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生態保護論文
0.引言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我國國家建設和人民生活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生態需求逐漸成為社會對森林資源的第一需求。作為國家生態需求的重要保障和生態建設的物質基礎,森林在改善生態環境、維系生態平衡、保護人與自然和諧等方面占據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國內外相關基礎理論以及實踐表明,林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可為人們帶來較大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生態文明也在國家層面的制度化給我們敲響了警鐘,保護環境,尤其是促進森林資源的可持續發展是當今社會亟待解決的問題。森林資源監督管理是隨著我國森林資源實際需要應運而生的,是我國森林資源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就當前整個森林狀況來看,處于一種“邊破壞邊治理”的階段,森林的嚴重破壞以及數量的極度匱乏,造成了當前困擾人們的生態問題。我國政府也意識到這一形勢的嚴峻性,相繼完善了森林資源管理體系(林政管理+資源監督+綜合監測),對我國的森林資源的保護和建設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按照森林資源管理建設的要求,森林資源監督管理理應充分發揮其監督作用,“看”好阻礙林業生態建設和保護的相關不和諧因素。然而,就現狀而言,監督管理工作并不是很令人滿意,沒有發揮其本職的效能(如重視程度不高、體制不順等)。鑒于此,筆者擬結合從業經驗,對我國森林資源監督管理工作展開探討。
1.我國森林資源監督管理現存問題及原因分析
1.1現存問題
根據筆者調研分析,當前我國森林資源監督管理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機構不健全,人員匱乏。由于我國沒有地方監督管理機構,監督方面的工作人員少,隊伍綜合素養參差不齊,致使監督的效應難以有效發揮。二是監督機制呆板。國內目前尚且沒有分級監督機構,總體上對案件和監督信息的了解和掌握具有隨機性。三是剛性權力缺乏造成“監督建議難以落實到位或落實成本過大”[1]。
1.2原因分析
上述問題由多種因素造成:首先是現行森林資源管理體制的制約;其次是林業行政執法體制、程序方面的問題,如雙重領導體制、機構名目設置過多、職能交叉以及執法標準不統一等等;三是生態觀念、法制意識薄弱,重視程度不夠。
2.可持續發展視野下的我國森林資源監督管理保障策略
2.1建立健全森林資源法律法規和保護管理政策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林業各項工程建設也逐步向縱深方向發展。當然,在森林資源監督管理方面也會遇到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這些新的情況也給我國現行的森林資源法律法規和保護管理政策等提出了新的挑戰。具體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林權制度改革與現行林木采伐管理政策間的博弈。林權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所有權、收益權和處置權[2];而現行林木采伐管理政策要求逐級上報、層層審批,經營者不能根據經營實際隨意處置林木,更無法預期將來的收益狀況。很顯然,相關政策的呆板性,會對林業市場經濟的培育以及產權制度的推進起到一定的阻礙作用。近年來,國家對工業原料林的相關采伐政策逐步放寬,對于其他林木的采伐(如非重點生態保護治理區、非天然林保護區等)也應當進行改革,以做到科學經營,真正確保林業經營的可持續發展。舉例來說,可以結合《森林經營方案》改革現行的采伐限額管理制度。二是自然保護區林木。對于自然保護區的林木采伐,我國目前還是禁伐政策。然而,在實際生產中,經常會有因災害性天氣或病蟲害引起的災害木,這些災害木如若處理不及時的話,將會引起不安全隱患,也不利于林木健康經營。因此,筆者建議,政府在加強管理的前提下,可以適當考慮在實驗區或緩沖區,允許上文描述中的衛生伐[3]。三是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政策。當前狀況是補償范圍窄、補償標準低。國家可考慮合理化提高,以及實施中央和地方雙重補償機制。四是,對于國家確認的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4],可以采取贖買、置換、轉讓等政策變更經營權或所有權。
2.2增加投入力度,強化基礎設施建設
鑒于我國森林資源分布范圍廣、自然條件差,林業執法機構不完善,機構、人員數量嚴重不足等現象,國家各級政府應加大對林業的投入力度,實行現代化管理,以提升執法效率與質量。如交通工具、通信設施的更新,林業快速監督體系的建設等。
2.3強化監督在目標責任制中的效能發揮
在對地方政府林業建設的監督考核中,我國已經實施了目標責任制。但就運行狀況而言,存在對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弱化的現象,如責任制目標不明確、簽訂主體錯位以及針對考核結果不予落實等。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可以采取細化指標、明確責任主體以及嚴格檢查考核等措施予以實施[5]。
2.4加大林業法制宣傳力度
當前,我國林業行政執法仍舊是“雙重領導體制”。這就導致了下級林業主管部門受上級林業主管部門(指導業務)和同級人民政府(機關、人事、行政)共同領導的局面。突出表現在地方政府為謀己私立,在業務方面所做的種種干預。因此,隨著國家文化導向的有力宣傳,人們逐漸認識到林業執法的重要性。因此,我國要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健全、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法治隊伍建設,做好法制宣傳工作,強化法制和生態道德教育。法制宣傳教育中,要把地方各級領導干部作為重點宣傳對象和目標。宣傳科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如定期培訓、專題培訓(講座)以及常規學習等。
2.5構建森林資源監督管理體系,推行內部管理制度
如上文所述,我國森林資源管理存在范圍廣、人員少等特點。對于森林資源的監督管理工作,我們可以采取“警民結合”的監督形式,即構建職能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管理體系。社會監督作為職能監督的有益補充,工作中,我們要積極發揮群眾監督與媒體監督的作用。相關監督職能部門在做好自己本職工作的同時,還要經常深入到社會監督群體中進行調研,掌握第一手資料以及了解不安全隱患,進而把一些不和諧因素扼殺在搖籃中。此外,還要利用薪資、獎勵以及培訓等引入、完善對社會監督的激勵機制,以充分挖掘社會監督力量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此外,還要通過監督系統的內部管理制度進一步明確監督機構的職責、工作程序、考核以及獎懲等要求,加強對監督系統的內部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