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教育主要問題分析
一、農業教育對農業發展的重要意義
我國是個農民占多數的農業大國,同時也是個農業發展滯后,農民生活水平低下,農村問題錯綜復雜的農業弱國,“三農”問題一直是我國亟需解決的首要問題。作為我國教育體系一個組成部分的農業教育在解決各種“三農”問題,促進農業經濟發展方面,有著至關重要的戰略地位和作用。農業教育有助于普及農業知識、培養農業人才、創新農業技術;有助于引入、推廣和培育新物種以改良農業;有助于提高農民的文化素質、知識和技能水平,改進和創新勞動手段;同時對現代化農業機械的開發、制造和改進,加強綠色農業的建設,促進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發揮著主要作用。總之,農業教育不斷推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化,使農業的發展模式知識化、信息化、科技化、空間化和管理化,對我國農業發展具有強大的推動力,為“三農”重大問題的解決提供了可操作性和實踐性的方法,成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主要支撐。
二、農業教育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對農業教育的地位作用認識不夠
首先,隨著教育事業的發展,許多農業院校大幅度地進行綜合性改革,一味追求“高、大、全”,忽視了自身農業行業專業性的特色發展,脫離了農業本職,使得農業教育受到了限制,削弱了其為“三農”服務的功能。嚴重的離農觀念也深入學生內心,許多學生不愿學習農業專業,使農業高校農學類專業缺乏優質生源,即使身為農學類專業學生,畢業后仍會尋找與農學類專業無關的工作。其次,農業知識在農村地區沒有得到普及,許多農民的農業相關教育不足,難以掌握先進農業技術及其運用,影響了農業生產的發展。另外,政府對于整個教育的資金投入和支持都不足。據統計,2008年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僅占GDP的3.48%,距離世界4.5%的平均水平還有一段距離。分配給農業教育方面的財政投入更是稀少,對農業科技教育的投入不足農業總產值的0.5%,這使農業科技研究、農產品改良和新品種培育無法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這更使我國農業教育發展困難重重。
(二)農業教育格局失衡
在我國,農業教育布局嚴重失衡。西部和農村地區投入教育資源遠遠低于東部地區和城市。近年來,雖然對西部地區和農村地區加大了教育投入,實現了西部地區和農村地區“兩基”覆蓋率達85%以上的目標,但是仍然存在東西部地區之間、城鄉之間教育非均衡發展的嚴重問題。首先就是教育經費問題。2009年西部地區基礎教育人均經費僅為東部地區的1/3左右。從省均基礎教育總收入來看,2009年度東部基礎教育經費省均收入是西部基礎教育經費省均總投入的2.5倍。農村義務教育尚未做到“全面保障”,2007年全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中非財政性經費約148億元,占義務教育經費總額的5%。西部大部分省份的高校均不足20所,農村地區的高等院校更是屈指可數,本科以上特別是集產學研為一體的高等農業院校幾乎都集中在大城市、發達的東部地區。此外,西部地區和農村基礎教育設施薄弱、教師隊伍素質不高、教學內容和方法落后等問題仍然存在。許多農業人才、大學畢業生等不愿到這些地區進行農業服務,本地許多優秀的學生向大城市、東部地區流動,這不利于主要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村地區和需要基礎農業發展支持當地經濟發展的西部地區農業教育的廣泛普及、農業科技的推廣和應用,阻礙了其經濟社會的發展。
(三)農業教育師資問題
教師是農業教育質量的保證和關鍵。自1999年我國實行擴招制度后,許多農業學校非農專業不斷增多,招生數量也不斷增加,這使得專業教師兼課現象增多,無力對本課程教育深入研究發展,創新教育方法,進行農業科研的精力和時間也大大減少。生源增多,硬件設備不足,許多實踐無法實現。加之這兩年來研究生擴招,導師教育教學效果大不如前。一些老師著重個人利益,忽視教學,把重心放在利于自己得利的地方。農業方面的課程教學上,需要教師有一些經驗尤其是農業實踐經驗的積淀,但是由于教師年輕化趨勢,使得教師缺乏應有的經驗,加之因“尋租”而進入學校的許多教師,使得教學質量下降,嚴重影響了農業教育的效果。在農村地區,由于教師的待遇較差,且長期得不到改善,使得許多優秀教師離開農村,而大學畢業生又不愿去農村教學,致使農村地區的農業教育無法得到良好的師資保證。
(四)農業教育實踐不足
在農業實踐教學中,教師陷于“理論—實踐—再理論—再實踐”的固定模式中,缺乏靈活性,并沒有真正地培養學生的實驗、探究等綜合能力,多數都是僅僅就某個理論或現象進行單一的實驗演示,或者讓學生根據既定的程序進行操作,這不能激發學生對理論知識的進一步挖掘和創新,各種理論和實驗的結論也不能在實際的農業運作中有效運用。再者,對學生實踐環節的考核不夠重視,要求較低,這更使得學生難以真正地培養出自身的實踐綜合能力。由于不能充分進行實際農業生產實踐,那些在農業科研中產生的農業技術也難以推廣和應用,在生產或生活應用中,我國農業科技轉化率只有10%至20%,而發達國家的農業科技轉化率可達60%到80%。這使得農業科技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以促進農業生產的提高。
