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市“混合社區”是當前快速城市化進程中一種空間變遷與重組的特殊社區類型。地緣與業緣不同的群體驟然間共同生活在一個社區,因而滋生出較為嚴重的空間區隔與排斥現象。其主要表現為: “屋”以類聚的社區物理空間分隔,“人”以群分的社會階層分殊,群體認知與行為模式差異所導致的心理空間區隔,傳統生活與現代時尚對撞所造成的數字鴻溝等。基于此,城市“混合社區”多元治理的空間路徑是:以“區域化黨建”促進居住空間的社會融合,以“五社聯動”激活混合社區的社會基礎,以“三治融合”促進心理空間的有機整合,以“智慧綜管”架起數字鴻溝的服務橋梁。
本文源自吳宗友; 丁京, 云南社會科學 發表時間:2021-07-13 20:19
關鍵詞:混合社區;空間區隔;空間融合;空間重組
“社區是基層基礎,只有基礎堅固,國家大廈才能穩固”①;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改善人民生活品質,提高社會建設水平,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②。社會治理最小且最具體系化的單元就是廣大基層社區。隨著中國城市化進程的快速推進,政府和市場主導下的空間重組浪潮正在史無前例地改變著城市空間結構。冠以城市新區、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等稱謂的新城建設,導致原先“亦城亦鄉” 的城鄉結合帶空間格局被徹底改變,甚至許多村落被“連根拔起”。大量農民“洗腳上樓”成為新市民,大量外來人口在此購房落戶或租房居住也成為新居民;與此同時,大量老城區人口因為新區的產業優勢、交通便利、環境宜人等因素而紛紛購房移居于此。這種現象催生了與“撤村并居”這一空間重組相伴的大規模“混合居住”的社會景觀——“混合社區”。地緣與業緣不同的群體共同生活在一個社區,進而出現“屋”以類聚的居住格局、“人” 以群分的階層意識、認知與行為模式的分歧、傳統生活與現代時尚的對撞等一系列空間區隔問題,社區各類矛盾較為突出。那么,如何因快速城市化背景下出現的空間區隔現象,促進城市新區基層治理走向善治,實現社區空間治理要素的有機融合,構建起和諧有序的“社區共同體”,最終促成“以人民為中心的社區治理”落地、落實,就成為當前城市基層社會治理的迫切任務。
一、城市社區治理的空間視角
人類的社會實踐活動在一定的空間中展開和持存的同時,本身又作為空間實踐、空間事件塑造著空間①。因此,以空間視角分析與理解諸多社會現象不僅能將社會的宏觀變遷與微觀變化有機結合,還能將社會整體的結構性與社會主體的能動性相互關照,更全面、系統地透視各種社會現象。
20 世紀初期,為解釋和尋找美國都市社會秩序的內在邏輯,“芝加哥學派”以芝加哥城為研究對象,首開城市社區空間研究的先河,其代表人物主要有羅伯特·E. 帕克(Robert Ezra Park)、伯吉斯(Burgess)等,他們將都市研究與社會達爾文主義相結合,創立了城市人文生態學。亨利·列菲伏爾(Henri Lefebvre)基于對前資本主義時期“絕對空間”、資本主義時期“抽象空間”和晚期資本主義時期“差異空間”的構想,將不同社會形態的歷史變遷與不同社會空間的當下狀態相對應,從本體論視角對城市空間的歷史性、社會性和空間性進行分析,開創了日常生活異化與現代化的空間生產理論②。戴維·哈維(David Harvey)則以更加廣闊的理論思維與學科視角揭示了資本三重循環與社會關系在空間中的特殊規律,并提出時空壓縮、時空修復、空間正義等重要論述③。愛德華·W.蘇賈(Edward W.Soja)對空間問題進行了深入探究,建構出“社會—空間辯證法 (socio-spatial dialectic)”的研究框架④。此外,曼紐爾·卡斯特(Manuel Castells)認為都市空間內在于社會活動的四個層面——生產、交換、消費和管理,并體現在工業區位、住房、交通設施和都市治理這四個不同維度上,他同時提出 “流動空間”這一全新概念,以闡釋網絡社會信息技術的擴展對社會空間的影響。簡言之,西方城市空間的社會學研究不僅蘊含著社會與空間之間的內在邏輯及其互動機制,也高度重視資本主義空間生產必然造成社會群體間的區隔和排斥。
