廣泛性。教材版面不多,但羅列的部門法卻廣泛,尤其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各部門法都進行了涉獵,比如:民法、刑法、行政法、訴訟法等,能讓學生們對我國法律體系有一個宏觀整體的認知。
第一,關注實踐環節創新。法制教育是認同、接受和消化規范的一種形式,一般人很難通過課堂教學直觀的理解和接受。最適合的方法無疑是讓學生走出課堂,在實踐中感受為什么學習和為什么要接受這些行為規范。因此,除了課堂教學模式以外,應注重相關法制課程的課外實踐環節。理論聯系實際,在實踐中提高學生們認識知識和應用知識的能力。第二,創新課堂教學方法。在學生的學習過程中,自覺性一直是一個關鍵的話題,它體現著學生的主體地位與作用。教師應充分發揮自身能力,多方面啟發學生,激發學生學習的自覺性,避免單一的灌輸式教學模式。運用形象生動的教學方法,吸引學生學習的興趣,化枯燥為生動。應按照各高校實際情況,開展方向、高度、類別相異的法制教育課,重視思想政治理論課課堂教學效果的提高,運用各種現代化手段和多媒體課件方式提高課堂教學質量。法律素質是大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大學生法律素質的培養是一項系統工程,高等學校法制教育的中心目的不僅是讓大學生知法,更重要的在于守法、用法,只有主體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運用權利、遵守義務,才能把內在的信念與外在的法律行為完美地結合起來,從而使大學生法律素質得到真正的提高。[3]大學生法律意識不強,雖能按照法律規章制度行事,卻不太會通過有效途徑和方法來維護和保護自己的權益。因此,創新高校法制教育內容和方式方法,提高法制教育效率與時效性,將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推進依法治國舉措的深層次需求。(本文作者:崔楠 單位:沈陽航空航天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