(五)農業教育與社會需求錯位
農業教育是培養農業專業人才和農業研究的主體,是技術資本和人力資本源源不斷投入到農業產業的保證。只有滿足了社會需求的技術人力資本的投入,才能夠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雖然我國農業專業招生比例不斷增加,但是農業專業人才和管理科技人才相對較少,據國家統計局資料,農業技術人員僅占全國技術人員的2.51%,平均每個技術人員覆蓋的面積相當于發達國家的150倍,而且我國農業技術人員大學以上文化水平的僅有37%。農業人才整體能力水平和知識范圍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這不僅沒有推動農業的進步,也造成了資源的浪費,這種供需錯位也增加了社會應對就業問題的負擔。
(六)忽視農民農業教育
農民是從事農業生產的主力軍,農民通過對農業知識的學習、農業技能的掌握、農業科技的運用和開拓創新來改變傳統的農業觀念和農業勞作方式對農業經濟發展和農業現代化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就我國目前的狀況來看,農民雖然有了一定的知識技能,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進行農業現代化的生產,但是仍缺乏專業的農業教育,遠遠無法達到像歐美等農業強國對農民嚴格的要求標準。我國農業生產工作沒有嚴格的準入制度,它被視為最低最沒有門檻的工作,對學歷、技能等幾乎沒有要求,隨便一個人都可以從事;更沒有農民必須通過專業培訓和考試獲得相應的農業資格認證的綠色證書等農業從業資格的要求,這些都成為基礎環節上農業教育的漏洞,形成了現代農業快速穩定持續發展的瓶頸。
三、完善和發展我國農業教育的策略
(一)加強法律的保障
政府要著力制定農業教育的相關法律,運用法律手段強化農業教育的重要地位,讓社會各界都充分認清實施和接受農業教育的重要性。以立法的形式給予農業院校支持,強化以農為本的教育思想;給予農業專業學生相應的優惠政策和嚴格要求,比如減免學費、補貼生活費、提供免費的農業研究室等,同時也要嚴格規定畢業后為農業提供一定服務;規定農民從事農業的資格,設立《農民資格認證書》之類的從業認證;通過法律規定每個地區至少設立一所農業專門院校,保證農業教育在西部地區和農村地區的順利有效的開展和普及。
(二)全面開展農業教育
首先要加強對中小學生有關農業方面的教育,讓農業深入到學生的心中,改變以學農為恥的傳統觀念。其次要特別重視農村地區和西部地區農民農業教育的順利開展,尤其要加強農業職業教育,提高落后地區的農業知識和技能。
(三)重視農業直接勞動者素質的培養
要加強對農民的教育,政府就要加大農村地區教育基礎設施的建設,通過說服性和強制性等措施保證農民接受教育。設立專門的農民咨詢機構,隨時給農民提供農業市場、科技等有利可靠的信息以及相關的農業書刊、雜志,幫助農民進行決策;運用4H、夜校、農場實際培訓、農民班、農民培訓機構等多元化的教育方式對農民進行教育,引進專門的農業人才,機動靈活地提供農業課程和農業指導,根據農民的實際情況,運用合理適度的教學方法,保證培訓質量和有益指導,切實提高農民綜合素質。
(四)注重實踐能力的培養
實踐是知識、科技、研究切實轉化成為生產力的關鍵環節。要想加強實踐,首先學校要重視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增設實踐課程,帶領學生進行實地考察和實際農業操作,把學生的實踐與當地的農業經濟的發展結合起來。學校可以與本地農村地區甚至一些農業不發達的西部地區進行聯系,讓學生在其農業耕作區進行實踐,同時進行實際生產研究,給當地農民進行農業知識的傳授,引進先進農業科技,提高農業生產率,在確保學生實踐學習時間的同時,也要注重學生實踐結果的考核,提高實踐的學分比重,讓學生充分重視實踐學習,使其真正達到實踐學習的效果。
(五)加大政府的支持和資助
在農業教育基礎薄弱的農村地區和西部落后地區,加大基礎教育設施的建設,保證義務教育的普及。給農業院校政策性支持,運用財政、金融等手段,加大對其投資力度,提供有國家保障的低利息貸款、財政補貼等,并給予充足的農業科研經費、竭盡全力供應實踐性教學的場地和環境,同時要保證從事農業教育事業的教師,尤其在農村地區和西部落后地區的教師應有的待遇和回報。
四、結束語
目前,我國農業教育存在眾多的問題和缺陷,需要國家、社會、學校等各方面給予高度重視。要深入研究和剖析我國農業教育的各種不足,并有選擇性地借鑒吸收國外農業教育的精華,結合我國各地農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創造性地開辟一條有中國特色的農業教育體系。建立多樣的農業教育相關項目和制度措施,確實讓農業教育在我國解決“三農問題”中提供智力支持,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提供精神動力,在現代農業多元化的建設中提供發展引導。以各地區的農業院校為橋梁,把本地農村地區的農業發展緊密聯系到農業教育之上,切實為當地農業經濟的發展需要提供相應的人才、科技、培訓、研究等,保證農業教育促進農業經濟的發展,農業經濟的發展又帶動農業教育的進步,再通過農業教育引領農業發展的方向,形成科學的循環發展。
本文html鏈接: http://m.jsdzr.cn/qkh/212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