近年來國內學者逐漸聚焦空間治理研究,劉祖云等對城市空間區隔進行了專門思考⑤。劉少杰認為,面對改革開放以來的城鄉發展、社會分化、網絡交流和觀念表現,在空間領域呈現出了復雜多變的現象,應當認真總結經典與當代空間社會學的理論與方法,在主客觀的統一中把地理空間、社會空間、網絡空間和表象空間統合起來,開展空間社會學研究⑥。
而從空間視角對“混合社區”治理問題展開的討論,目前國內學界的研究進路主要有兩條:
一是空間重組背景下社區治理模式的轉型問題,主要探討的是社會空間分異給社區居民交往帶來的挑戰,如江立華、谷良玉等認為農民工與市民混合居住的城市社區,在人口重組與社區轉型過程中容易出現社區解組織化、新老居民利益關系緊張難協調、居民交往多重離散等問題⑦;于顯洋、郭錫山等側重研究村居“混合社區”治理轉型等問題,他們認為村居“混合社區”治理路徑是盡早實現農轉居,讓居委會完全替代村委會,以減少機構并置帶來的治理低效問題⑧。
二是從空間角度探尋社區治理的實踐路徑,如葉云、李蘭馨提出,在新建混合社區中通過“公益創投”活動的嵌入,激活基層自治能力,培養居民適應居住空間轉型的行為習慣,最終重構混合社區中的社會關系、公共精神、空間秩序、社區治理等方面的公共秩序⑨;鄺良鋒、程同順等認為,順利推動并進而實現“混合社區”的空間融合,需要政府提供高質量的服務項目,以滿足空間融合對社區公共資源的特別需求,在政府服務項目的支持下配備高素質和專業化的社區公共服務隊伍,解決居民多元化服務需求的現實問題①。
綜上所述,國內學者對“混合社區”治理研究主要聚焦于關系主義視角下的社區秩序,對“混合社區”治理理念和行動策略進行了積極思考。但已有研究在以下兩個方面仍存在明顯不足:一是未將 “混合社區”的生成放置在特定的空間環境和條件下考察,對“混合社區”中的階層分化、利益關系、群體認同、社會流動等方面的新變化未能深入分析;二是忽視了“混合社區”網絡空間維度的思考,對網絡空間深度嵌入地方空間的復雜性、挑戰性、機遇性未予足夠重視。
據此,本文基于社區治理實踐,以 H 市濱湖新區 F 社區為例,深入探討“混合社區”治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其多元治理路徑。
二、城市“混合社區”的空間區隔化及其表征
本文所分析的 F 社區(街道級)成立于 2015 年 5 月,位于 H 市濱湖新區中部,轄區面積 11.8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約 8 萬人,包括省級政務中心辦公區、生活區和景觀區。該社區目前共有 18 個居民小區,其中有兩個大型回遷安置小區,總人口近 4 萬人,占全部人口一半左右。因此,F 社區是一個典型的快速城市化進程中空間重組下的“混合社區”。在 2020 年 7 至 11 月和 2021 年 1 月至 3 月,筆者研究團隊多次對該“混合社區”治理問題進行隨機問卷調查;同時,運用半結構化訪談、體驗式觀察等研究方法,深入了解社區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難題——社區區隔。訪談對象分別為行政上分管 F 社區的區政府領導、F 社區(街道)主要領導及有關工作人員、社區能人、社區社會組織負責人、社區工作者、社區普通居民以及物業公司負責人等,訪談人數超過 60 人。
在 F 社區,快速城市化雖然在空間形態上將此地原居民(主要是包括漁民在內的農民)和移入該社區的居民聚合在一起,但這種空間聚合只是物理性的,遠未實現社會性的人際關系融合,更遑論文化融合。一方面,就農民群體而言,曾經“阡陌交通,雞犬相聞”的田園生活被聳立的高樓大廈隔斷,生活空間發生斷裂,并被驟然壓縮進回遷樓的狹隘空間中,這讓“被城市化”的他們來不及適應快節奏的都市生活和異化的社區空間。另一方面,移入本地的城市精英群體追求高品質、高效率的生活空間,但是社區里文化背景截然不同的新市民(農民及漁民)竟占到人口的一半,兩類人群的分異導致慕名而至的精英群體產生較為突出的不滿甚至對抗情緒。空間重組背景下的 F 社區因而滋生了頗為嚴重的居住、社會、心理和網絡等空間區隔現象,這給社區治理造成了嚴峻挑戰。
