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社會行政論文
作者:陳建平 單位:福建農林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一、引言
政府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過程中扮演著一個十分重要的角色,政府能力的高低在相當程度上決定了社會的和諧程度。正如世行發展報告中指出的那樣,沒有一個有效的政府,不論是經濟的還是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都是不可能實現的[1]。歷史實踐證明,構建和諧社會離不開政府的作用;問題不在于取消行政管理,而在于改善行政管理。在現代社會,行政管理越來越表現為公共性,成為公共行政。行政管理是政府作為公共權力機構整合社會資源、滿足社會公共需要、實現公共利益、處理公共事務而進行的社會管理活動,也是制定和實施公共政策、組織、協調、控制等一系列管理活動的總和[2]。這充分表明,政府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過程中仍發揮著主導作用,和諧社會的建構不能離開行政管理。因此,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中必須加強政府各方面的能力建設,不斷提升自身的社會政策能力包括科學制定與有效執行公共政策的能力,社會利益的整合與平衡能力,公共危機的防范與控制能力,依法行政與公共服務能力以及公共管理創新能力等,這些對于滿足社會需求、協調利益關系,緩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怎樣建設、如何建設好和諧社會既是對政府善政能力的一種考驗也是對政府行政能否達致善治效果的考量標準。但是,政府發揮這種主導作用須臾離不開行政生態環境的支持,離開了行政生態環境的支持,政府的這種主導作用很可能會被遮蔽或削弱。只有在一個相對和諧的行政生態環境中,政府構建和諧社會的主導作用才能得到充分的發揮,同時創建一個和諧的行政生態環境本身就是構建和諧社會題中應有之義。
二、構建和諧社會理念的提出——基于行政生態問題的一種回應
20世紀60年代以來,西方行政學界開始擺脫就行政話行政的“隧道視野式”的研究路徑,嘗試從生態學的新視野來研究行政行為與其周圍環境的關系。行政生態學的理論先驅是美國學者約翰•M•高斯(JohnM•Gaus),他正式把“生態學”一詞引入行政學研究領域;而理論集大成者則是另一位美國著名行政學家弗雷德•W•里格斯(FredW•Riggs),他運用生態學的理論與方法來研究行政現象,即從公共行政的社會環境、文化背景、意識形態等外部關系上著手,去分析一個社會的行政制度和行政行為。里格斯教授從橫向維度對行政生態要素進行分析時指出,影響一個國家行政的生態要素是多種多樣的,其中最主要的生態要素有五種,即:經濟要素、社會要素、溝通網、符號系統以及政治構架[3]。這些要素之間不是互相孤立的而是交叉作用、相互影響的,因此在實際考察中,既要注意到各個因素的獨特性,又要注意到彼此之間的互動性。
國內學者王滬寧教授也指出,綜觀行政生態學之要旨,在于把行政系統視為一有機體,有機體在生活過程中要受到生態環境的各種條件的制約和影響[4]27-28。行政生態學以其宏闊的視野為行政管理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論框架,為在復雜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背景下探索行政管理規律提供了新的方法,從行政生態學的視角來探討和諧社會的建構問題,無疑也具有極強的理論和實踐意義。本文的目的就是從系統論的角度入手,考察行政體系內部各要素以及行政體系與其相關政治圈、經濟圈、社會文化圈的互動與博弈及其對建構和諧社會的影響。
