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外語翻譯
在跨文化翻譯的過程中,譯者通常難以擺脫其自身文化傳統的影響,會習慣性的運用自己熟知的思維模式與意識形態,對源語言進行解讀,因而極容易造成對源語言內涵的背叛。本文通過研究跨文化翻譯中的誤讀問題,希望能夠幫助譯者更好地把握文化差異,有的放矢地進行跨文化翻譯活動。
一跨文化翻譯中誤讀問題的產生原因
倘若譯者是目標語文化的代表,那么其必然陷入一個復雜的文化網絡之中,目標語與源語之間的比較,就是文化與文化、經歷與經歷的碰撞、融合與排斥。因而,其翻譯成的作品極容易帶有對源語或源語文化的誤讀。事實上,不但源語與源語文化是影響文化誤讀的決定性因素,目標語文化的影響作用也是不容忽視的。具體來說包括如下兩方面:一方面是兩個語種“存在時空”的文化差異。文化差異可以理解為不同的社會形態、地理環境、文化圈等因素在不同時空里形成的具有穩定性的差異。這些差異必然會在語言中留下投影,給翻譯者的理解造成影響,從而產生翻譯中的誤讀問題。具體地說,影響譯者翻譯的五種文化因素有語言文化、物質文化、宗教文化、社會文化和生態文化。這些差異對翻譯造成的障礙是使譯者產生誤讀、誤譯的根本原因。這些文化差異之間縱橫交錯,如目標語文化與源語文化的詞語性質差異以及目標語文化與源語文化中的同中有異或大同小異部分。如果譯者在跨文化翻譯中單純地在目標語中尋求源語文化的對應物,就會造成以偏概全、以古代今、以己度人的消極后果。比如“wine”與“酒”的釋義就是同中有異,這充分說明跨文化翻譯存在較大的差異。另一方面是兩個語種“存在時空”上的意識形態差異。
翻譯活動是一種文化現象,因而必然受到一定的意識形態制約。一直以來,關于意識形態對跨文化翻譯的影響,翻譯界形成了一個較為成熟且一致的觀點,即社會意識形態對跨文化翻譯的譯者動機具有明顯影響。因為意識形態是關系到“譯的內容”與“譯的方法”。這種社會意識形態對譯者來說,其影響既是潛移默化的,也存在明顯的目的性。一旦趨于目的性,那么這種跨文化翻譯活動就是一種“創造性叛逆”過程,是一種有意的誤讀。有意的誤讀往往是為特定目的服務的,往往與譯作者所處的社會意識形態關系密切。如林紓的《魔俠傳》(即后來的《唐吉可德》),該譯作就是借題發揮,譯者試圖利用譯筆表達、發泄其政治思想與階級立場。從宏觀上講,這兩個方面是統一的,意識形態差異的突出表現是文化差異,而文化差異也反作用于意識形態。歸根結底,跨文化翻譯中誤讀問題產生的根源就是文化差異。
二跨文化翻譯中誤讀的主要表現方面
跨文化翻譯是一種“視界融合”,是文化差異的體現,主要表現在文體風格、學術誤讀、生活習慣、宗教文化等方面。
第一,對文體風格的誤讀。風格誤讀在詩歌翻譯中十分常見,比如美國詩人龐德把中國古代詩歌翻譯成了一個集子Cathay(《華夏集》),盡管該詩歌集獲得了讀者的喜愛,被艾略特認為是“發明”了中國詩,但實際上該詩歌集存在嚴重的誤讀與曲解問題。例如,TheRiverMerchant’sWife:ALetter(李白的《長干行》),先看這標題,本來李白是借多情妻子思念丈夫而寫的獨白,而譯者卻誤讀為是給丈夫寫的信,文體風格就存在較大的誤讀。再如詩中的“瞿塘??俁眩?逶虜豢紗?rdquo;兩句,龐德將其譯為:Youwentintofarku-to-en,byetheriverofswirlinged-dies,Andyouhavebeengonefivemonths.很明顯,這與李白的原作風格相差很遠。另一種對文體風格的誤讀表現在逐字翻譯,比如“驚濤亂海日”,譯者將其翻譯成:“Surprised,Desertturmoil,Sensun”。這就像我們采用中文語法翻譯成的英語一樣,是一種常見的誤讀現象。我國在翻譯外國詩歌的時候也存在這樣的文體風格誤讀問題,郁達夫的譯作就幾乎完全喪失了原作的風格,使其成為了自己的創作;蘇曼殊用五言格律翻譯拜倫的《哀希臘》,同樣使得原作言辭激勵豪爽的風格蕩然無存。
第二,對學術術語的誤讀。長期以來,我國學術領域不少的譯名都缺乏準確性,誤譯、濫譯已經對我國的現實社會與文化生活產生了一定的消極影響。正確的翻譯學術術語,不僅關系到學術研究的正常進行,而且也會影響社會各個領域的健康發展,因此,學術術語的誤讀問題急需引起重視。例如,詞義性質的差異,中文中的詞常分褒貶,而英語詞中與之相對應的詞往往是中性詞。“revision”或“revisionism”是馬列著作中的重要術語,這個詞就是一個中性詞,譯為“篡改”或“篡改主義”(貶義),譯為“改正”或“修正主義”(褒義)。在歷史文化語境中,這個詞本應該為篡改、篡改主義,但是我們在馬列主義中往往譯成修正主義,筆者認為譯成“修改主義”(中性詞)要更為貼切。在跨文化翻譯中類似的學術術語的誤讀還有很多,在哲學、美學、文學中這種誤讀現象最為突出。而這些誤讀問題也影響了我們了解西方歷史、文化、哲學、美學的本來面目。
第三,對生活習慣的誤讀。受不同的風俗習慣影響,各個民族的社會形態、經濟、文學藝術也存在一定的區別。在翻譯中如何把握源語文化的風俗習慣、民族文化等,也是值得研究的問題。盡管各民族在語言方面的相似度很高,其共性遠高于個性,但每個民族的語言也存在其獨特的文化形象。在跨文化翻譯中,源語中的文化形象往往被誤讀成目標語中的民族文化形象。比如英國詩人ThomasNash的詠春詩的第一句:Spring,thesweetspringistheyear’spleasantking.在我國文學家郭沫若的翻譯中就譯成了“春,甘美之春,一年之中的堯舜。”將“King”譯成“堯舜”就給英國的詩歌變成了帶有濃重漢文化的詩歌。雖然這樣翻譯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中國人對于英語的認識與理解,但是其實質上卻是對源語文化形象的誤讀,本文認為是不恰當的。
第四,對宗教文化的誤讀。世界上各民族人民不同的宗教信仰也是其各自文化背景與文化特征以及文化傳統的表現。對于中華民族來說,道教、佛教是影響深遠的宗教,而對于外國人來說,有的是基督教,有的是伊斯蘭教。因而他們的語言中一般不會出現“得道成仙”、“修成正果”、“臨時抱佛腳”、“借花獻佛”等等與佛、道相關的習語。在西方《圣經》中有上帝(也可以理解為天),比如說“Godhelpsthosewhohelpthemselves”(自助者,天助之);而對于“gotothechurch”,可能是去做禮拜,但也有可能表示“結婚”的意思,因為西方的婚禮多在教堂舉行。翻譯研究中誤讀的表現方式眾說紛紜,上面四個方面只是文化差異體現的主要方面。尤其是跨文化翻譯時,除了要考慮不同語種之間語言的詞、句結構差異,更應充分考慮文化方面的種種差異。因而,若想避免誤讀,譯者需提高自己的文化知識廣度與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