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安全教育論文
作者:姜園明 單位:甘孜州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現有安全教育培訓體制主要是針對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所以一線的農民工很難得到正規安全教育培訓。由建筑業企業負責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體制,對甘孜州短期用工的現狀,使得安全教育培訓流于形式,得不到落實,留下了潛在的安全隱患。企業使用的農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未能讓企業負責人引起足夠重視。因為在甘孜州內相當部分的建設項目施工單位除了必要的管理人員外,其余的工人基本上是根據當時的用工情況,臨時找人拼湊起來的施工隊伍,所以說更談不上安全培訓了。
甘培訓工作存在的問題
雖然從2004年起,甘孜州建筑業企業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就已經得到重視,但在實際操作中還是存在一些問題。(1)在甘孜州從事建筑施工的農民工文化層次較低,絕大部分僅僅是初中文化甚至還有小學文化,缺乏學習安全知識應有的文化基礎知識,使他們接受培訓的理論操作技能和安全生產知識比較困難。(2)甘孜州的培訓機構設置滿足不了安全教育培訓需求。甘孜州的培訓機構僅有甘孜州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和甘孜州建設協會培訓中心,雖然監督站每年有2~4次安全教育培訓,培訓中心每年還到各縣組織農民工安全培訓,但由于用工量大,不能做到人人都能參加、人人都能被培訓。(3)培訓計劃與實際生產不同步,教學內容滯后于實際。甘孜州幅員面積15.3×104km2,北向的石渠縣距州府康定縣700km,南向的得榮縣距州府康定縣650km,只有東向的瀘定縣距離州府康定縣50km。如此大的面積,如此遠的路程,絕大多數的農民工很難得到參加安全教育培訓的機會。(4)由于企業管理人員自身文化和安全知識的原因,其培訓的內容存在一些問題。同時授課人員沒有接受專門的培訓,在授課時隨心所欲,缺乏系統性、科學性和實用性,導致授課質量不高。
建議
1強化認識,構建合理的安全教育培訓體系要把對建筑業農民工的安全文化和思想教育作為重點內容抓,強化農民工的安全意識。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涉及很多環節,只有確定了一致的安全教育和培訓體系的有效運行機制才能保證企業安全教育與培訓得以順利實現。
2調整培訓體制,服務甘孜州大多數農民工現在甘孜州一般勞動技能培訓主要是通過社會教學力量進行。建筑業企業的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又是通過專業性很強的行政部門組織,再加上授課人員專業性強、教學規范,所以受訓人員獲得的是相對較高的理論知識,實際的可操作性教弱。同時相對在甘孜州的從事建筑業的農民工來說,高教育、遠培訓讓他們很難得到正規教育。我們就需要調整培訓體制,讓農民工得到實實在在的安全培訓。
培訓內容應適應農民工需求
1針對性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應該包括安全技術操作基本知識、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安全思想意識、安全法制教育和事故案例教育等。對不同的群體開展不同內容的教育,把對安全影響較大的因素作為安全教育培訓的重點,進而達到安全教育培訓的目的和效果。
2趣味性在進行安全教育培訓過程中,要營造良好的教育氛圍,把典型事故、小經驗、小常識作為安全教育培訓的特殊形式,讓受訓人員達到一聽就懂、一懂就知、一知就會的效果。
要強化監督管理工作
甘孜州的安全教育培訓需要行業主管部門強化監督管理。由行業主管部門參與協調管理培訓工作的優點:一是具有強制教育,并起監督作用;二是能及時將建筑安全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進行宣貫和學習;三是可以選擇具有豐富經驗的一線管理人員現身說教,也可以聘請具有高水平理論知識的教授授課。我們采取企業和農民工按比例出資,主管部門協調授課教師、培訓場地和做好后勤工作,有效督促甘孜州的建筑業企業開展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盡量讓從事建筑行業的農民工學到扎實的安全知識。
將企業培訓納入日常監督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明確規定: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作為甘孜州建筑業企業,應根據自身實際,加強此項工作的開展;作為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應強化并督促此項工作的有效落實,以保障甘孜州建筑業農民工得到應有的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確保甘孜州建筑工程的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