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城市生態論文
環境問題在當今社會,絕對不是個陌生的議題。它已日益成為人們所關注的焦點,不僅和我們的生活存在著密切的關系,而且無時無刻不在影響著我們的生產、生活,同樣我們的生產、生活,也無時無刻不在影響著自然,環境保護,已成為今天我們共同的責任,在我們的生產、生活中應改變向自然肆意索取的貪婪,學會給予,也學會回報養育著我們的地球母親。隨著經濟的持續發展,城市工業化的進程也在飛速進行。環境保護雖然作為基本國策寫入憲法,但現實的情況是:一方面經濟告訴增長,另一方面,生態環境加速惡化。
1.我國城鎮化的進程
1.1我國城鎮化的發展已駛入快車道
我國城鎮化經歷了相當曲折的過程。在改革開放前的完全計劃經濟體制下,通過戶籍管理制度,我國城鎮化過程受到嚴格控制。根據城鎮非農業人口占總人口比重計算,我國1949年的城鎮化程度為10.6%,1978年僅為12.5%,29年間城鎮非農人口占總人口的比率僅提高了1.9個百分點。 1979年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后,我國城鎮化發展出現了新的契機: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投資渠道多元化、城鎮非正規部門的就業潛力增大等提高了城鎮吸引力和吸納力,鄉村勞動生產率大幅度提高使農村剩余勞動力劇增等因素,對城鎮化形成巨大推力。在這些因素的綜合作用之下,城鎮化過程大大加速了。 1978年到2006年29年間,城鎮人口占總人口的比率提高了31.4個百分點。
1.2對2020年我國城鎮化進程的預測
盡管在城鎮化速度估計上各種觀點不同,但有一點是共同的,我國正面臨城鎮化的加速發展,未來的幾十年,我國將從一個農民為主體的社會變成一個市民為主體的社會。通過對1985~2006年我國城鎮化水平的數據進行時間序列的分析。預測結果表明,在今后14年期間我國城鎮化率將以平均每年1個百分點的速度遞增,至2020年時城鎮化水平為60.57%,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
2.小城鎮生態環境保護現狀分析
很多人認為,小城鎮工業化水平低,生態環境狀況相對會好一些。事實上,隨著國家今年來環境保護手段的力度不斷加大,很多污染大,產出低的“夕陽”工業逐漸將生存之地向一些經濟相對落后的小城鎮轉移。而對于小城鎮未經規劃的脆弱的天然生態環境而言。這種生態污染的破壞性更為致命。
2.1企業違背政府環保政策
政府提出調整產業結構,淘汰落后生產設備,減少環境污染,然而企業不僅不理會政府產業政策指導,而且依舊使用資源消耗多,污染嚴重的陳舊設備,違規生產。政府產業政策要求關閉造成嚴重污染的“十五小”企業,然而卻屢禁不止,依然是“遍地開會”。2.2政府部門違規操作小城鎮地區經濟相對落后,經濟發展壓力相對較大。許多小城鎮地方政府為了達到增加本地產量、就業、地方稅收的目標,為了利益,不惜越權審批、庇護污染型企業,甚至支持污染項目上馬。以地方生態環境永久性破壞換取地方經濟的短期增長效益。
3.小城鎮生態環境保護問題的深層次原因
3.1環保法律制度約束軟化我國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并不少,但對企業沒有形成硬約束,致使違法企業得不到相對制裁。例如,我國《刑法》中有“破壞環境資源罪”,企業超標偷排,偷放污染物,都應定罪。但實際觸放此條法規而依法被罰處的企業卻沒有幾家。
3.2政府政績與環境不掛鉤
中央對地方干部政績評定的關鍵指標是經濟增長率,生態環境保護指標并未真正納入地方政府政策考核指標。這種狀況必然導致各級政府片面追求經濟真正,以犧牲生態環境未代價。一方面政府提倡重視環境,改善環境,另一方面,政府行為又將環境保護置于腦后,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對經濟增長和稅收、就業而盲目追求,另一方面是政府執法和監管部門對環境破壞行為聽之任之。
4.小城鎮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4.1完善對企業的約束機制
①完善法律約束機制,對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的企業,除依照國家規定加收超標排污費外,可根據危害后果罰款、責令停業、關閉;情節嚴重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②建立排污權制度約束機制。建立以排污申報為基礎,排污許可證為主線的環境管理制度,嚴格規范排污單位的排污行為,落實總量消減目標,最終實現環境質量全面改善。③家里監督機制。政府可設立環保舉報電話、舉報信箱,鼓勵公眾,輿論參加監督,形成開放透明,集中民智,代表民意的環保監督機制。
4.2建立對政府部門的約束機制
①完善政府績效考評激勵機制。將公眾環境質量評價,空氣質量變化,飲用水質量變化,森林質量覆蓋率,環保投資增長率,環境訴求事件發生量等指標納入有關政府黨員考核標準。政府政績考核指標還要包括反映環境與經濟發展持續相關的環境指標。反映人與自然和諧程度和可持續發展能力,體現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制約程度。 ②建立政府政績考核監督機制,建立輿論監督制度,政績考核內容對社會公開,社會輿論進行全方位跟蹤與監督,增加考核的透明度與真實性。 ③建立對政府部門失職的罰處機制。
5.小城鎮生態環境保護可行性辦法
5.1支持企業發展循環經濟循環經濟就是把傳統的“資源—產品—廢棄物”的直線型經濟發展模式,變為“資源—產品—二次資源”的環形經濟發展模式,使上一環節的廢物成為下一環節的原料。政府制定稅收優惠政策,對循環利用資源的企業給予稅收減免,政府制定貸款低息政策,對企業進行循環利用資源的技術創新,高層次的技術攻關所需資金,發放政府貼息貸款。
5.2引導企業發展綠色制造
“綠色制造”要求在設計新產品時從材料的選擇,產品的結構功能和生產加工過程設計,以及包裝和運輸方式等方面綜合考慮資源優勢和環境影響,在產品的生產制造過程中采用的生產工藝與設備最大限度地減少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
5.3建立生態補償機制
環境污染是一種社會公害,自然資源環境狀況也非“公共品”污染者應有責任和義務對自己污染環境造成的損失作出賠償;同樣,環境受益者也有責任和義務對為此付出努力的地區提供適當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