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法律學
一當前人們對法律專業就業前景認識誤區
近幾年來,社會上某些人對法律專業發展、就業問題作了不恰當地評價,使很多家長和考生對法律專業發展、就業前景產生了誤解:認為法律專業就業很難,對法律專業發展前景喪失了信心。
法律專業就業難的問題的確存在。我認為法律專業就業難,絕不是法律專業本身的原因,也不是社會需求飽和,關鍵是自己。說法律專業就業難,只是對那些只想混文憑而缺少能力,沒有真才實學,不能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來講的。如果沒有真才實學,如果沒有專業能力,你學任何專業,就業都很難,因為任何單位絕不會聘用不學無術的人。如果你有真才實學,如果你能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如果你能精通法律,在我們這樣一個具有13億人口、正在強化依法治國、公民法律意識正在逐步增強、市場經濟日趨活躍、國際貿易往來日趨繁榮的大國,你還愁找不到施展才華的地方嗎?為什么近幾年來,人們認為法律專業就業難?原因可能有以下幾點:
1.某些大學法律專業人才培養模式存在問題。據我了解,某些法學專業本科院校,偏重理論教學,不太注重法律實務,學生實踐能力較差,缺少處理法律實務的能力,與國家對法律人才的要求脫節、與社會對法律人才的需求脫節。據調查,許多本科院校法學專業學生是按照學校統一計劃來培養的,而不是按照他們自己的興趣和社會需要來培養的。學生在校學習四年,知識體系單一,人才培養如同流水線生產,難以形成自己的專長和優勢,不能適應社會需求。
2.課程設置和教學方式與國家司法考試內容要求相脫節。國家司法考試是一種職業資格考試,是從事法律行業的通行證,也是法律專業學生就業必須具備的能力之一。學生在大學法律本科學習四年,并且都是精英,不能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足以說明本科法學教育是存在問題的,再加上學生缺乏其他技術能力,很難就業就在所難免了。所以就出現了一個問題:一方面,法律專業學生“就業難”;另一方面,部分地區公檢法部門面臨人才匱乏,青黃不接。所以就有人指責國家司法考試的合理性,甚至呼吁取消國家司法考試,或者提出限制非法學專業人員參加司法考試,或者提出提高非法學專業人員參加司法考試門檻,所以公檢法人才匱乏青黃不接問題,也成了人代會代表的議題。
我本人對國家司法考試是持贊同態度的,理由有四:一是控制法律從業人員的數量;二是提高法律從業人員的質量;三是給其他非法學專業的人才提供一個在法律行業施展才華的機會,用以彌補單純法律從業人員專業技能方面的缺陷,給法律行業注入新的活力,使法律人才結構更加合理。四是給法學專業降降溫,讓一些真正喜歡法律專業的人去從事法律專業。因為在前十幾年法學專業是熱門專業,就業崗位都是令人羨慕的行政機關部門或高薪階層,為此各個大學都紛紛開設法律專業,其招生規模不斷擴大,師資匱乏,教學質量低,學生能力難盡如人意。
3.對法學專業就業評價有問題。人們評價就業指的是畢業生當年的就業率,對法學專業來說,這是不十分科學和片面的。法學專業是一個跟很多學科不同的專業,在現階段,法學專業學生畢業后,面臨的一個最大挑戰就是國家司法考試。很多法學專業的學生剛畢業為什么就“失業”呢?其實,很多畢業生是在復習備考國家司法考試。有相當一部分法學畢業生,畢業后沒去急著找工作,其真正開始找工作是在考完司法考試之后。有的畢業生當年即使通過了司法考試,也沒有簽約單位,所以其當年就業率低也就不奇怪了。
4.大學生就業難是當前社會大環境影響,并非只有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難。如果只有法學專業大學生就業難。溫家寶總理就不會動員各級政府及全社會都來關注大學生就業了,大學畢業就等于失業的奇談怪論就不會存在了。
二法學專業就業前景分析
那么,法學專業就業前景究竟如何呢?我的回答是:就業前景比較樂觀,行業發展前景比較廣闊。但前提是你必須扎扎實實學好專業技能,能通過司法考試就更好了。
1.中國巨大的法律市場需求尚未開發。廣大農村地區,中小企業的法律需求和服務還沒有啟動。單純就律師行業來說,就個人律師的擁有量而言,根據有關資料統計,全國平均每萬人擁有律師的數量僅0.8個,這個比例不但低于發達國家,而且還低于一些發展中國家。就企業方面講,我國現有企業5000多萬家,僅有4萬多家聘請了律師當法律顧問。因此,法律專業目前面臨的就業種種挫折,只是暫時的。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公民法治意識的增強、法治環境的改善,社會對法律人才的需求將會越來越大。要堅信:社會越進步,經濟越發展,法律越健全,對法律人才的需求就越大,社會對法律人才重視程度就越高,法律人才社會地位就越高。
2.我國部分經濟、教育欠發達地區,公檢法系統人才匱乏、青黃不接,崗位需求數量較大。為此,國家對這些地區報考司法考試人員,報名條件給予放寬,學歷放寬到???,過關分數線給予極大照顧。以2008年、2009年為例,總分600分,全國平均成績360分,放寬地區為315分,西藏地區280分。即使如此,每年能通過司法考試的人數也非常少。國家為什么會對這部分地區,放寬報名條件、降低分數線?就是為了使這些地區通過率高一點。為什么希望其通過率高一點?很顯然這些地區人才缺乏。司法部給這部分地區降低分數線也是無奈之舉:一是為了緩解社會需求的壓力;二是為了緩和社會矛盾。據粗略統計,國家司法考試放寬地區達24個省市自治區,涵蓋860多個縣市區。這足以說明在當前全國有相當一部分地區法律人才是匱乏的,法律人才的需求量是比較大的。
3.近幾年來,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人數越來越多,說明法律專業仍是受青睞的專業之一。有一個奇怪的現象:都說法律專業不好就業,而每年又有眾多非法律專業在職人員(有的還是國家公務員),自愿放棄原有工作,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用一種鍥而不舍地的精神,連續拼搏幾年,拼命往法律行業擠。一些非法律專業畢業生也放棄原有專業,加入司法考試大軍。據司法部公布的數據,2008年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人數達到了37萬人,2009年報名人數達到42萬人。這個數字說明了什么呢?我想大家都應該明白。這說明法律行業并非不好就業,而在于如何培養與社會需求相適應的人才,在于如何攻破國家司法考試這座堡壘。如果法律行業就業不好,待遇很低,發展前景不好,那全國幾十萬人自愿參加號稱“天下第一考”的國家司法考試,,不都成了“傻瓜”了嗎?有人認為法律專業就業難,難就難在司法考試,怕就怕在司法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