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農業
1引言
德國是世界上科學經營森林最早的國家,同時也是林業科學最先進的國家之一。德國以“近自然林業”為理念的森林經營方式得到了世界各國的廣泛認可,在營造和培育混交“近自然”林方面,既有系統完整的理論,又有豐富的實踐經驗。本文借鑒這些成功經驗,針對我國目前森林經營中出現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建議。
2德國森林經營的特點
2.1森林功能定位的多元化
在德國,森林經營不單純強調經濟或生態價值,而是二者兼有。德國目前90%以上的森林已成為自然公園(或叫天然公園),做到了林區、風景區、自然保護區三者的有機結合,多功能林業不但在防止水土流失、保持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提供旅游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還能穩定、持續生產木材[1]。
2.2近自然林業經營
隨著工業和經濟的發展,德國提出“近自然林業”經營理念,強調森林經營回歸自然,以當地原始森林群落樹種組成為依據選擇樹種,培育健康、穩定的近自然狀態的混交林。如今,“近自然林業”已成為歐洲一些國家森林經營的方向。
2.3先進的森林資源監督模式
德國具有健全的林業法制,有效的監督機制,為森林的科學持續經營提供了保障。德國法律規定,國有林、公有林和大面積私有林都需定期編制森林經營方案,重視林業資源的保護管理,并以多樣化的管理模式穩定林權。
2.4堅持科學的經營方法
德國森林經營已有200多年的歷史,即使二戰期間也未停止森林經營活動和小班調查記載工作。德國林班和小班區劃一般保持長期穩定不變,既有利于生產管理,又便于檔案資料的歷史對比。此外,德國每15年要進行一次全國規模的森林土壤調查,對土壤物理化學性狀進行分析評價,目的在于了解土壤養分情況,并利用衛星遙感技術和航片資料,通過計算機信息處理系統,由聯邦政府統一編繪制成立地類型圖、林權分布圖、森林經營目的圖和地質土壤圖,下發給林業生產部門,供森林科學經營管理使用[2]。
3森林經營的啟示分析
德國經過200多年來的不斷努力,林業建設取得了卓越的成就,林業已進入了以環境保護和木材產出協調的多功能發展時期,可持續的近自然經營思想在德國得到了真正的體現。所謂近自然經營,即森林經營應該回歸自然,遵從自然法則,充分利用自然的綜合生產力,最終使現有人工林逐步恢復為天然林,并逐漸符合自然的演替進程[3]。
3.1森林功能的定位
森林具有多樣的功能,包括生態上的,經濟上的,文化上的,同樣一片森林,其功能定位不應只局限于一種。如經濟林也應兼顧生態效益,不顧及生態效益的經濟林是不能可持續經營的。關于這一點人們已有普遍的認識,而對于正在我國形成的另一種理念恐怕多數人并未注意。即以生態效益為主要功能定位的森林,尤其人工林,幾乎完全不考慮其經濟效益。但如果經營得當,一片森林完全可以在實現生態保護功能的同時產出可觀的木材。所以,我國對森林功能的定位,從而對森林經營目標的定位,應該是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并重。從生態上扭轉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的局面,逐步增加森林面積,提高森林質量;經濟上,要依靠森林穩定地獲得各種林木產品,實現木材需求的自給。
3.2落實林權改革
要盡快將林權證發放到林主(國營、集體或私有者)手中,穩定林權,保護林主利益,這既有利于加強森林的經營管理,杜絕或減少林地林權糾紛,同時可增加各主體尤其私有者的積極性,為森林的可持續經營打下產權基礎。
3.3重視森林資源清查及經營規劃工作
我國已開展了7次全國性的森林資源清查工作,這樣的工作要持續不斷更高質量地做下去。但同時由于森林經營規劃工作卻嚴重滯后。因此應確定每一塊地的功能定位,然后才是更為細致的詳細規劃,最后是確保規劃的執行。宏觀的功能定位即是生態與經濟效益并重,這是全局性的問題,是整個國家長遠戰略規劃的一部分,確定了之后就要長期堅持。有了全局的功能定位,才能有科學合理的經營規劃,具體實施才能長期持續。林業本身就是長周期的行業,只有長期持續才能見到效益,才能良性循環。
3.4完善森林資源管理
除國有的森林堅持長期可持續的經營外,還應鼓勵、勸說、引導集體所有及私營者的森林也樹立可持續的經營理念。如南方杉木林確定十幾年一個輪伐期只能收獲椽材,1m3木材售價不過200~300元,確立了林權及長期可持續的經營理念之后,可想象很長一段時間內收獲的木材會很少,但是擇伐后的林地可補植混交樹種,如楠木或其它珍稀材種,既增加生態效益,又可望在將來生產更多經濟價值較高的大徑材,從而在那個時候使我國林業走上良性發展的道路。
3.5實施林業資助政策
吸取德國經驗,依靠國家各項政策加大對林業的反哺和投入,同時,實施具有我國特色的林業資助政策。如改變義務植樹政策的運作方式,改為按人頭收取綠化稅,同時仍鼓勵人們義務植樹。
3.6轉變國營林場及林業管理機構的經營方式
在我國,林業工程的規劃、施工、檢查驗收都由各級林業管理機構及國營林場來實施完成,甚至監理機構工作人員都曾在各級機構中長期任職,難免造成效率低下及舞弊行為的發生。應轉變管理方式,在資源調查及工程施工方面培育競爭性的私營企業來做,既提高效率,又減少國家財政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