(一)居住空間區隔:“屋”以類聚的社區物理空間
居住空間是指滿足居住功能所占有的地理空間,它既包括土地、建筑物、道路系統、廣場、配套設施等物質性要素,還包括居住區內的大氣、植被、水系、地貌等環境因素②。在歷史上,住宅及居住空間早已成為一種區分社會等級的標記和符號。《禮記》有云:“昔者先王未有宮室,冬則居營窟,夏則居橧巢……后圣有作,然后修火之利,范金,合土,以為臺榭宮室牖戶……以正君臣…… 以齊上下。”③
在 F 社區,居住空間上的區隔現象主要表現在其外在的空間形態和空間品質上。F 社區商品房小區的樓型多為現代板式住宅,進深約 15 米左右,南北通透,便于采光與通風,而且戶型方正,平面布局合理,各功能空間尺度適宜。通常而言,由于板樓的面寬充裕,因而戶型設計更容易出精品。而 F 社區回遷房小區的樓型多為塔樓,每單元樓層的住戶多為 6 戶以上,因此數百戶擠在一棟樓里,居住環境遠不及板樓好,而且每層都會有部分住戶的采光、通風、景觀等條件不甚理想。此外,在居住空間封閉性和綠化植被上,商品房小區和回遷小區也存在顯著差異。
居住空間的區隔還典型地反映在空間的市場價值上。商品房小區憑借優越的居住環境,不僅滿足了居民對空間使用價值的需求,還滋生出經濟資本動態累積的空間交換價值。比如,商品房小區房價偏高,均價在 30000 元 / 平方米,且擁有著較低的出房率和出租率。而經由征地拆遷安置于此的回遷房均價在 16000 元 / 平方米,出房率和出租率較高,這令回遷居民普遍有強烈的居住空間價值失衡感,并被外化為一種與商品房小區居民有著顯著差異的身份標簽。
(二)社會空間區隔:人以群分的階層意識
正如愛德華·W. 蘇賈(Edward W.Soja)所言“空間隔離的形式極為隱秘,地位的等級制度也往往具備隱秘性”①。換言之,社會階層不僅容易在空間區隔中形成與固化,而且空間區隔也會影響人與人之間平等的社會交往意識。目前,F 社區居民總數約 8 萬余人,原先即為本地戶籍的居民與移居此處的外來居民比例近 1:1。外來居民的持續涌入已經讓 F 社區從過去相對封閉的鄉村走向更加開放的現代化都市新區。盡管在外表上已經難以區分“原住民”與“外地人”,但兩個群體的從業形態、社會關系、風俗習慣、交往方式仍存在較大差別,從而在緊鄰的地理空間區域內,原住民與外來人口逐漸形成了疏離化的社會空間,同一社區被形塑成典型的二元性社會。透過生活中兩個群體各自的社會關系和群體間的現實交往,可以清楚地看到,F 社區的社會空間區隔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商品房住戶與回遷房住戶之間社會交往的互斥性。空間重組后,商品房小區與回遷小區存在著明顯的社會空間邊界。占社區總人口近一半的農民(原住民)進入新社區,他們短時間內很難完全適應城市文明的內在要求,在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層面均表現出農業文明與都市風尚之間的沖突。社區另一半人口由中等收入以上的人群為主,他們文化程度相對較高,有較為強烈的制度意識,追求都市生活品質,反對不守公共規則的社區行為。原住民與外來定居的都市精英雖共處于同一社區的生活世界中,但是社會交往卻呈現出一定程度上“老死不相往來”的狀況。
二是回遷房住戶群體內部社會交往的離散性。農村俗語有云:“遠親不如近鄰”,農村鄰里是世代積累沉淀下來的社會關系,情感的維系多以地緣和血緣為紐帶,即所謂的熟人社會。但是大范圍撤村并居引發的空間重組,促使陌生或半陌生關系替代了原來的熟悉關系,原住民在城市新空間中流失了傳統的“鄰里”;加之都市生存壓力的驟然加劇,生活節奏的突然加快,迫使回遷居民用于維系原有人際交往關系的時間和精力明顯減弱,鄰里依賴逐漸減少,離散性迅速增強。
