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在系統梳理國內外相關文獻的基礎上,分析了中國發展體育保險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總結了中國現階段體育保險發展現狀和面臨的問題,希望為進一步研究我國體育保險的發展提供參考。
【關鍵詞】體育保險,競技體育,體育產業 樹人論文刊發
一、背景介紹
全球化的浪潮推動著競技體育的全球化,體育不再僅僅作為運動的代名詞,而是成為一個產業,一個新的經濟增長點。隨著賽事的繁多,競技體育高風險的特點等等都一再挑戰中國的體育保障體系,同時增強了商業保險在體育領域的參與度,也對我國的商業保險提出了一個更高的要求。而我國據統計,目前共有各類體育場60多萬個,各層次運動員8萬多人,有3億多人經常參與體育運動,擁有巨大潛力的體育保險市場卻始終不敢邁步。
二、體育保險的定義
邱曉德在《體育保險學》一書中敘述了體育保險的狹義和廣義的定義。他將體育保險的廣義定義為應付體育風險的一種方式,是一種經濟補償制度,它體現了一種法律關系,一經濟合同方式建立經濟關系,集合多數體育單位或個人的體育風險,以概率為依據,合理計算保險金,建立專門的體育保險基金,并對由體育事件中的災害事故造成的意外損失以及人身傷害,進行經濟補償的一種經濟形式。而體育保險狹義定義是一切與體育有關,帶有體育核心內容與色彩的保險范疇,是以體育事件連帶關系所產生的體育損失的直接產品、附加產品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三、我國體育保險的現狀分析
(一)發展我國體育保險的必要性
1、客觀上,體育領域存在著較大的風險。無論是運動員是否在其職業生涯中遭受意外傷害,都仍要面臨退役后的就業等等問題,都需要將風險分散、分攤損失。
2、對體育賽事等的成功舉辦提供了一定的保障。體育保險的發展會吸引更多來自體育領域的專家對體育賽事等作出風險評估分析,并且能給予保險公司風險預防以及風險處理的意見建議,使保險公司能夠完善其險種以達到出險后更快速、完善地賠付。
3、有利于吸引大量優秀運動員進入體育領域,社會效益高。體育保險的不斷發展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對運動員有更強的保障作用,使他們這一類“特殊人群”能夠在退役走上社會后生活得到足夠的保障,從而免除其后顧之憂,體現了我國的人文關懷,而不是“以金牌論成敗”。
(二)發展我國體育保險的可行性
1、我國體育運動升溫,體育保險蘊藏巨大商機。由中國統計局的《中國社會統計年鑒》相關部分可以看出體育產業迅速發展,體育機構數量持續增加,從業人員數量也在增加。
2、隨著經濟發展,保險意識有所轉變。運動員在體育運動中很容易受傷,而且一般受傷程度會比較高,加之我國不合理、不健全的醫療體系,醫療費用激增,意外傷害造成的成本不斷增加,運動員不能單純依靠國家提供的保障,隨著收入的提高,其保費支付能力大大增強,運動員也開始增加保障程度,自購商業保險。
(三)我國體育保險存在的問題
1.我國國內保險現在還處于起步階段,主要以公益性的“捐贈保險”為主,難以適應我國體育產業的發展要求。在許多大型賽事中,諸如F1,奧運會等等,這些保險都是帶有贊助性質,實際上并沒有為運動員們量身定做的體育保險。鮑明曉在《體育產業:新的經濟增長點》中將體育保險市場視為一個概念市場,認為消費者對體育保險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比較弱,以至于無法形成穩定的、有一定規模的專業化市場。誠然,體育保險在我國的現狀正是如此,我國很多保險公司對體育保險是“有心無力”。
2、我國的體育保險以國家體育總局推出的傷殘互助保險為主,商業化運作的體育保險仍未形成,周燦在《加快發展我國體育保險的若干建議》中提出互助保險實質上是一種基本社會保險之外的補充保險,因此其所支付的所謂的“理賠金”實際上是一種特殊的撫恤金,享受這種保險的人群范圍小,不覆蓋地方級運動人和普通民眾。
3、保險公司對體育保險市場缺乏研究,創新不足,保險產品缺乏,非壽險領域大片空白。 李欣霞在文章中提及,國內保險公司銷售點額都是非體育類的常規類險種,而像國外已經非常成熟的險種,例如賽事取消險、運動員職業生涯突然結束保障險和俱樂部降級保險、贊助取消險等在國內還是空白。
4、在競技體育方面,省、市級運動員正在走向法人代表俱樂部制,而俱樂部保險還沒有形成,處于無政府狀態,同時省市體育政府機構對省市級運動員保險缺少政策支持。
5、法律法規不健全制約了體育保險的發展。1995年3月有11位全國政協委員向八屆全國政協五次會議遞交提案,要求為曾為我國體育事業做出貢獻的優秀運動員、教練員建立傷殘保險和養老保險制度,但是都不了了之,這種立法上的落后一局嚴重阻礙了我國體育保險的發展。
6、體育保險面臨在觀念和人才兩大瓶頸。由于體育保險的高度專業性與復雜性等等原因,我國從事該類保險的專業人才匱乏,既懂體育又懂保險的復合型人才的匱乏也是我國難以開辦專業體育保險經紀公司的主要原因。
(四)啟示以及未來發展展望
完善立法體系,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積極爭取政府力量的介入。同時重視人才的培養,培育扶持中介機構。借鑒國際經驗,促進產品創新,同時在合理借鑒過程中,避免國際合作誤區,要尋找適合本國發展的道路。鼓勵運動員投保,通過團體保險的方式降低保費,強化與各個體育組織的緊密合作,抓住重大賽事的機會。針對競技體育各級地方政府機構應成立自我造血機構,增加自保體系,同時還可開辟部分體育保險試驗區。以體育保險為突破口,積極開發大眾體育保險和學校體育保險,擴大覆蓋面和影響力。
參考文獻:
[1]邱曉德.關于我國競技體育保險的現狀與對策[J]. 浙江體育科學1999(3).
[2]王和平.大力發展我國的體育保險事業促進體育與保險的良性互動[J]. 國際商務(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學報) 2008,(1).
[3]周燦.加快發展我國體育保險的若干建議[J]. 上海保險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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