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緊接著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有明確“扶持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政策,這些政策彰顯了黨和國家對于在農村生產經營發展新型農村經濟組織的重視。然而我國的農村經濟組織先天不足而后天又缺乏“足夠的營養補充”,存在一些發展的障礙,筆者借此文提出一些建議,以期促進我國新型農村經濟組織的健康發展。
[關鍵詞] 農村經濟組織;生產經營;組織結構;人才
1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基本概述
1.1 農村經濟組織的內涵
農村經濟組織在國外已發展了將近兩百年,由于各自資源稟賦、經濟條件等因素的影響,對此有著迥異的理解。結合國外相關制度可以具體說明(見表1)。
依據表1可以得出,各國對于農村經濟組織的理解差別甚大,但也存在一些交集,具體表現在:(1)該類組織的構建需以國際合作社聯盟的有關規定為基準。(2)該組織介乎于政府與企業之間,不同于兩者,但又與這兩者有著一定的關聯度。(3)日常組織的決策體現組織內部的所有成員的意志。
1.2 新型農村經濟組織應具備的職能
當前,城鄉二元結構造成的城鄉差距日益增大,影響了社會的公平正義的實現。為了逐步消弭城鄉之間的不合理的差距,急需推進城鄉社會經濟發展的一體化。具體來說,有以下幾點。
1.2.1維護組織內部農民的利益
從黨和政府的相關政策進行解讀可以得出,我國農村經濟組織的首要功能即是維護組織內部農民的權益。對于此處的“權益”要作廣義解釋,不僅包含農民的財產收益,還應注重對于農民發展權、環境權等基本權益的保障。
1.2.2城鄉之間的樞紐
農村經濟組織是城市文明在農村結出的“碩果”:植根于廣大的農村土地上,經營管理理念有著城市企業管理的“影子”。是用城市文明之“劍”去破解城鄉差距之“盾”。作為一項新型組織體系,承擔著連接城市與鄉村的功能,用城市企業的先進管理經營理念,以達到逐步縮小城鄉差距的宏偉目標。
1.2.3發展規模經營
現今,我國農村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顯現,而解決這一矛盾的關鍵在于實現農村土地的規模化經營,提高農村土地的利用效率。國際社會大多數國家已認識到這一矛盾,在原本就很完善的經濟組織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了對本國農村經濟組織的扶持力度。這使得我國農村經濟組織的發展與國外相比,差距進一步拉大。為彌補這一差距,我國的農村經濟組織應充分發展規模經營。
2 我國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面臨的困境
2.1 運行機制不健全
鑒于我國農村經濟組織發展先天不足,后天的“營養不良”,在組織管理上缺乏科學的管理運行機制。具體來說,農村經濟組織的事務決策應體現組織內部農民的意志,但大多數農民由于文化素質不高,對一些基本的組織管理問題不能很好地理解,實際的情況是:經濟組織的事務決策權成了組織內部極少數人的“獨角戲”。
2.2 財政支持的不足
國家的財政“大蛋糕”要兼顧諸多方面的事務,到了要支持農村經濟組織的發展就顯得捉襟見肘,且由于以前政策支持較少,進一步加劇了農村經濟組織發展財政支持資金的短缺問題。發展資金的短缺造成了農村經濟組織發展后勁不足,嚴重制約了農村經濟組織的持續發展,這不利于城鄉經濟一體化目標的實現。
2.3 經濟組織管理人力資源缺乏
由于城鄉之間教育差距的存在,農村教育硬件設施的落后,使得生源大量外流,涌向了大城市,且學成后回鄉率極低;農村原有的青壯年勞力也多涌向大城市從事了非農產業,極少過問村中的經濟組織的發展問題,這無疑給原本就捉襟見肘的經濟組織人力資源匱乏問題“雪上加霜”。農村經濟組織從發展伊始,即面臨經濟組織人才短缺的問題,成為農村經濟組織發展的“短板”,嚴重限制了經濟組織的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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