三是商品房住戶間社會交往的內傾性。他們大多受過高等教育,憑借多年打拼得以購置房產定居于此,職業穩定、收入和社會地位相對較高,生活品質較為優越。“朝九晚五”的日常作息時間導致居住空間的共同在場并沒有帶來交往空間的共同在場,因此,為減少交往成本,他們在社區內的人際關系維系主要通過 “趣緣”“業緣”或“學緣”,譬如社區內擁有共同愛好的朋友、同一工作單位的同事、讀書期間的同學等等。
(三)心理空間區隔:群體認知與行為模式的分歧
人類學家克勞迪雅·斯特勞斯曾將“心理空間區隔化”定義為:人們面對相互競爭或沖突的觀念時,對它們分別進行獨立的內化(或解釋),組成相互沒有關聯的圖式,以至于一種觀念的表達與其他觀念的表達毫無關聯,進而導致心理空間區隔②。就回遷居民而言,盡管在戶籍身份上已經實現“農民”向“市民”的轉變,但在內心深處以及外顯行為上仍保留著深厚的鄉土眷戀和生活慣習,對都市文化的認同感相對不足;同時由于群體參照效應,回遷居民與外來移民之間在道德倫理、目標規范等社會價值認知方面不一致,處于“弱勢地位”的回遷居民容易出現自我懷疑和內心沖突。在入戶走訪時,筆者留意到大量回遷居民家中的客廳或陽臺放置有鋤頭、鐵鍬、彎刀等農具,問其緣由,回答是期待將來再回到“鑿井而飲,耕田而食”的農村生活。
雖然棲身城市空間,精神文化卻與所在的城市空間相割裂,這種“文化墮距”使得回遷居民精神上的剝離感和排斥感強烈,常常生發憤懣、自卑、敏感、焦慮等一系列情緒問題。F 社區在初期治理階段,側重于形式層面的技術治理,難以顧及文化建設對重塑心理空間的重要作用,結果回遷居民中常常存在針對政府社會治理的“柔性不合作”行為。例如,回遷小區 R 園外墻涂料脫落以及頂層漏水,F 社區(街道)服務中心努力從區政府獲批了一億多元的維修資金用于修繕,但在最后粉刷外墻白色涂料階段,居民卻大鬧居委會。在與 F 社區工作人員的交流中筆者了解到,當地流傳著一句戲言稱白色外墻意味著“回遷房是白送的”,在回遷居民看來,刷白墻是強加給他們的一種符號性身份歧視(這實際上是回遷居民一種精神性的自我“污名化”)。這在本質上是回遷群體社會心理區隔經由特定空間表象的行動外化。此外,心理空間的區隔甚至斷裂還表現在部分年紀稍輕的回遷居民身上,他們在拆遷政策的惠顧下獲得了不菲的資金補償和充裕的房產之后,心理空間未能適時融入都市積極向上的精神之域,成天游手好閑,甚至染上了賭博、吸毒的惡習,逐漸出現了嚴重的社會越軌行為。
回遷居民的群體認知及行為模式,使其在較短時間內很難順利融入都市生活世界,他們缺乏對城市社區這一新生活世界的歸屬感和認同感,造成他們陷入地理空間快速“走進”與心理空間緩慢“融入” 的空間張力之中。
(四)網絡空間區隔:傳統生活與現代時尚的對撞
以數字化和信息技術為基礎的科技革命,催生出完全不同于物理空間和在場化社會空間的網絡空間,加拿大小說家吉布森將其稱為“賽博空間(Cyber Space)”,卡斯特則認為它是一種超越具體條件制約或局部環境限制的“流動空間”①。截至 2020 年12 月,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第 47 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中國互聯網網民規模已達 9.89 億且 90% 是青年和中年人②,這意味著大部分居民的日常生活已經全面融入網絡社會之中。
比如在 F 社區內,通過微信、QQ、微博、抖音、快手、B 站等新媒介,回遷居民能夠在網絡這一日益重要的特殊社會空間中展開去中心化的“平等交往”,分享“傳遞性經驗”,在網絡社群中尋找自己的存在感,這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鄉土空間逝去所帶來的孤寂與哀愁。但由于受教育程度、技術能力以及傳統思維的束縛,在這看似平等的“流動空間”中,回遷居民實際上仍然難以真正享有平等的網絡服務和信息資源。
