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保險保障
按現行政策,臺胞在大陸期間遇到患病診治,除了其可辦理商業醫療保險給付外,一般來自兩大途徑:一是由臺灣地區全民健康保險提供的“海外就醫”保險給付,二是參加其所在地的社會保險。
在臺灣地區,不論哪類投保對象,其享受全民健保服務的待遇是一樣的,只需攜帶自己的健保IC卡,就可以到任何一所健保特約醫院看病。若在其健保施行區域外就醫,對其所享受的醫療服務有著明確的限制,而且核退費用有一定的上限,核退手續也十分繁瑣,超出部分無法核退。盡管臺灣有關健保部門鼓勵臺胞在大陸期間在當地參保,在臺的健保選擇暫停,待回臺后繼續參保。但因他們在大陸的常住時間不穩定,所以很難進行選擇。
近年來,大陸出臺了一系列惠臺政策,其中包括醫事在內的衛生領域的交流合作與開放。但是,臺灣當局對于醫事人員的準入制度采取政策性限制措施,不承認大陸醫事學歷,不開放臺灣地區醫療市場等,因此兩岸醫藥衛生的交流與合作受到嚴重影響。
完善臺胞在閩就醫的各種健康保障制度,對推進兩岸經貿合作、文化交流和人員往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此建議:
將兩岸醫療保險異地協作交流納入兩岸交流合作的整體中,通過加強對臺政策等理論知識的培訓,減少兩岸壁壘;通過兩岸醫療保險業務主管部門的定期工作會晤、考察參訪、技術交流和舉辦研討會等方式,交換、通報、查詢和公布相關業務資訊,保持與臺灣醫界、健保界的緊密聯系。通過按專業、學科、機構的對口交流與合作,學習臺灣地區健保的有益經驗,并使這種交流合作進入制度化、機制化。
在《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的基礎上,設立“閩臺醫療保險交流合作中心”。在福建省臺胞較為集中的地區,如福州、廈門、泉州等地,可選擇1~2家高水平醫療機構作為服務大陸臺胞就醫的試點,并根據推進兩岸醫療保險異地協作的要求進行平臺建設與人才隊伍培養,邀請民間和高層人士共同參加,探討解決兩岸醫療保險協作發展中存在的各種障礙,建立兩岸長期合作聯席機制,構建兩岸民間和高層合作的醫療保險協作交流框架體系,實現尋求兩岸醫療保險長期合作。
簡化在閩臺胞辦理健保核退相關手續。在大陸臺胞相對集中的地區指定1~2家醫療機構試點先行。同時,可積極探討通過委托臺灣島內一些專業團體,進行臺胞在大陸就醫與其健保相銜接作業等多種模式的研究。如通過臺灣紅十字會、臺灣健保協會等,探討其服務模式的可行性與可操作性,從而不斷拓展延伸在大陸臺胞就醫與其健保有效銜接的操作空間與范疇。
目前福建省尚沒有專門針對金門臺胞到廈門就醫保險的相關政策和規定,宜盡快研究與制定金門臺胞到廈門就醫的保險政策,深化廈門與金門醫療就診的對接。
可以效仿廈門市海滄區公證處做法,選取臺胞聚居較集中地區的若干所三甲以上醫療機構,開辟為臺胞服務的公證窗口,提供便捷的公證服務,以降低公證環節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委托在臺的機構或個人攜有關公證文書核退在大陸地區的醫療費用。在閩臺兩地各選擇1~2家經雙方協商核定的定點醫院作為試點,探索閩臺兩地異地醫療費用發生、傳輸、預支、認定、結算等管理辦法,并以此建立兩岸醫保合作交流平臺?;蛴蓛砂侗kU醫療服務機構協商簽訂醫療協議,各自承辦臺胞在大陸,或大陸居民在臺灣的醫療保險業務。
總之,可以根據臺胞在大陸投資、經商、就學、旅游等特點,進一步研究其在大陸參保、就醫和結算等問題。在居住時間、繳費標準、簡化手續、流動靈活等方面,為臺胞創造更多的惠臺政策,方便其在大陸工作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