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策劃書
一、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糧食系統糧食的安全管理,防止發生糧食安全事故和區域性、行業性糧食安全問題,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我市糧食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和諧發展。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糧食應急預案》,結合我市糧食系統工作實際,決定在全市糧食系統范圍內建立糧食安全應急處置機制,特制定本方案。
二、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保障糧食安全為目標,以不斷促進糧食系統糧食儲存、加工發展為主線,對糧食安全實施有效監控,及時、快速、有效地處置糧食安全突發事件,預防和遏制糧食安全問題的蔓延,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糧食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三、總體目標
通過實施糧食安全預警,及時有效地消除生產、流通領域糧食安全隱患,防止糧食質量問題和區域性、行業性糧食安全隱患的發生,形成生產、加工、流通領域糧食安全長效預警機制,增強生產和經營者的自律意識,增強廣大消費者對糧食安全的信心,提高社會滿意度,保障全市糧食安全。
四、組織體系
設立全市糧食系統糧食安全應急處置領導指揮機構,成立市糧食系統糧食安全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市糧食局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常務副組長,其他黨委成員為副組長,成員由市地方糧食儲備庫、面業有限公司、市飼料有限責任公司等6處市直企業及市糧食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等14處原改制糧所法人代表組成,負責系統內糧食安全應急預警及處置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市糧食局辦公室為糧食安全應急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辦公室。
各單位也要按照要求建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為主的糧食安全應急處理工作機構和日常管理機構,結合本單位實際,負責本單位的糧食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五、警告與預警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實施告知、警告和嚴重警告
1、告知:發現企業存在有不安全行為或誘發不安全的傾向,及時告知所屬企業,做好預防和防范工作,及時消除隱患;
2、警告:發現企業存在不安全行為、傾向對糧食企業有警示作用或影響較大的,及時給予警告,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3、嚴重警告:出現有可能造成糧食安全事故、社會影響或危害的行為,對有關企業給予嚴重警告,督促企業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實施預警
1、發生糧食安全事故隱患的。
2、在較大范圍內出現群眾大量集中搶購、糧食脫銷斷檔、價格大幅上漲等糧食市場急劇波動的。
對發生以上情況的,按照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規律,分析預測危害程度、發展趨勢,及時進行預警,有關單位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態的發展。
六、監測、預警與報告
(一)加強監測
市局在糧食系統內建立統一的糧食安全應急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及時研究分析糧食安全形勢,對糧食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設立統一的舉報電話。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二)加強預警
1、加強日常監督
各單位要加強日常監管,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糧食收購、銷售等重點環節的安全日常監管;及時分析糧食市場的價格走向,及時作出預警。
2、建立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市局舉報糧食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糧食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
市局接到舉報后,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并視情節給予告知、警告或嚴重警告,情況嚴重時,啟動預警預案并及時采取措施。
3、應急準備和預防
對可能導致糧食安全事故進行分析,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接到可能導致糧食安全事故發生的信息后,各單位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并按照各單位預案做好應急準備、預防、處置及上報工作。
(三)報告制度
1、報告時限
糧食安全事故發生后,單位必須在事故發生后的1小時內,向市糧食局進行初次報告;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上級的要求隨時做出階段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后10日內做出總結報告。
2、初次報告
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進程、糧食供應量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3、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4、總結報告
及時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包括糧食安全事故鑒定結論,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措施和處置建議。
5、責任報告人
事故發生后的處置、報告的第一責任人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糧食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七、糧食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
(一)應急救援
1、糧食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相關單位主要責任人接到報告后,要視事故發生的程度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如果情況特別嚴重,應在采取緊急處置措施的同時,立即報告市局糧食應急管理辦公室,經市局糧食安全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在應急預案啟動的同時,市局糧食安全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應立即向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和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并積極組織指揮相關單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各級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單位工作人員要積極響應,立即趕赴事發現場指揮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2、糧食安全事故發生現場工作人員要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發生情況果斷采取相應的救護措施。并封存造成事故發生的糧油或食品,保護好現場。
3、市糧食局組織事發單位成立事故調查處理小組,調查事故發生原因,指揮處理事故善后工作。并根據相應情況,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報告。
(二)救援終結
糧食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糧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終結,應急救援人員撤離現場。