一方面,F 社區治理部門仍然以傳統的時空觀看待當前網絡空間的崛起,社區治理側重于在場性社會矛盾的發現與調處,而對網絡空間里的社會行為以及網民多樣化、個性化社會服務需求難以有效供給。另一方面,現代社會較之傳統社會發生了根本性變化,互聯網創生的“第二場域”塑造出全新的空間景觀與生存體驗,并將人類的生存與發展置于一個多重風險并置的網絡空間之中③。而回遷居民囿于傳統思維方式難以相信網絡教育、網絡醫療等重要資源的可及性,進而無法真正享受到當前互聯網上的優質資源。另外,網絡安全意識淡薄導致他們難以識別出各類網絡病毒和詐騙,而辨識力低下又使得他們對低俗的網絡文化很難抗拒。因此,一些不良網絡平臺利用信息能力的不對稱性,處心積慮地操縱居民的網絡消費心理,進而實現對用戶的“消費”綁架,使居民合法權益在網絡空間被悄然侵犯。
三、空間融合:城市“混合社區”治理的路徑選擇
2020年7月16日,習近平同志在長春市團山街道長山花園社區調研時強調:“社區治理只能加強、不能削弱……一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上體現在基層社區。”① 這充分說明社區治理是一項“抓基層、蓄底氣、管長遠”的戰略性工程。從空間社會學視角不難發現,在快速城市化進程中空間重組而成的“混合社區”,正滋生著居住、社會、心理、網絡空間的區隔與排斥。基于此,F社區在相關專家的建議下,由區黨委擘畫并統一部署,以“區域化黨建”為核心、以“五社聯動”為載體、以“三治融合”為目標、以“智慧綜管”為手段,盤活社區空間治理元素,扣響社區“善治”門環,力促社區多維空間的深度融合。
(一)以“區域化黨建”促進居住空間的社會融合
在商品房小區和回遷小區組成的“混合社區”,高質量“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難以形成。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混合社區”治理主體的地位失衡、權責不清、風險不能共擔、成果不能共享。據此,為切實發揮黨建在社區治理中的領導核心作用,F 社區在 2020 年 12 月制定了《基層黨建工作項目化運作實施方案》,明確以“區域化黨建進社區” 為支點,撬動社區、社會組織、駐區企事業單位等有機融入,形成真正富于活力的多元共治的制度結構,不斷彰顯混合社區的空間正義。
首先,充分發揮社區黨組織的核心引領作用。針對社區內部人口素質差別較大、組織化程度偏低、居民需求多樣、訴求多元等客觀現實,F 社區明確黨建引領的核心作用,圍繞社區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居民需求向上級黨委申報黨建項目。其中,格外重視通過項目化服務以強化回遷居民對混合社區新的政策和制度的認同,清楚界定回遷小區黨支部以及協商議事會、居委會等社區組織的性質、作用、職責,引導并保障居民依法直接行使有關民主權利。
其次,助推黨建聯盟的整體化聯動。F 社區主動牽頭發起,聯合原濱湖新區建設指揮部等 18 家單位組成社區黨建聯盟,并先后吸納 98家單位加盟,形成了全覆蓋、廣吸納、強活力的 F 社區黨建大格局。此外,實施紅色領航工程,發揮聯盟的軸心功能,先后打造出全國先進基層黨組織等黨建品牌。圍繞群眾生活需要,常態化開展公益捐助、基層慰問、社區服務、法律維權、生態環保、醫療保健、文體活動、安全教育等各類黨員志愿服務,持續滿足社區居民對美好生活的需求。
最后,引導市場主體主動對接基層黨建。在現代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下,社區的需求往往就是資本逐利的方向。F 社區開拓治理思路,運用市場化思維引入“紅色合伙人”,為各類駐區企事業單位等多元主體參與基層治理開放資源,發送共建共創的“邀請函”。例如,F 社區在物業管理方面,加強與物業服務企業“紅色合伙人”的合作力度,舉辦全市物業服務行業黨建工作觀摩會,打造“物管先鋒”行業黨建品牌,凝聚起社區物業黨建聯建的合力,助推物業服務規范化、優質化、暖心化。
(二)以“五社聯動”激活混合社區的社會基礎
F 社區由當年倚湖而生的小漁村經由快速撤村并居入城市,由眾多外來移民而成現代都市新區,社會結構發生了巨大變化。來自不同區域、不同社會階層的人們驟然間被“混合”進一個社區,形成了較為嚴重的階層歧視與對抗行為,社區居民難以在短時間內形成具有天然情感的共同體意識,社區公共產品的供給缺乏來自社區自身的力量支撐,公共倫理不彰,社區認同及社會整合的基礎缺失。