著名的政治學家亨廷頓關于現代化引起不穩定,現代化伴隨著風險的觀點已經得到了許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驗證。即在現代化起飛的時期(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過渡時期),是進入社會結構錯動、社會問題增多、社會秩序失范、社會風險易發的時期[5]。根據國際經驗,人均GDP達到1000美元~3000美元時,社會就進入一個多事之秋,各種矛盾都會凸現出來。處于這一時期的發展中國家,如果能夠處理好各種社會經濟關系就可能進入“黃金發展時期”;相反,如果處理不當則可能造成經濟社會發展脫節,各種社會差距拉大,矛盾加劇,甚至出現社會動蕩和倒退,就是所謂的“拉美現象”。目前,我國人均GDP已經超過1000美元,人民生活總體上達到了小康,但在鳴奏社會發展進步主旋律的同時也凸現出諸多不和諧的雜音:環顧國內,改革發展處在關鍵時期,社會利益關系更為復雜,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諸如貧富分化、恣意行政、勞資沖突、三農困境、生產事故、生態問題、新型傳染病等一系列突出的社會矛盾、社會問題是實現和諧行政、構建和諧社會亟待解決的問題;放眼全球,國際局勢發生新的深刻變化,世界多極化趨勢在曲折中發展,世界主要力量的分化與利益調整對我國的影響不可低估,經濟全球化帶來的挑戰與風險以及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價值觀念的碰撞諸如恐怖主義、戰爭威脅等等都影響著社會的和諧狀況。而以上這些社會矛盾、社會問題,可以說都與政府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系,同時也構成了當前政府行政管理重要的外部宏觀環境,不僅涉及到了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方面的因素,也有自然、人文、國內、國際環境方面的因素。和諧社會理念的提出正是對上述行政生態問題的一種回應。
不管是我國古代先哲追求的“大同世界”,還是西方人向往的“理想國”,和諧社會是整個人類社會共同的理想追求。行政系統在一定的社會圈中活動,時時面臨著社會圈向它提出的種種需求和申請,時時會遇到社會圈給它施加的壓力。各種各樣的要求,概括起來,就是社會圈向行政系統提出的一定的需求[4]38。和諧社會作為人們孜孜以求的理想目標向行政系統輸入后就成為一種需求,需要行政系統對此作出回應。行政系統收到來自社會圈的需求之后,經過綜合整理,統籌規劃,制定出路線方針,為行政系統提供了“化合物”——行政任務和行政目標,這里建構和諧社會就是我們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的行政任務和行政目標。行政系統制定具體的規則和措施,通過一系列的行政活動和行政關系來完成消費功能,即將業已形成的建構和諧社會這一行政任務和行政目標自覺地承擔下來,實現這一行政任務和行政目標的有效路徑是和諧行政。行政系統承擔和執行行政任務和行政目標必然產生某種結果,這種結果必然要對社會整體及其各種活動形式的集體發生影響和作用。一方面,人們依靠自己的標準和社會的標準通過自己的意識、理性和邏輯來理解行政成果,分解行政成果?;蛴蓪π姓晒臐M意和不滿意之態度產生新的行政需求。另一方面,行政活動和計劃在這一層次之成功與否,也決定它是否能被分解,不能分解的話,也將再次輸入行政生產系統。這里一種是主觀上的分解,一種是客觀上的分解[4]34-35。也就是說,和諧社會實現與否、實現程度如何以及能否持續即和諧行政最終的行政成果,行政客體不僅應作出相應的評價與反饋,而且也應及時、自覺地進行診斷和修繕。以上主要從行政生態系統的行政生產、行政消費和行政分解這三大動態功能來解讀和諧社會問題的提出、實現的路徑及其與行政生態系統的關系。當代行政生態分析表明,一個開放的行政系統只有與社會圈保持有機的動態平衡關系,才能夠持續健康地發展。行政能量的高低是一個國家行政現代化的一個重要參考指數。從行政生態學的角度分析,行政能量意味著行政系統與社會圈保持動態平衡的能力,而行政系統與社會圈之間的動態平衡在于行政系統能否充分吸收社會圈的需求,通過自己的組織和活動來有效地整合各種社會利益關系,最后有效地滿足社會圈的需求。和諧行政就是各種社會利益關系得到有效地整合,行政系統與外部社會環境保持動態平衡,行政能量積蓄達到了最充沛時的一種狀態。而和諧社會就是行政系統充分吸收社會圈的需求,通過和諧行政這一有效路徑使之得以很好的表達和呈現。可以說,和諧行政是實現和諧社會的基礎,是實現新的更高層次的社會和諧的必要條件;和諧社會是和諧行政發展的必然結果,是和諧行政實現持續發展的新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