為此,F 社區黨委和社區服務中心積極轉變工作思路,搭建社會服務中心平臺,引進專業社工機構,購買專業社工崗位。運用“社會服務平臺 + 社區自治組織 + 專業社會工作者 + 社區社會組織 + 社會資源”的“五社聯動”社區服務模式,以社區居民需求為導向,發動社區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社區建設,在物質性居住空間內構建起具有高度共識的嶄新的“社會生活共同體”,以此來沖破混合社區社會空間的天然藩籬。
具體而言,一是組建 F 社區治理學院,提升社區服務人員的專業能力。以社區治理學院為社區治理平臺,拓展社區教育形式,開發社區服務課程,邀請知名社區治理專家、高校教師參與授課,為社區治理引智扶志。二是引入專業社工機構,購買專業社工崗位,統籌實施社會服務項目。例如 F 社區依托 AL 社會工作機構統籌設計“樂居”居家養老合作社項目,由專業社工根據服務對象特點編排服務項目,開設長者探訪、便民理發、社區管家、健康加油、老年大學、“孝益笑生日會”六大類服務。由 AL 社會工作機構通過項目跟進、實務督導等方式統籌項目管理。三是培育公益性社區社會組織,激發其服務能力與平臺功能,擴充居民參與社區事務的載體。在公益性社區社會組織管理上實行“登記備案雙軌制”,借以激活服務主體,并通過多部門、多來源協調統籌解決公益性社區社會組織的場所與資金,保障其正常開展工作。
(三)以“三治融合”促進心理空間的有機整合
對于新市民而言,他們的生活世界發生了斷裂,自我的生活空間支離破碎。昨日之我、今日之我和明日之我的內在一致性被阻斷,作為日常生活主體的“我”在由漁民(村民)變市民的“時間移民” (此概念隱喻新市民在極端時間內由農業文明直接跨入工業乃至后工業文明)中產生了認知上的迷思,難以有機整合時間之流的“我”以適應城市文明的新空間,常常因此生發“我是誰”的困惑。而在與城市熟悉的陌生人——“他我”的互動中,“我” 的自卑感與優越感相互交織、導致自我情感和精神空間常常被扭曲,這本質上是快速城市化進程中,農業文明與工業文明的沖突在一身橫跨兩種文明的 “兩棲人”心理及精神世界的投影。基于此,F 社區在治理實踐中,以德治、法治和自治“三治融合” 為路徑,幫助回遷居民改造生活世界,啟發民德民智,促進居民心理空間層面的互融互嵌。
一是開展“樓棟四互”的自治實踐。為推動社會治理落地生根,F 社區將“樓棟”這一微型社區空間作為居民自治的重要場域。F 社區的樓棟自治主要以社區睦鄰生活館為服務平臺,以小區中各樓棟的居民為參與對象,在凝聚共識基礎上構建本樓棟的自治框架,定期舉辦樓棟內人情味濃厚的生活化自治活動。如“情暖樓棟”“樓棟一家親”“樓棟知心人”等。通過鄰里間互議、互諒、互促、互助等志愿服務及協商活動,消除社會陌生化帶來的心理防線,提升居民對所屬樓棟的認同感與歸屬感。
二是采用“六級網格”的法治實踐。為弘揚社區法治文化,推動社區法治建設,F 社區采取“六級網格”的管理辦法,即組建綜管團隊,統一社區干部、片區民警、城管辦(部)領導、城管隊員、環衛工人和轄區單位六個方面的力量,共同建設社區法治文化。同時,通過配套完善六項機制,明確“六級網格”內各支隊伍的職責權限,實現社區扁平化精準治理,爭取矛盾糾紛不出社區,切實做到快速、及時、有效化解社區各類沖突,讓遵法守約成為社區居民最為根本的共識并內化為區別于其他社區的榮譽感、身份感,強化社區共同體意識。
三是選聘“文化導師”的德治實踐。在構建社區共同體的過程中,以價值觀為核心的文化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因素。城市“混合社區”作為多元文化“短兵相接”之地,只有盡可能地利用以共享價值為基礎的文化紐帶,才能及時將剛性的權力結構與靈活的個體行動統一起來,才能真正凝聚社區公共精神。對此,社區應積極選聘一些具有專業技能和精神號召力的社區文化精英為“文化導師”,來推動共享、共融、共趣的社區文化建設,讓其組織編排一些書法、唱歌、舞蹈、繪畫、節日民俗等娛樂文化活動,在其樂融融的氛圍中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通過“學習型”文化社區的建設,增強社區歸屬感,促進心靈契合。
(四)以“智慧綜管”架起數字鴻溝的服務橋梁
在萬物互聯的網絡化時代中,處于各種社會層次的網民們,不僅可以通過靈活多樣的形式表達自己,并且大部分網民表達的是生活世界具體層面的直接感受和信念追求①。因此,網絡空間這一特殊的流動空間不是遠離現實的,而是切近現實、深入現實的,它就是社會現實本身。但是作為“混合社區”來說,因其居民在網絡行為能力以及網絡認知上存在十分顯著的差異,“數字鴻溝”遂為橫亙在社區工作人員和普通居民面前的實實在在的“治理鴻溝”。為了讓鴻溝變通途, F社區投入不菲的資金,以“智慧綜管”為社區服務新形式,著力消除數字社會給不同人群帶來的新技術區隔,讓大家能夠均等、安全、便捷、有尊嚴地享受智慧化社區服務,將剛性的城市管理與柔性的社會治理有機融合,架起人們生活世界中流動空間的服務橋梁。
一是提升信息化服務水平,實現智慧治理。F 社區對反映轄區內各類矛盾沖突的信息堅持每日排查、定時上報,綜管隊員與網絡信息員通過手持智能終端,分級分類向社區綜管平臺實時報送摸排到的各類矛盾糾紛信息和信訪隱患,平臺根據信息的級別和事態發展進行分級處理。社區工作人員積極引導回遷居民正確掌握網絡技能,積極利用網絡資源,充分提升網絡活動參與的廣度和深度,讓回遷居民在網絡空間中,自覺運用信息技術進行自我學習,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最大程度地擺脫地方性文化所帶來的束縛,利用網絡空間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和無限廣闊的現代社會。
二是開通多渠道云平臺,展開智慧服務。2015 年 4 月,社區管理者開通以“H 市 F 社區”為名的官方微博,成為發布消息、線上互動的途徑。2016 年 6 月,“首善社區、智慧 F 社區”微信公眾號正式啟用,作為社區為轄區居民提供公共服務的新媒體平臺。公眾號不僅以網絡為路徑向轄區居民提供各類服務信息、政策法規、好人好事等,更以線下活動、線上互動的方式加強居民與社區治理部門的溝通交流。更具特色的是,2020 年 12 月,“智慧 F 社區”手機 APP 上線,開設“社區動態”“鄰里互動”“便民生活”“黨員風采”“政務服務”“濱湖能量”六個板塊,該客戶端對 F 社區所擁有的各種資源如醫院、學校、公共服務、政策文件等進行整合,通過網絡空間提供十分人性化的智慧服務,讓混合社區的各類群體能夠隨時隨地了解最新政策,掌握信息資源,助其在這塊城市新空間中自主、快樂地工作和生活。
四、結 語
快速城市化重組了人們的生存空間,也帶來了生活世界的巨大變化。城市“混合社區”因空間結構的變遷與重組所導致的空間區隔與排斥現象日益突出,顯著增加了城市基層社會治理的風險與挑戰。透過空間的棱鏡可以看到,城市“混合社區”包含著由地理關系、社會關系、文化關系(基于風俗習慣的日常生活實踐)、缺場關系(網絡社會交往的場域形態)等構成的居住空間、社會空間、心理空間、網絡空間等多重空間內涵。尤其是,隨著網絡社會大規模崛起所形成的流動空間對地方性空間的深度嵌入,促使城市“混合社區”在較短時間內發生了一系列系統關系的重構、責任與權力(利益)的再分配。因此,針對當下中國城市“混合社區”治理,必須因應其空間的新變化、新問題,確立治理新思維,建構治理新路徑,打破區隔,走向融合,系統性施策,多空間并進,才能實現社區共同體的空間再造。換言之,城市“混合社區”空間治理的要義在于面對復雜的矛盾和嚴峻的挑戰時,筑牢黨建引領的政治堡壘,有機整合并優化各類空間資源,積極利用信息技術,高度重視文化建設的基礎性地位,引導民眾改造其生活世界,主動適應并有效提升網絡化共建共治共享能力與績效,進而促進城市基層治理朝著“善治”的目標快速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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